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園發〔2014〕47號
各相關單位:
《金融支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小科技型企業投標承接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若干措施》已經我委2014年第24次主任專題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4年9月23日
金融支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小科技型企業投標承接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加快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中關村示範區)中小科技型企業將自主創新産品應用於重大建設工程,協助企業解決在投標承接重大建設工程項目中面臨的突出困難,特製定本措施。
第一條 重大建設工程項目是指由政府或企業依法依規履行立項手續並投資建設的項目。主要領域包括: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機場、水利、電力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公共事業,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工程,航空航太工程,資訊工程等。
第二條 支援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中關村示範區註冊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二)企業單一投標額在3000萬元以上(同一工程項下的招標可累計)。
第三條 企業可憑重大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向擔保公司提出投標保函申請。企業中標後,可憑中標通知書向擔保公司提出履約保函申請。擔保公司及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具投標保函或履約保函。
第四條 合作擔保公司根據企業簽訂的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合同,加快擔保審批流程,執行優惠擔保費率。銀行為企業提供擔保貸款,實行快捷貸款審批程式和優惠的貸款利率。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關村管委會)以年利率6%為基數,給予貸款企業利息總額40%的補貼支援。
第五條 鼓勵銀行根據企業簽訂的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為企業提供信用貸款,簡化操作流程,加快放款時間。各銀行可根據申請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貸款利息標準,但享受本措施支援的信用貸款的上浮幅度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中關村管委會以年利率6%為基數,給予貸款企業利息總額40%的補貼支援。
第六條 支援企業開展信用保險及貿易融資業務,盤活應收賬款。支援信用保險機構對企業適度降低承保條件,放寬信用限額。支援銀行根據保單適度擴大融資金額,延長融資期限。中關村管委會以年利率6%為基數,給予貸款企業利息總額40%的補貼支援。
第七條 企業承接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在銀行開立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的,中關村管委會給予企業保函手續費、評審費、擔保費等綜合成本20%的補貼。
第八條 中關村管委會對單個企業發生的本措施項下各類補貼年度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本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30日後實施。2013年1月20日至正式實施期間發生的中關村企業投標承接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適用本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