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15]710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提高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5〕151號)轉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15年4月10日24時起,每噸分別提高120元和115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三、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佈油品價格。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品名 | 最高批發價格 | 最高零售價格 | ||
配送制,元/噸 | 非配送制,元/噸 | 元/噸 | 元/升 | |
89號汽油 | 7450 | 7373 | 7750 | 5.82 |
92號汽油 | 7915 | 7833 | 8215 | 6.22 |
95號汽油 | 8380 | 8293 | 8680 | 6.62 |
0號柴油 | 6480 | 6412 | 6780 | 5.87 |
-10號柴油 | 6887 | 6815 | 7187 | 6.22 |
-20號柴油 | 7226 | 7151 | 7526 | 6.52 |
-35號柴油 | 7497 | 7419 | 7797 | 6.75 |
注: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