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園林綠化局、各定點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單位: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序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6〕103號)和《國家林業局公告(2017年第8號)》及《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做好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辦護字〔2017〕220號)要求,通過各部門聯合開展工作,在各定點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單位的積極支援和配合下,截止2017年12月30日,北京市的22家企業共47個象牙定點加工銷售場所已全部停止相關生産經營活動,其中有9家企業的14個象牙定點加工銷售場所,於2017年3月31日前停止了相關活動,另外19家企業的33個象牙定點加工銷售場所也於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停止了相關活動。2018年1月1日,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北京市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工作進行了現場抽查,檢查中沒有發現違規行為。為進一步做好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工作,按照相關通知要求,現就有關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的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點或通過網路進行非法交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將聯合網信、公安、海關、工商部門繼續加大對違法加工銷售、運輸、走私象牙及製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緝、摧毀非法加工銷售窩點,阻斷市場、網路等非法交易渠道。
二、各定點加工單位要立即清理庫存,對合法登記註冊但未依法標識的庫存象牙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類列出清單,並標明封存地點。
三、各定點銷售單位要對尚未銷售的象牙及製品列出清單,標明依法標識的號碼及存儲地點備查。
四、請各定點加工銷售單位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經營項目的登出登記手續。
五、對未列入禁止範圍的猛犸象牙及製品,銷售單位要明確標明猛犸象牙原料成分,不得冒充象牙銷售。所有象牙及製品不得在商業經營性場所擺放、陳列,避免發生誤導或誤解,造成不良影響。
請各定點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單位按上述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並積極配合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園林綠化部門將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會同工商、文化等部門,做好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活動後的象牙雕刻技藝轉型、執法監管和宣傳教育工作。各區園林綠化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做好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工作。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