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15〕131號
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預案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措施,抓好落實。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3月30日
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為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有效減少施工揚塵造成的空氣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要求,特製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工作機構
成立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分管施工現場管理的副主任
成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揚塵辦)主任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處長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處處長
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站長
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主任
各區縣住房城鄉(城市)建設委主管委領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辦公室主任由揚塵辦負責人擔任。
(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建設系統在建工程揚塵控制的機制措施,指揮全系統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響應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職責:全面指揮協調全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應急管理處職責:負責向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轉達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資訊,並提出相關要求。匯總上報全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天氣工作中的動態資訊;負責《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編制、發佈、管理、修訂等工作;督促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及時傳達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處職責:協助揚塵辦做好全系統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站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市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情況的抽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匯總上報抽查檢查動態資訊和數據。
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職責:負責對全市建設系統開展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制定新聞發佈方案,組織媒體接待和新聞發佈活動,引導媒體進行正面宣傳,防範輿論危機。
各區縣住房城鄉(城市)建設委職責: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督促本轄區各在建工程嚴格落實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組織實施對本轄區在建工程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動態資訊和數據;建立本轄區停工名單管理制度,編制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並及時更新;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揚塵辦(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傳達並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的預警響應工作;督促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大施工集團總公司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提出相關工作要求;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全市在建工程落實揚塵防控措施的抽查檢查,並匯總相關數據和資訊;編制全市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負責全系統在建工程揚塵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工作原則
按照“防治為主、快速響應、協同作戰、屬地負責”的原則,全市建設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揚塵治理的各項要求,加強常態管理,做到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遇空氣重污染天氣,全系統各單位要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行動,迅速反應,強化聯動,協同應對。建立屬地負責制,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轄區內各在建工程落實各項措施,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
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中預警級別劃分,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4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黃色預警(預警三級)、橙色預警(預警二級)和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一)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1天(24小時)。
(二)黃色預警(預警三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2天(48小時)。
(三)橙色預警(預警二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72小時)。
(四)紅色預警(預警一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以上(72小時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基本響應程式
1.及時關注掌握空氣品質資訊。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集團總公司、各施工單位每日通過市環保監測中心網站(http://www.bjmemc.com.cn)、媒體、手機等途徑主動了解空氣品質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提前防範。
2.預警資訊轉達和預案啟動。當空氣重污染預警發佈部門發佈空氣重污染預警資訊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處在1小時內通知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預警資訊後,應立即啟動預案,在第一時間將預警資訊傳達到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按預警級別迅速組織落實應急措施。
3.開展督促檢查。空氣重污染預警資訊發佈期間,各施工單位要做好對所管在建工程揚塵控制工作的自查檢查,嚴格落實各項預案措施。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對本轄區施工現場開展揚塵控制措施的檢查,發現問題即時糾正。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預警期間檢查落實在建工程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揚塵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市安全品質監督總站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對全市在建工程的抽查檢查,發現問題即時督促改正。
4.做好常態數據整理與報送。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月月底前應將本轄區土方施工明細表(包括工地名稱、地址、土方總量;施工單位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建設單位、專業承包企業、運輸企業名稱等)及拆除工地明細表(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拆除面積;施工單位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建設單位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施工人數;計劃竣工時間等)報市安全品質監督總站,由市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匯總後報揚塵辦,並及時更新數據。
(二)施工現場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級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藍色預警(預警四級)
施工單位應嚴格落實《綠色施工管理規程》要求,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土石方工地應重點加強管理,全力降低施工揚塵。
2.黃色預警(預警三級)
在落實藍色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儘量減少施工人員室外作業時間,土石方及建築拆除工地必須嚴格採取有效的苫蓋、灑水等揚塵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等施工作業。
3.橙色預警(預警二級)
在落實黃色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全市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混凝土澆築、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噴塗粉刷等施工作業;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採取防塵措施;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4.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在落實橙色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業,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産品的使用;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三)宣傳報道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宣傳中心配合領導小組做好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做好媒體接待,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正面引導社會輿論,防範化解輿論危機。
(四)預警的解除
當空氣重污染預警發佈部門發佈紅色、橙色、黃色預警解除資訊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處將在第一時間向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轉發預警解除資訊。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預警解除資訊後,應立即向本轄區各在建工程傳達預警解除資訊。藍色預警的解除不再單獨通知,隨空氣品質好轉時各單位自動解除轉入常態。
五、督查考核
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的督查考核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揚塵辦、施工安全處、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具體落實。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制定本轄區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案或措施;預警資訊是否及時接收;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各區縣對本轄區在建工程預警措施傳達部署情況、措施落實檢查情況等。
六、附則
本預案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制定並負責解釋。
各區縣住房城鄉(城市)建設委、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措施,並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備案。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京建發〔2013〕51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