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8-04-10
  5. [成文日期] 2018-04-10
  6. [發文字號] 2018年聯合公告第〔〕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4-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6期(總第556期)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關於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京津跨境貿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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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聯合公告第2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提升京津跨境貿易便利化水準,圍繞壓時、降費、提效、透明,制定了第二批具體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推進天津港口規範收費

  1.開展天津港口岸降費提效工作,全力降低口岸費用,全面優化業務流程。

  2.行業管理部門組織推動相關企業簽署承諾書,鼓勵企業自行公佈收費目錄、服務標準,規範自律企業行為,提升服務水準,建立良好市場競爭秩序。

  二、推進天津港口作業“一站式”服務

  3.推進集裝箱業務受理中心建設,實現業務“一站式”服務。制定全流程一站式服務清單,提供訂艙、報關、報檢、碼頭、堆場等環節“一站式”全程服務,在天津市區和濱海新區業務現場設立兩個服務窗口,實現“一單到底、全程無憂”。

  4.在天津港推行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試點,確保車輛通過閘口時間不超過2分鐘,提箱、落箱作業不超過30分鐘,港口查驗場確保6小時內將查驗集裝箱提箱到位,服務窗口辦理業務不超過10分鐘。

  三、進一步減少單證辦理環節

  5.自2018年4月1日起,將原來由國家商務部和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兩級審批的10種汽車零部件産品自動進口許可證調整為由地方商務部門一次審批,審批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

  四、推進通關作業改革

  6.優化貨物報檢、報關作業流程,把通關單電子數據聯網核查從電子審單環節後移至報關單放行環節,將報檢、報關“串聯”作業調整為“並聯”作業。

  7.擴大自主申報、自行繳費適用範圍,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報關單均可適用“自報自繳”模式。

  五、優化海關、檢驗檢疫服務

  8.海關實行當日申報報關單“日清”機制。即現場海關對於具備放行條件的報關單,當日處理完畢;對於當日派單查驗的進出口貨物,當日完成查驗操作。

  9.海關推行優先查驗。因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貨集港裝船時間緊迫,海關可以優先安排查驗。對適合非侵入式查驗的天津港海運集裝箱貨物,優先進行機檢查驗,提高機檢查驗比例至60%以上。

  10.實行轉關及分流查驗24小時預約即核即轉。

  11.以目的地為北京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産品為試點,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作業設立北京進口貨物專報檢務窗口,京津兩地實行“審單放行”2小時辦結工作機制,即“審單放行”貨物自受理企業申報至按企業要求出具入境檢驗檢疫證明,流程時長不超過2個小時。

  12.推行免予CCC認證證明京津兩地聯網核銷,企業在北京辦理完免予CCC認證證明後,在天津口岸報檢時只需提交CCC免辦證明號,無需提交紙質免辦證明。

  六、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

  13.豐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特色功能,提升貨物申報、艙單申報和運輸工具申報應用率。

  14.中國(北京)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非機電産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申報功能,新增“出口信用保險”功能,減少企業重復錄入並通過“一站式”服務提高企業投保效率。

  七、推進中介服務規範化

  15.制定京津國際貨運代理服務規範,明確貨代企業資質、服務和行業組織指導等相關要求。發揮國際貨運代理相關行業組織作用,推動制定貨代企業信用等級管理、代理服務收費目錄和指導價,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八、暢通進出口貨物運輸綠色通道

  16.協調北京市相關管理部門為保障本市生産生活需求的外埠號牌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申請進京確認、辦理進京通行證件提供便利。加強對綠色車隊、舊車更新等鼓勵政策的宣傳,引導企業最大限度地發揮好現有政策的作用。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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