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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5-06-16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5〕3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5-06-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啟動密雲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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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5〕3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4〕1237號)要求,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經第75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啟動密雲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現將《密雲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緊啟動相關工作。在具體工作中,要與“十三五”規劃編制和新城規劃修編緊密結合,切實做到“三規合一”。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密雲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4〕1237號)精神,按照市國土局《關於商請同步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的函》(京國土規函〔2015〕55號)要求,結合密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核實全縣耕地、基本農田、城鄉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狀況,摸清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地利用現狀,有序高效推進土地總體規劃調整完善等重大專項工作,優化全縣土地利用結構和空間佈局,保障重點建設項目落地,加快城鄉一體化協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步伐,為本縣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基礎性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論證耕地保有量

  全縣當前耕地保有量已低於規劃目標,規模持續減少,並且耕地後備資源短缺,耕地保護形勢十分嚴峻。本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要摸清全縣耕地實際現狀情況,深入挖掘耕地保護任務艱巨的原因,科學論證全縣耕地保有量。

  (二)合理確定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本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要調查摸清全縣基本農田現狀,按照統一要求對基本農田進行核減和補劃,將真正符合品質要求的基本農田進行集中管理,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重點區域,科學確定基本農田保護規模,合理調整基本農田佈局。

  (三)城鄉建設用地減量及佈局優化

  全縣建設用地指標極度緊缺,現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已經突破規劃目標,隨着京津冀一體化的推進,未來將重點加強建設用地內部挖潛和探索建設用地減量化工作,同時優化城鄉建設用地佈局。按照“優先使用存量、提質增效,嚴格控制新增、減量優化”原則,本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要對城鄉建設用地現狀進行摸底調查與評價分析,對縣域內土地開展新增或拆除適宜性、實施可行性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盤活現狀低效建設用地,淘汰落後産業,歸併農村宅基地,合理確定城鄉建設用地減量規模佈局和政策管理等。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5年3月中旬至6月底)

  成立領導小組和專家組,制定工作方案、調研方案,召開工作培訓會,下發調研資料清單,收集資料並整理分析。

  (二)摸底調查階段(2015年3月底至7月底)

  開展實地調研,摸清密雲縣耕地、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現狀情況,並進行數據分析與處理工作。

  (三)規劃實施評估階段(2015年4月初至7月底)

  在現狀摸底調查的同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對2006—2013年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找出規劃實施的成效與不足。

  (四)規劃調整完善階段(2015年7月初至10月底)

  根據整體工作要求,結合密雲縣實際情況,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等專項研究,科學論證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調整依據和方案,編制規劃調整完善方案和城鄉建設用地減量專項規劃,確定規劃目標和控制指標,優化調整土地利用空間佈局。

  (五)規劃評審上報階段(2015年11月初至12月底)

  工作成果徵求相關部門和屬地鎮政府意見,組織專家評審,並根據意見修改完善,形成最終成果,報請縣政府審定後報送市國土局。

  (六)數據庫建設階段(2016年上半年)

  根據審批的規劃成果,更新數據庫,並報送市國土局。

  四、工作組織

  本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採取“政府牽頭、部門協作、方案共商、成果共用”模式,統籌兼顧多個重大專項工作,整合銜接多項規劃,匯總整合多種數據,促進“三規合一”。

  (一)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土地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整體部署、過程監督和成果審查。組長由縣政府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國土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發改、規劃、農業、環保、交通、財政、水務、園林綠化、工商、民政等部門分管副職領導擔任。

  (二)下設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分局,由縣國土分局局長兼任主任,主管副局長兼任副主任,負責土地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統籌協調,負責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和資金使用管理,負責調查和資料收集過程中的組織、協調、聯絡工作。相關單位要確定主管科室,明確固定聯絡員,配合開展具體工作。

  (三)成立專家組

  聘請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生態環境修復、地災防治、山區産業發展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幫助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疑難問題,為整體思路、重點問題、項目成果提供專業諮詢與指導。

  五、部門職責

  縣國土分局:負責牽頭做好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統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推進“三規合一”工作;提供開展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基礎地理和規劃數據,明確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及劃定方案,建設用地指標和佈局調整方案;對成果中涉及國土資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內容進行審核,制定相關土地政策等。

  縣發改委:負責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期間涉及的主要建設項目,對該項工作成果中涉及建設項目、産業開發區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審核,推進“三規合一”工作;牽頭做好涉及産業、項目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縣規劃分局:負責提供工作涉及的基礎資料,對涉及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內容進行審核,推進“三規合一”工作。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所需的各類人口、社會經濟等數據資料。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開展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相關經費。

  縣環保局、園林綠化局、農委、水務局、經信委等部門,配合做好基礎調研工作,負責提供環境保護、林業保護、農業産業發展狀況及佈局、水利發展狀況及佈局、水源保護區分佈、工業産業發展狀況及佈局等方面的文字説明與工作圖件。

  屬地鎮政府:負責提供山區生態移民搬遷地區的人口、社會經濟發展數據、鎮域規劃和村莊規劃及用地需求等資料。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部門眾多,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該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確保人員和經費到位。縣國土分局作為牽頭單位,要做好與相關部門和屬地鎮政府的溝通對接工作。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全面做好協調配合及落實工作,指定固定聯絡人一名,負責資料收集、實地調研、問題溝通交流等工作,形成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依法、有序推進。項目技術承擔單位要及時反饋,指派專門的工作小組進駐縣國土分局,定期彙報、定期製作工作簡報,確保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和成員單位及時了解工作進展,全面推進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工作。

  (二)資金保障

  建立“專款專用、及時撥付”的資金管理制度,要根據工作進度安排,確定分段資金撥付時間,確保資金到位;要設立“密雲縣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資金專戶”,保障資金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單獨核算、封閉運作,不得截留、擠佔、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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