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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文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7-01-27
  5. [成文日期] 2016-12-28
  6. [發文字號] 京文公共發〔2016〕46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7-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7年 第7期(總第499期)

北京市文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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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公共發〔2016〕468號

各區文化委、首都圖書館:

  為貫徹北京市公共文化“1+3”文件要求,落實《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方案》(京文公共發〔2016〕285號),把益民書屋整合到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中,推動基層圖書資源整合,強化供需對接,提升服務效能,現將《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經商市財政局同意,該項經費已納入各區的轉移支付中,請你們將此項任務納入本區、本單位預算和今後年度重點任務,制定好年度分解方案和2017年實施方案,明確進度和責任人,快速推動落實,相關方案報首都圖書館匯總。首都圖書館做好年度督察工作。

  聯繫人和電話:公共文化事業處 張悅,62216688-5141 首都圖書館 虞敏,87316846

  郵箱:yumin@clcn.net.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2016年12月28日


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強化供需對接,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等“1+3”文件和《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整合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圖書館(室)是指街道、鄉鎮圖書館和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含益民書屋等)。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以下簡稱:圖書資源整合)是指將益民書屋等圖書資源和相關服務納入公共圖書館服務管理體系之中,加強對全市基層圖書資源整合與服務工作的統籌和指導,提高基層圖書服務效能,滿足群眾的閱讀需求。

  第四條 圖書服務資源整合重點解決基層圖書服務資源分散、供需不到位、利用率低等問題,推動優質圖書服務資源輸送到基層,提高圖書資源的流動性,實現供需對接,擴大服務範圍,增加服務內容,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提升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能力。

  第五條 堅持屬地管理、分級實施、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運作有效、普惠全民的原則,為讀者提供基本的、公益的、均等的、便利的閱讀服務。

  第六條 基層圖書館(室)的建設應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各區以區圖書館,街道、鄉鎮圖書館,社區、行政村圖書室為基礎,綜合考慮人口、交通等因素,建成覆蓋城鄉、佈局合理、運作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圖書服務配送體系。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首都圖書館根據整合方案和本辦法推動落實,統籌指導全市圖書資源整合的業務工作,完善服務標準,推薦書目,制定培訓規劃並指導培訓工作,發展“一卡通”成員館。

  第八條 各區文化委員會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區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應制度措施,指導本區圖書館推進整合工作。

  第九條 各區圖書館負責本區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工作的落實實施,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業務工作,做好基層圖書館(室)人員培訓。

  第十條 基層圖書館(室)按要求做好讀者服務工作,保證開放時間和服務內容。發揮終端服務優勢,解決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

第三章 工作目標

  第十一條 基層圖書館(室)應具備基本的閱覽及活動條件,應選擇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域,便於群眾參與活動,且易於疏散。

  第十二條 基層圖書館(室)全年免費開放(含節假日)。可根據冬季、夏季時間特點和市民實際需要,調整開放時間段,錯峰開放,每週累計服務時間不少於56小時。

  第十三條 基層圖書館(室)的館藏文獻資源應符合相關標準。街道、鄉鎮圖書館每人平均藏書量不少於1.2冊(件),藏書量不少於1萬冊(件),50種報刊。社區、行政村圖書室藏書量不少於3000冊(件),25種報刊。其中所配報紙品種不少於五類,即:黨報類、三農類、科普類、文化生活類、健康文摘類,每天更新不少於2份。

  第十四條 統一採購。由區圖書館統一為本區基層圖書館(室)採購圖書和報刊。

  (一)街道、鄉鎮圖書館年新增圖書不少於100種;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

  (二)所購圖書中,30%的圖書從首都圖書館編制的《北京市基層圖書館(室)選配書目》中選配;30%的圖書從各區圖書館編制的《××區基層圖書館(室)選配書目》中選配;40%的圖書為讀者自選圖書,由基層圖書館(室)根據讀者閱讀需求確定書目。

  第十五條 統一編目。各區圖書館負責為基層圖書館(室)圖書統一編目、加工,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對圖書進行排架整合,做到同室同架。

