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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8-23
  6. [發文字號] ​京教辦〔2016〕2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8-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6年秋季開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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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辦〔2016〕22號

各區教委,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現將做好2016年秋季開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開學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開學

  (一)做好市教育系統防汛及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自2016年6月1日入汛以來,北京地區降雨呈持續久、雨強大的特點,全市教育系統校舍在經歷整個暑期降雨後,存在部分校舍屋面漏雨、圍墻基礎松軟等情況。同時,各區教委利用暑期對部分校舍實施了修繕改造工作,請各區教委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於建立北京市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4〕49號)精神,按照《北京市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年檢工作指南》(京教建〔2015〕10號)要求,結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對全區範圍內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排查,做好檢查記錄和資訊上傳,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特別是地處地質災害易發區、河道周邊及採空區的學校,要會同國土、水務部門加強巡查,確保校園安全。請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也要做好相關工作。

  (二)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加強校園治安防範及學校入冬前的準備工作。各區教委和學校在開學前後全面開展一輪安全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向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彙報,並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整改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結合本區和本校實際,針對師生進行“開學第一課”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內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飲食安全、預防擁擠踩踏、預防溺水等方面,確保教育效果。

  做好開學期間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會同屬地政府組織符合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替代未取得合法辦學資質的無照無證的學校和幼兒園食堂。切實做好改善校園餐飲供給,杜絕在校就餐浪費現象。配合屬地綜治部門治理開學期間高校周邊或校內非法游商銷售現象,維護高校迎新現場秩序。

  (三)按照本區教育事業規劃做好2017年市對區轉移支付準備工作。根據年初市級經費預算批復,加快預算項目執行。

  二、深入開展開學教育工作,上好開學第一課

  利用秋季開學時間節點,在新學期開學教育、新生入學教育中,開展以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為主題的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通過多種方式通知到每一所中小學校和每一位學生及時收看2016年9月1日晚8點央視一套由教育部、中央電視台製作播出的大型公益電視節目“開學第一課”。

  三、做好有關“問題操場”等敏感問題的相關工作

  (一)請各區教委結合自身情況,按照市政府辦公廳要求,對本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塑膠操場進行再次摸排,存在隱患要堅決處置。

  (二)按照市教委《關於中小學塑膠運動場地剷除後過渡性措施及暑期裝修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教委對剷除後的操場要及時進行過渡性恢復,確保開學後廣大師生的正常教育教學和活動,9月1日開學前需恢復到位。

  (三)各區教委應指導學校加強對教師的安全使用培訓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科學合理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保障學生安全。

  四、做好秋季開學工作和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專項督導迎檢工作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6年秋季開學暨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53號)要求,為紮實推進2016年各項重點工作,確保2016年秋季開學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擬於近期組織開展秋季開學暨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專項督導檢查工作。督查範圍涵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兼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高等院校,特別關注寄宿制學校、鄉鎮學校、村小和教學點。請各區按照國務院督導辦要求,積極做好迎檢工作。督查重點內容如下:

  (一)開學條件保障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高校是否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教材和教輔材料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情況。是否及時在開課前將課本發放到學生手中;是否違背自願原則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4.教學設備和資源保障情況。學校網路、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是否檢修到位;是否有與教材配套的數字教育資源供師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辦公廳等4部門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裝備産品品質專業檢查行動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合成材料面層跑道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學校塑膠跑道進行排查和整改。

  5.後勤保障情況。學校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飲食、住宿、用水、用電等各項後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並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存在經費截留問題;是否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

  7.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建立落實情況。是否落實高職生均撥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職生均撥款制度。

  8.開學教育開展情況。是否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教育活動;是否開展節糧、節水、節電“三節”、節約型校園教育活動。

  (二)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9.黨建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充分發揮了大中小學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是否健全完善了大中小學生黨建管理體制和工作制度;是否把黨組織工作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各項工作中;是否按照要求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否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切實融入學校思想政治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黨風廉政建設是否得到認真落實。

  10.德育工作情況。是否深入了解師生秋季開學思想動態,掌握學生個體思想動態;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對心理危機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是否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大中小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開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

