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6-05-23
  5. [成文日期] 2016-05-23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6〕2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5-2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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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6〕2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區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

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為保障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工作順利實施,本着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由市、區相關部門批准建設。位於密雲區西田各莊鎮,南起雲西三街,北至河北路,全長9.2公里。

  第二條 拆遷範圍

  經批准的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規劃設計紅線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及構築物。

  第三條 簽約主體

  拆遷補償協議由西田各莊鎮政府與被拆遷人簽訂。

  第四條 認定和清登工作

  西統路道路建設指揮部成立認定工作組,對各類地上物進行認定。

  進入戶清登評估時,被拆遷人不到場或不配合的,由鎮政府、村委會、評估機構、公證機構工作人員簽字見證,留存詳細影像資料,不影響清登評估工作進行。

  對被拆遷人的認定清登結果要公開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第五條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堅決依法嚴厲打擊以騙取高額補償為目的,團夥化、公司化、規模化運作的“四搶”違法行為和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評估分值標準

  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評估執行《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價評估技術標準》(京國土房管拆〔2003〕808號)規定。

  結合近年物價水準變動情況及密雲區已實施項目實際,重置成新估價分值標準調整為397元/分。

  第七條 林木、苗木、果木、花卉、苗圃、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

  本方案涉及的林木、苗木、果木、花卉、苗圃、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按照《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林木、苗木、果木、花卉、苗圃、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見附件)執行。

  第八條 常見林木、苗木、果木、花卉及苗圃適宜栽植密度

  按照《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林木、苗木、果木、花卉、苗圃、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見附件)執行。

第二章 “搶栽、搶種、搶養、搶建”地上物的判定和處理

  第九條 “四搶”地上物

  “四搶”地上物是指在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設計紅線內的耕地、園地和林地上,違反合同約定、工程設計標準和操作規範,反季節,超密度,違背生長規律搶栽搶種的植物、搶養的養殖物,以及搶建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第十條 判定“四搶”地上物的四步工作法

  第一步,2015年10月14日西田各莊鎮人民政府《關於嚴禁非法搶栽搶種搶建等行為的通告》發佈後,新增的各類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第二步,退耕還林地、平原造林地、農田林網工程、道路兩側綠化樹、公路綠化工程等地塊記憶體在違反合同約定和工程設計標準種植、養殖的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第三步,利用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種植、栽植及養殖的,沒有相關養殖批准手續的,超過農業設施合理建設密度的,不符合農業設施建設規範的,超過適宜栽植密度的,不具備必要生長環境條件的,未採取必要管護措施的,不符合混交林栽植方式的,與周邊地上物品種、密度存在明顯差異的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第四步,已經死亡的,根系不完整的,無樹冠的,樹埯掩埋不規範的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未取得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林木種子生産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苗圃”,超過一般林木栽植密度的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已取得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林木種子生産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苗圃,核發的生産地點與實際育苗地不符的,超過《關於遏止本市基礎設施建設徵地拆遷過程中搶栽搶種樹木苗木行為的意見》(京政辦發〔2007〕20號)中苗圃苗木規定的栽植密度的,不具備基本的配套設施的,人員無法進入管護的,乾枯苗木未做處理的地上物屬於“四搶”地上物。

  第十一條 “四搶”地上物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章 耕地、果園、林地拆遷補償

  第十二條 拆遷補償模式

  拆遷補償模式:客觀科學評估,一次性貨幣補償。

  第十三條 拆遷補償公式

  拆遷補償費總價=林木、果樹、青苗、農業設施評估價+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價+困難補助+獎勵。

  第十四條 困難補助標準

  被拆遷人存在下列情況的,給予特殊困難補助。本次拆遷中,同一困難情形不得重復享受困難補助。

  低保戶補助以低保證為依據,標準為每證2萬元;

  殘疾人補助以殘疾證為依據,基礎為每證補助2萬元,殘疾等級每提高一級增加5000元;

  依據《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單》,特殊病人補助2萬元/人。

  第十五條 獎勵標準

  守法獎標準:為弘揚社會正氣,形成規矩規範的拆遷風氣,對於不存在“四搶”行為或入戶清登前自行清除“四搶”地上物的被拆遷人給予守法獎,按照佔地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4萬元。

  配合獎標準:為鼓勵自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加快項目拆遷工作進度,對於入戶清登時存在“四搶”地上物,但在指揮部通知的規定期限內(5日)自行清除的被拆遷人給予配合獎,按照佔地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2萬元。

  第十六條 鋻於農業生産的特殊性,為彌補農業生産損失,對此次認定給予補償的農業大棚,按照整棚評估補償。

第四章 具有農業主管部門審批手續的農業園區拆遷補償

  第十七條 拆遷補償模式

  拆遷補償模式:客觀科學評估,一次性貨幣補償。

  第十八條 拆遷補償公式

  拆遷補償費總價=林木、果樹、青苗、農業設施評估價+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價+補助+獎勵-處罰。

