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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9-04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一〔2018〕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9-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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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一〔2018〕11號

各區教委、文明辦、婦聯: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15〕10號)和北京市婦女聯合會等十部門《關於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16-2020年)》(京婦發〔2017〕21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加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健全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營造全社會協同育人氛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提高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水準為重點,推動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協同育人體系,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二)總體目標

  以健全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提升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水準為目標。進一步發揮學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形成學校組織、家長參與、社會支援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進一步豐富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形式和內容,形成適應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家庭教育支援服務體系;進一步構建和諧的家校合作育人關係,促進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化、精細化。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立德樹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幫助和指導家長更新家庭教育觀念,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引導學生養成好思想、好品格、好習慣,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2.堅持以生為本。尊重學生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以學生為本,把學生放在正中央,幫助和指導家長不斷提升和優化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家庭教育環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堅持需求導向。關注學生和家長的實際需求,豐富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內容,為家長提供有針對性的多元化指導服務。針對家校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分類指導,不斷提升學校與家庭溝通合作的能力和水準。

  4.堅持創新發展。結合新時代家庭教育的新問題、新趨勢,加強家庭教育理論研究,注重學校家庭教育理念創新、指導服務模式創新和家校合作機制創新,不斷提升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握學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正確方向

  1.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家長和學生共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注重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引導家長樹立和堅持正確的家庭觀、國家觀、民族觀,傳承中華美德,倡導家庭美德,注重以身作則,樹立良好家風,形成有利於學生成長的家庭環境。

  2.豐富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內容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培訓,明確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責任,引導家長主動配合學校擔負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責任。引導家長更新家庭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認識理解家庭教育對學生道德品質形成的關鍵作用,關心他們的身心健康和良好品德習慣的養成。引導家長全面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和科學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積極配合學校工作,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3.拓展學校家庭教育活動載體

  積極組織社會實踐活動,廣泛開展家長和學生共同參與的研學旅行、志願服務等活動。以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為契機,通過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文藝、體育等活動增進親子溝通和交流。圍繞“重家教 樹家風 傳美德 共育人”主題,組織開展家庭教育主題班隊會、親子共讀經典等活動,在參與活動過程中深化家庭觀念、融洽代際親情、培育良好家風。

  (二)健全長效機制,完善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體系

  1.辦好家長學校

  家長學校是學校開展家庭教育的重要平臺。全市中小學要建立家長學校,建校率要達到100%。家長學校由學校負責組建,學校校長兼任家長學校校長。家長學校要做到“五有”,即有規範的管理制度、有較強的師資隊伍、有明確的計劃安排、有系統的教學內容、有可行的成效評估。家長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家庭教育指導和1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

  2.建好家長委員會

  建立完善中小學三級家長委員會體系,成立校級、年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將家長委員會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家長委員會章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引導廣大家長積極、有序、規範地參與學校教育教學與管理。積極開展家長教師協會推廣工作,構建民主開放的現代學校制度。

  3.開好家長會

  家長會是家校溝通的重要橋梁,中小學每學期至少要召開1次家長會。不斷豐富家長會內容,通過家長會了解學生家庭情況,溝通學生思想狀況和行為表現,開展先進教育理念和科學育人知識指導。積極創新家長會形式,通過專家主題講座、家長典型經驗交流等形式,引導廣大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形成育人合力,不斷提升育人實效。

  4.建立完善教師家訪制度

  健全教師家訪長效機制,通過考核和激勵等方式,鼓勵支援學校幹部、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對學生進行入戶實地家訪,對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入戶實地家訪。入戶實地家訪要做到隨訪與定訪相結合。教師要做好準備工作,明確家訪目的,講求家訪方式,與家長有效溝通,達成共識。同時,要結合時代特點,不斷豐富、創新、拓展家訪的形式和途徑,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通過電話、網路、微信等渠道與家長進行及時交流。

  5.建設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教師隊伍

  加強學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政策支援和服務保障,強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結合實際,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幹部、班主任、德育課教師等為主體,專家學者和優秀家長共同參與,專兼職相結合的家庭教育指導教師隊伍,不斷提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能力和水準。

  6.建立家校有效溝通和問題調處機制

  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和發展願景,主動介紹學校的規章制度,引導家長理解認同並積極配合學校工作。通過家長會、校園開放日等方式,讓廣大學生家長走進校園、進入課堂,體驗了解學校教育教學,並廣泛徵求和認真聽取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豐富家校溝通形式,通過“家長接待日”“家長熱線”等途徑,暢通及時有效的家長訴求渠道。建立問題調處機制,由法律專業人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組成調處工作組,通過協商等途徑,解決家長的困惑和難題,推動家校雙方達成共識,形成育人合力。

  7.創新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模式

  在辦好家長學校和建好家長委員會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新形勢,構建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探索有效的家校合作新模式。引導家庭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等工作,推動學校、家庭和社會協同育人。推動建立家長志願服務、家長義工等機制,引導家長積極參與學校管理、支援學校建設、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三)豐富家庭教育資源,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會支援網路

  1.構建家庭教育社區支援網路

  在婦聯的統一協調組織下,密切配合文明辦、民政局等相關部門,推動建立社區(村)家長學校,落實對家庭教育的指導、服務等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育人體系,推動合力育人。

  2.統籌協調各方社會力量

  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社會力量積極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資源。探索建立政府購買公益崗位,為學校配備家庭教育社工的機制。依託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資源單位,為不同年齡階段孩子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3.健全困境兒童支援保障機制

  指導、支援和監督家庭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特別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和貧困兒童,鼓勵和支援各類社會組織發揮自身優勢,廣泛開展適合困境兒童特點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關愛幫扶。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支援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婦聯、教育部門牽頭,文明辦、民政、文化、財政、科協、關工委等部門參與的協調領導機制,加強統籌規劃,定期協調溝通。加強對中小學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建立健全督導評價長效機制,推動中小學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水準不斷提升,促進家校共育。

  (二)加大經費投入

  政府統籌安排經費,加大對學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為學校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鼓勵支援社會力量按照有關政策參與學校家庭教育工作,豐富家庭教育場地、設施和活動資源,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力量支援的家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三)加強科學研究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新時期家庭教育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開展理論和實踐研究,形成一批高品質的研究成果,切實解決家庭教育中“育人理念不一致”“育人責任不明確”“協調機制不健全”等難點和熱點問題。

  (四)加強宣傳引導

  培育、挖掘和提煉先進典型經驗,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家庭教育正確的價值觀和優秀家庭教育案例。通過家庭教育大講堂等形式,引導家長承擔家庭教育責任,提升家庭教育水準。同時,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援教育,為家庭教育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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