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 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14號),探索適合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的金融服務方式,市金融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聯合製定了《關於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16年9月18日
關於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落實《關於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 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14號),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中關村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援試點銀行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投貸聯動金融創新,建立健全投貸聯動市場化風險分擔補償和收益分享機制,降低銀行投貸聯動風險成本,推進綜合金融服務創新,探索適合科技創新企業發展的可複製金融服務模式,特製定本措施。
一、鼓勵試點銀行不斷擴大投貸聯動信貸規模。中關村管委會按照試點銀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特色分支行每年投貸聯動信用貸款新增量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風險補貼支援。
二、鼓勵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參與投貸聯動業務創新。中關村管委會對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每年新增投貸聯動保險或擔保業務規模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風險補貼支援。
三、支援試點銀行在中關村設立投資子公司,面向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股權投資等投貸聯動金融服務,可參照《關於促進首都金融産業發展的意見》(京發改〔2005〕197號)及實施細則,享受在京新設立金融企業一次性資金補助政策。
四、對試點銀行開展投貸聯動業務的投資,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貼支援。中關村管委會按照試點銀行投資子公司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其單筆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支援。對同一投資子公司投資的同一科技創新企業補貼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對同一投資子公司每年的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五、對試點銀行的不良貸款本金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中關村管委會對監管部門設定的投貸聯動試點不良貸款容忍度範圍內的信用貸款部分,按照不良貸款本金的50%給予試點專營機構、特色分支行風險補償;單家科技創新企業當年度納入補償資金支援的本金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單家試點銀行風險補償的年度額度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試點銀行應對不良貸款進行追償。已分擔風險的不良貸款收回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在承擔風險分擔責任的相關主體間分配。
六、對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發生的代償本金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中關村管委會按照代償本金的40%給予代償機構風險補償。其中,單家科技創新企業當年度納入補償資金支援的本金額度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單家擔保公司風險補償的資金年度額度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擔保公司應對代償進行追償。已分擔風險的不良貸款收回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在承擔風險分擔責任的相關主體間分配。
七、鼓勵試點銀行培育支援優質企業。獲得試點銀行投貸聯動業務支援的科技創新企業,試點期內在新三板掛牌、境內外上市或成長為獨角獸企業,中關村管委會分別按照單個企業10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支援標準,給予試點銀行企業培育資金支援。
八、市政府設立中關村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風險防控投資引導基金,採用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援中關村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工作。
九、加強不良資産處置平臺建設,負責處置投貸聯動試點業務産生的不良資産。資産管理公司探索市場化、專業化、多元化的不良資産運營處置機制。
十、建立政銀企溝通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投貸聯動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宣傳培訓,提升服務效率,加強風險防範,降低試點成本,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解決科技創新企業融資的長效機制。
本措施由市金融局會同中關村管委會、北京銀監局負責解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