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3-31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5〕66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4-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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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5〕662號

各有關單位:

  為疏導天然氣價格上漲影響,保障城市供熱安全,經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統一調整為108元/吉焦(含稅)。

  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供熱價格的監督檢查。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加強管理,控製成本,提高效率,不斷改善服務品質。

  三、本通知自2015-2016年採暖季起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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