  11.維護高校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情況。是否落實反恐怖工作責任制要求,強化應急處突工作準備,加強網路安全和輿情引導,確保高校安全穩定;是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防止社會人員進入校園滋事和干擾校園秩序,防止別有用心的人進入校園煽動串聯非法聚集活動。

  (三)規範辦學行為

  12.義務教育學校規範辦學情況。免試、就近入學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額;課程安排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級規定;是否落實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要求;是否存在組織學生補課行為;是否存在區分重點班的情況;是否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查制度。

  13.校務公開情況。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是否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取是否符合規定。

  14.治理亂收費情況。治理擇校亂收費、補課亂收費、幼兒園亂收費等有關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亂辦學、亂辦班和亂收費等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15.隨遷子女就學和留守兒童關愛情況。是否落實“兩為主、兩納入”政策,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是否實現與戶籍學生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別於戶籍學生的額外費用;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是否建立結對幫扶機制;是否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寄宿、營養和交通需求。

  (四)教師隊伍建設

  16.教師配備情況。是否按要求配備教職工;音體美教師是否滿足教學需要。

  17.師德師風建設情況。是否建立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是否存在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是否存在違規收受家長禮品情況;是否存在有償補課情況。

  18.教師權益保障情況,教師的合法權益是否落實到位;教職工的工資待遇是否落實到位並按時發放;鄉村教師補助是否發放到位。

  (五)學校安全工作

  19.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對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強危險化學品及特種設備的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是否對學生之間矛盾糾紛等苗頭性問題進行排查化解;是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校園暴力、校園欺凌行為。

  20.校舍隱患排查情況。中小學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檢制度,並將排查資訊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資訊管理系統;中小學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級危房。是否開展高校危房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高校是否對需要維修、改造和加固的危房落實改造實施方案;高校是否已對鑒定為D級的危房予以封存停用,並落實拆除時間和臺賬。

  21.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寄宿制校園是否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災、食物中毒、擁擠踩踏等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按照規定組織演練。

  22.校園周邊防控情況。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是否健全;警校聯動機制是否建立,校園周邊警務室民警是否經常到校溝通聯繫、指導工作;是否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凈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23.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4.安全教育開展情況。是否將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教育教學內容之中;是否定期開設安全教育課;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點,加強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應對自然災害、防範校園傷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過多種方式告知家長認真落實監護人職責,承擔起學生脫離學校管理後的監護責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發放和回執回收保管工作。

  (六)國際學生管理服務工作

  25.學校對國際學生開展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情況。學校是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更新學校的管理規定;是否組織國際學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26.學生按時返校情況。學校是否全面準確地掌握國際學生返校情況,了解學生未返校原因;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未返校國際學生進行有效管理。

  27.安全教育和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學校是否有效開展國際學生交通、消防和人身財務等安全教育;對國際學生公寓的管理情況;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情況;是否建立國際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8.《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貫徹執行情況。義務教育鞏固率是否達到省級規定標準;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工作完成情況是否符合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要求;是否按照要求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和復查工作;“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度安排等。

  五、認真組織開展自查

  請各區教委、各高校、各中等職業學校按照通知要求,結合工作職責,撰寫自查報告,包括基本情況、做法經驗、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等,字數不超過1500字,於9月2日(星期五)12時前報市教委:

  請東城、西城、石景山、門頭溝、房山、通州、順義、昌平區教委報送基礎教育一處,聯繫人:向姣姣,聯繫電話:51994721、13810098104,電子郵箱:xjj@bjedu.gov.cn;

  請朝陽、海淀、豐臺、大興、平谷、懷柔、密雲、延慶區教委報送基礎教育二處,聯繫人:張代龍,聯繫電話:66079935,電子郵箱:zdl@bjedu.gov.cn;

  請各高等學校(不含高職)報送高等教育處,聯繫人:張富宇、毛江一,聯繫電話:51994842、51994849,電子郵箱:jw_gjc@bjedu.gov.cn;

  請各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報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聯繫人:龔戈淬,聯繫電話:66074675電子郵箱:bjggc@163.com。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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