  第十九條 補助標準

  搬遷補助費標準: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批示載明(或經認定)的建築面積計算,標準為每平方米50元計算。

  移機、移裝費標準:電話、寬頻移機費235元/臺、有線電視移裝費100元/戶、空調移裝費400元/臺、熱水器移裝費300元/臺、太陽能移裝費300元/套。

  第二十條 獎勵標準

  提前搬遷騰退獎勵標準:在房屋搬遷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30日)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並搬遷騰退的,按照林木、果樹、青苗、農業設施評估價和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價的5%計算,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履行合同獎勵標準:在房屋搬遷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30日)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超出簽約期限但在協議約定期限(15日)內搬遷騰退的,按照林木、果樹、青苗、農業設施評估價和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價的1%計算,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享受提前搬遷騰退獎勵的同時享受履行合同獎勵。

  守法獎標準:為弘揚社會正氣,形成規矩規範的拆遷風氣,對於不存在“四搶”行為或入戶清登前自行清除“四搶”地上物的被拆遷人給予守法獎,按照佔地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4萬元。

  配合獎標準:為鼓勵自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加快項目拆遷工作進度,對於入戶清登時存在“四搶”地上物,但在指揮部通知的規定期限內(5日)自行清除的被拆遷人給予配合獎,按照佔地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2萬元。

  第二十一條 處罰標準

  對於存在“四搶”地上物、拒不配合拆遷工作的各類已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園區,在結算拆遷補償款時一律按照拆除面積所佔比例,扣除已享受的國家政策性補貼款,並列入農業設施(補貼)申報黑名單,禁止再次申報國家政策補貼。

  第二十二條 鋻於農業生産的特殊性,為彌補農業生産損失,對此次認定給予補償的農業設施大棚,按照整棚評估補償。

第五章 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及附屬物拆遷補償

  第二十三條 拆遷補償模式

  拆遷補償安置模式:客觀科學評估,一次性貨幣補償。

  第二十四條 拆遷補償公式

  1.具有審批手續的集體建設用地上非住宅及附屬物

  拆遷補償費總價=集體土地使用權補償價+房屋重置成新價+補助+獎勵+停産停業損失補助費

  集體建設用地的認定以區國土分局確權為準。結合密雲區實際情況,此次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補償按照佔地面積計算,標準為50萬元/畝。

  規劃紅線範圍內的地上物及延伸到紅線外不可分割建築物、構築物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

  2.歷史形成不具有審批手續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及附屬物

  2009年10月1日《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實施前,符合村莊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非住宅及附屬物拆遷補償費總價=房屋重置成新價+補助+獎勵+停産停業損失補助費。

  不符合村莊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一律不予補償。被拆遷人在規定時間內(10日)自行拆除的,

  給予垃圾清運費,標準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

  經區國土分局認定為違法用地、區規劃分局認定為違法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被拆遷人在規定時間內(10日)自行拆除的, 給予垃圾清運費,標準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

  第二十五條 補助標準

  搬遷補助費標準: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批示載明(或經認定)的建築面積計算,標準為每平方米50元。特種設備、大型設備搬運費、安裝調試費等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移機移裝費標準:電話、寬頻移機費235元/臺、有線電視移裝費100元/戶、空調移裝費400元/臺、熱水器移裝費300元/臺、太陽能移裝費300元/套。

  第二十六條 獎勵標準

  提前搬遷獎勵標準:被拆遷人在房屋搬遷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30日)內,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並搬遷交房的,按照評估價的5%計算,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履行合同獎勵標準:被拆遷人在房屋搬遷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30日)內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超出簽約期限但在協議約定期限(10日)內搬遷交房的,按照評估價的1%計算,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享受提前搬遷獎勵的同時享受履行合同獎勵。

  第二十七條 停産停業損失補助和面積認定標準

  用於經營的房屋屬於合法建築,被拆遷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已辦理稅務登記並具有納稅憑證的被拆遷房屋,按照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面積核定,給予一次性停産停業損失補助費每平方米1000元。

  營業執照未載明營業面積的,依據載明的經營範圍和實際經營狀況,測量認定營業面積。

  對本方案規定停産停業損失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參照《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産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京建法〔2011〕18號)評估確定。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條 遷移補助

  墳墓按照以下標準給予遷移補助:單墳5000元/座、雙墳10000元/座。

  第二十九條 對於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和工程建設産生的噪音、震動等問題,按照《京沈鐵路客運專線密雲段施工震損、噪聲污染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第三十條 此次拆遷涉及到的橫穿整宗土地、邊角地等複雜及未盡事宜,由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三十一條 施工臨時用地和施工便道拆遷補償,嚴格執行本方案。

  第三十二條 本方案由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方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密雲區西統路(雲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林木、苗木、果木、花卉、苗圃、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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