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朝陽區政府辦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9-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朝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

列印
字號: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的通知》(京政辦字〔2017〕29號)要求,紮實做好朝陽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通過試行標準化積累政務公開工作經驗,並將標準化建設成果作為朝陽區廣泛應用的基礎,進一步提升朝陽區政務公開整體能力和水準,不斷推動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取得新成效。結合朝陽區實際,現就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圍繞權力運作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緊密聯繫實際,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創新政務公開載體,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提升朝陽區政務公開水準。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需求導向。圍繞與群眾關係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要求全面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有效性、實用性,打通基層政務公開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2.強化標準引領。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在落實區、街道(鄉鎮)政務公開兩級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政務公開內容標準,細化標準要素,科學設置條目,進一步規範目錄標準,探索完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

  3.堅持全面深入。深化“五公開”,推進朝陽區政務公開標準化過程全覆蓋、領域全覆蓋,在做好重點領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基層政府的所有政務領域和服務事項。

  4.堅持規範管理。建立健全標準制定、運用、考核、監督等工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並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調整和更新政務公開標準,不斷提升朝陽區政務公開規範化管理水準。

  5.適應區域特點。要立足朝陽實際,結合各部門各行業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及時、準確公開影響群眾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

  (三)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的通知》(京政辦字〔2017〕29號)要求,圍繞朝陽區試點內容,有力有序開展試點工作,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各項任務。2018年8月底前,對朝陽區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試點工作情況報告。

  二、試點內容及重點任務

  朝陽區作為全國百個縣(市、區)試點之一,重點圍繞城鄉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財政預決算、稅收管理、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産、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等9方面開展試點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梳理政務公開事項。針對試點內容,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並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分類,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範、指向明確。二是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在全面梳理基礎上,逐項細化確定每個具體服務事項的公開標準,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匯總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三是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在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的同時,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推進“五公開”的要求,全面梳理和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推動發佈、解讀、回應有序銜接,實現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四是完善政務公開方式,按照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平臺標準化規範化,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管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結合朝陽區工作實際情況,綜合利用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佈政務資訊,方便公眾查詢或獲取。

  三、工作階段和工作任務

  (一)研究部署階段(2017年7月-2017年8月)

  1.成立工作小組。區政府辦公室牽頭成立“朝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文化委、區徵收辦、區法制辦、區信息辦、市規劃委朝陽分局、市國土局朝陽分局、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環保局、區水務局、區食藥局、區安全監督局、區司法局16個單位。各成員單位負責本單位試點任務的推進,區政府信息公開辦負責工作小組的會務、協調等日常事務。

  完成時限:8月10日前。

  2.制定工作方案。結合朝陽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提出工作舉措,細化任務分工,經區領導同意後報送市政府辦公廳。

  完成時限:8月10日前。

  3.聘請第三方諮詢公司。按照國務院、北京市試點工作要求,結合試點重點任務,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公司,發揮智庫作用,為朝陽區試點工作提供助力和支援。

  完成時限:8月31日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

  1.組織調研。針對試點內容,擬定調研工作安排,組織召開“朝陽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小組”專題調研會,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時間表,明確工作重點、步驟、方式方法,及時發現並提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通過討論研究進行針對性解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完成時限:2017年9月30日前。

  2.全面梳理。針對試點內容,結合“五公開”工作要求,依據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對於公開事項逐項細化分類,明確事項名稱、公開依據以及應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

  完成時限:2017年11月30日前。

  3.形成初稿並徵求意見。在前期調研及全面梳理的基礎上,針對試點9項內容,編制完成“朝陽區試點工作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及公開標準”初稿,並向各成員單位徵求意見,吸收採納合理意見。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15日前。

  4.確定目錄和標準。將修改完善的朝陽區試點工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報區政府審議,通過後按此實施,並實行動態調整。

  完成時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三)完成階段(2018年1月-2018年8月)

  1.組織公開。各成員單位按照朝陽區試點工作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及公開標準要求,嚴格落實,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公開工作,實現目錄及標準範圍內的“應公開,盡公開”。

  完成時限:2018年6月30日前。

  2.總結經驗。對朝陽區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市政府辦公廳。

  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強化管理。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是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也是國務院、市、區領導對朝陽區政務公開工作的肯定。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朝陽區試點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確定一名主管領導重點抓好本單位試點工作,同時,保證試點工作專人負責,有序開展。

  (二)加強溝通,發揮合力。各成員單位可以開展專題研討、座談交流、實地走訪等多種形式的溝通交流,對於在推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要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形成一股合力,共同促進朝陽區試點工作開展。

  (三)把握節點,保證成果。按照國務院、北京市試點工作要求,區政府辦將制訂月度試點任務完成情況表,按照細化、量化、具體化、項目化的要求,加強試點工作過程管理和檢查,確保月月有進展。各成員單位要把握好進度和安排,積極推進朝陽區試點工作,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形成階段性工作成果,保障試點工作順利完成。各單位完成情況將列入年度政務公開績效考核中。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