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人〔2016〕23號
各相關區人民政府:
現將《北京市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發放辦法的補充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北京市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發放辦法的補充辦法
為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16〕8號)《北京市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發放辦法》(京教人〔2016〕10號)《北京市支援鄉村學校發展若干意見》(京教人〔2016〕17號)的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完善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建立市級財政對鄉村教師崗位實施生活補助的相關政策,切實幫助相關區解決落實鄉村教師支援計劃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提高精準支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結合相關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補充辦法。
一、實施範圍
本市鄉村教師支援計劃的實施範圍在鄉村中小學教師的基礎上,拓展到鄉村和鎮區的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即教育部教育事業統計分類中的“鄉村”和“鎮區”的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2016年,市級財政重點支援290所鄉村中小學校和93所山區鎮區中小學校(即分佈在北京市農委劃分的82個山區鄉鎮的鎮區中小學校)。平原地區的鎮區中小學校和鄉村及鎮區的幼兒園由區級財政支援。
二、發放辦法
1.由相關區教委依據教育部教育事業統計標準和北京市農委劃分的山區鄉鎮,核準各區當年鄉村和山區鎮區中小學校及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崗位總數,報市教委審核。
2.由市教委根據所有鄉村和山區鎮區中小學校距離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線距離遠近,將所有鄉村和山區鎮區學校劃分為五大類,制定差別化的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標準(見表1)。市財政局根據市教委核定的各區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總數及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崗位生活補助的額度,下達各區預算。同級人力社保部門按照額度計算總量並調整。
表1:2016年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標準(市級)
類別 | 距離市中心的直線距離(km) | 學校數(所) | 教師數(人) | 標準 |
1 | d<30 | 54 | 2969 | 1400 |
2 | 30≤d<50 | 176 | 6831 | 1800 |
3 | 50≤d<70 | 86 | 3579 | 2400 |
4 | 70≤d<90 | 48 | 3103 | 3200 |
5 | 90≤d | 19 | 1007 | 4000 |
總計 | 383 | 17489 |
3.相關區教委在各自的額度範圍內,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統籌落實鄉村和山區鎮區教師的崗位生活補助政策,以“距離本區公認的城區中心位置遠近”為原則(或本區其他公認的差別化原則),研究制定統一的差別化崗位生活補助政策(同一市級分類學校中區級差別化標準一般不超過400元)。
4.各鄉村和山區鎮區中小學在各自的額度範圍內,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落實本校教師的崗位生活補助政策,以“崗位和任教年限不同”等為原則,研究制定統一的差別化崗位生活補助政策(差值一般不超過本校平均額度的5%)。
三、管理要求
市教委為納入政策保障範圍的鄉村和山區鎮區中小學校及教師建立電子檔案,通過信息化手段將補助資金精準到校到崗,並實施動態管理。各區教委要及時更新系統資訊,按時將年度納入政策保障範圍的學校、教師變化情況及相關明細資訊(崗位變動人員名冊)報送市教委。市財政局根據市教委匯總的基礎資訊安排轉移支付資金。2016年的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從2016年9月1日開始發放。
四、本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2016年北京市82個山區鄉鎮名單
區 | 山區 | 半山區 |
門頭溝區 | 王平鎮、潭柘寺鎮、雁翅鎮、齋堂鎮、清水鎮、妙峰山鎮 | 永定鎮、龍泉鎮、軍莊鎮 |
房山區 | 周口店鎮、河北鎮、十渡鎮、霞雲嶺鄉、南窖鄉、佛子莊鄉、大安山鄉、蒲洼鄉 | 閆村鎮、長溝鎮、大石窩鎮、張坊鎮、青龍湖鎮、韓村河鎮、史家營鎮 |
昌平區 | 興壽鎮、延壽鎮、流村鎮 | 南口鎮、陽坊鎮、南邵鎮、崔村鎮、十三陵鎮 |
懷柔區 | 雁棲鎮、懷北鎮、湯河口鎮、渤海鎮、九渡河鎮、琉璃廟鎮、寶山鎮、長哨營鄉、喇叭溝門鄉 | 懷柔鎮、橋梓鎮 |
密雲區 | 太師屯鎮、高嶺鎮、不老屯鎮、馮家峪鎮、古北口鎮、大城子鎮、東邵渠鎮、北莊鎮、新城子鎮、石城鎮 | 溪翁莊鎮、西田各莊鎮、河南寨鎮、巨各莊鎮、穆家峪鎮 |
延慶區 | 永寧鎮、四海鎮、千家店鎮、井莊鎮、大莊科鄉、劉斌堡鄉、香營鄉、珍珠泉鄉 | 八達嶺鎮、舊縣鎮、張山營鎮、大榆樹鎮 |
平谷區 | 金海湖鎮、黃松峪鄉、熊兒寨鄉、鎮羅營鎮 | 東高村鎮、山東莊鎮、峪口鎮、南獨樂河鎮、大華山鎮、夏各莊鎮、王辛莊鎮、劉家店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