  (一)按照“老書老辦法、新書新辦法”,及時對新增圖書編目、加工,基層圖書館(室)原有圖書作為基本藏書,可根據閱讀價值分期分批加工。

  (二)由於館舍條件限制,區圖書館應按年度指導基層圖書館(室)開展圖書、報刊等文獻資源的剔舊工作,將內容陳舊、流通率低、破損嚴重的圖書、報刊下架。

  第十六條 統一配送。基層圖書館(室)年度新增圖書由區圖書館完成編目加工後統一配送。

  (一)各區圖書館負責指導基層圖書館(室)的圖書配送工作,提高街道、鄉鎮圖書館對本區域內圖書流轉配送的管理和調度能力。

  (二)建立圖書配送體系,每個基層圖書館(室)每年流轉配送圖書不少於2次。

  第十七條 統一服務標準。基層圖書館(室)應提供保障和滿足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的服務,包括書刊免費借閱服務、數字資源服務、上網服務和一般性的讀者活動等公益性服務。

  (一)區圖書館可通過總分館制等形式,建立本區域的服務網路,提高基層文化資源的服務效能。街道、鄉鎮圖書館應逐步實現全部加入全市“一卡通”服務體系。

  (二)基層圖書館(室)應開展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讀者活動,形成品牌。每年組織開展閱讀等群眾文化活動不少於12次。

  (三)注重特殊群體服務,基層圖書館(室)應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提供特別服務,有針對性開展閱讀推廣活動。

  (四)基層圖書館(室)應通過媒體、網站、宣傳資料、宣傳欄等各種手段形式,邀請、吸引讀者的參與和互動。

  第十八條 資産管理。應加強對基層文獻資源的資産管理,區圖書館指導基層圖書館(室)建立登記臺賬,做好文獻資源更新、配送、流轉以及報廢手續,按年度進行資産清查,保障公共文化資源的完好。

  第十九條 本辦法制定的《基層圖書館(室)管理規定》《基層圖書館(室)管理員崗位職責》《基層圖書館(室)借閱制度》等基本服務制度,應在館(室)內醒目位置向讀者公示,其他服務政策及各類服務資訊等應通過各種途徑方便讀者獲取。

第四章 實施步驟

  第二十條 各區應做好本區實施計劃,可按照工作目標結合本區實際情況按年度分階段實施,三年內完成。

  第二十一條 各區根據本區實施計劃設定各年度基層圖書館(室)建成數量和建成目標,並組織實施,實施效果以本辦法工作目標作為最低標準。

  第二十二條 首都圖書館匯總各區年度工作計劃並統籌安排,逐年推進。

第五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三條 加強資金保障,根據年度規劃,將各區所需設備、人員、活動、管理等資金納入市級財政轉移支付中,各區財政予以配套,由各區文化委向區財政局申請並負責使用。

  第二十四條 各區文化委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制度,推動資源整合。

  第二十五條 鼓勵採取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方式,運用資訊技術、物流運輸等手段流轉和配送圖書。

  第二十六條 可採取購買公益性崗位等方式,為基層圖書館(室)配備專職管理人員。鄉鎮(街道)圖書館至少設置2名專職圖書管理員,行政村(社區)圖書室至少設置1名專職圖書管理員。

第六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七條 在市文化局領導下,首都圖書館制定考核指標,加強對各區圖書資源整合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予以排名並適時公佈,加大宣傳力度。

  第二十八條 各區文化委應根據本辦法和相關規定,制定本區圖書資源整合工作獎懲辦法,將資源整合情況列為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年度績效考核中,將基層圖書館(室)整合工作完成情況列為對鄉鎮(街道)綜合文化中心和行政村(社區)綜合文化室達標評估考核之中,加強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 在考核評估中,重點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服務開展情況進行考核,檢查資金使用效果。

  第三十條 凡未按本辦法執行的基層圖書館(室),應及時整改。不及時整改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北京市文化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30日施行。


附件1

北京市基層圖書館(室)書目選配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根據《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和《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實施管理辦法》制定。

  第二條 本辦法中基層圖書館(室)是指街道、鄉鎮圖書館,社區、行政村圖書室等用以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務的活動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工作所涉及的基層圖書館(室)和其他設施。

  第四條 基層圖書館(室)新增圖書的書目選配,街道、鄉鎮圖書館年新增圖書不少於100種,社區、行政村圖書室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

  第五條 基層圖書館(室)新增圖書中,30%為市級統一推薦圖書,30%為區級推薦圖書,40%為讀者自選圖書。

  第六條 市級統一推薦圖書和區級推薦圖書的書目,在北京市基層圖書服務資源整合專項工作辦公室領導下,由首都圖書館和各區圖書館聘請有關專家,分別編制推薦書目。所推薦書目要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符合讀者閱讀需求,提供政府導向類圖書和經典讀物。推薦書目按年度發佈,並在北京市公共圖書館網站上公示。

  第七條 推薦書目應包含期刊、音像類出版物,內容可涉及黨報類、三農類、科普類、文化生活類、健康文摘類等。

  第八條 讀者自選圖書的書目,由各基層圖書館(室)根據群眾需求提出,並上報到本區圖書館,由區圖書館統一審核並備案。

  第九條 本辦法由首都圖書館負責解釋。


附件2

基層圖書館(室)管理規定

  第一條 圖書館(室)面向讀者免費提供閱覽、圖書外借、閱讀活動等文化服務。

  第二條 圖書館(室)每週累計服務時間不少於56小時。

  第三條 圖書、報刊及時登記上架,定期清點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四條 規範服務工作,室外懸挂標牌,公示開放時間,室內張挂規章制度。

  第五條 熱情服務讀者,嚴格執行相關業務標準與服務規範。

  第六條 妥善保管文獻資訊資源,維護設施設備正常運作,確保公共財産安全。

  第七條 維護室內安靜、整潔,為讀者創造良好的閱讀環境。

  第八條 健全規章制度,管理人員相對穩定,保證正常開館。

  第九條 服務中遇到問題,及時聯繫區圖書館予以幫助解決。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等預案,落實到人,確保安全。


附件3

基層圖書館(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 熱愛本職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尊重讀者權益,接受讀者監督。

  第二條 認真履行管理制度和借閱制度,注重培訓學習,提高業務能力。

  第三條 保證開放時間,不擅離崗位,不從事與崗位工作職責無關的事項。

  第四條 定期清點圖書、報刊,做到賬目清晰、資産清楚、檔案齊全。

  第五條 認真登記圖書借出、歸還情況,及時催還到期圖書,讀者歸還圖書當天上架。

  第六條 定期組織開展閱讀活動,保障活動正常有序進行。

  第七條 維護館舍整齊、清潔、安靜有序,為讀者創造良好的閱讀環境。

  第八條 維護設施設備正常運作,確保公共財産安全,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附件4

基層圖書館(室)借閱制度

  第一條 圖書館(室)實行登記外借。讀者需憑卡借閱圖書,無卡讀者需填寫《圖書借閱登記表》,並保證填寫資訊真實、準確。

  第二條 辦理(補、退)借書證,須持本人身份證到館(室)辦理。每人每次可借閱圖書不超過5冊,借書時間為28天,如需續借,請在歸還時限內辦理續借手續,超期未還,每天每本圖書按0.2元收取超期費,最高上限為30元/冊。

  第三條 文獻和設備損壞、丟失,按圖書館(室)賠償辦法處理。

  第四條 借閱前仔細檢查,如有污損或缺頁等情況,及時向管理員説明。由於讀者原因造成的污損、丟失,讀者應承擔賠償。

  第五條 報紙、期刊、音像資料等僅限圖書館(室)內閱讀,不予外借。圖書館(室)內各種電子設備(包括電腦、電視機、DVD、CD、PAD等)僅限觀看本館(室)提供的資料。


附件5

圖書借閱登記表


編號

姓名

次數

書名

借閱日期

還書日期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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