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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水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4-09-11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4〕4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4-09-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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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4〕40號

各相關鎮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1日


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密雲水庫是北京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在保障首都水源安全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特別是南水北調江水入庫後,密雲水庫在全市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中的作用將更加凸顯。2014年6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京政辦發〔2014〕37號),對進一步強化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部署了具體任務。為確保《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得到貫徹落實,切實履行保水職責,保障首都飲用水源安全,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北京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縣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密雲生態涵養發展區工作方略,圍繞新時期縣域四個功能分區定位,以保障首都水源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主線,以保水質、惠民生、促轉型為重點,堅持工程措施與管理措施相結合,生態治理與生態保護相結合,保護水源與促進發展相結合,努力將密雲水庫及周邊地區建成首都飲用水源的保護區、水生態文明的示範區、生態涵養發展的創新區,推進密雲和諧宜居首善之區建設。

  二、工作目標

  通過採取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使密雲水庫及周邊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和提升。強化制度建設,推動機制創新,提升管理水準,確保密雲水庫水源安全。積極推動水庫周邊地區發展綠色經濟,帶動産業結構調整升級,實現保水與富民協調發展。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整體推進

  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作,涉及單位多、範圍廣、情況複雜,必須把握好整體與局部、當前與長遠、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係,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整體推進的原則,由密雲水庫保水協調委員會統一制定工作方案,統一工作步調,統一政策標準和宣傳口徑,各部門明確任務,分工負責,協同推進。

  (二)屬地主責、部門配合

  各相關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將此項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抓緊抓實。各相關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主動作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高標準完成目標任務。

  (三)統一政策、統一標準

  要查清手續,摸清底數,理清權屬,確定對象,依法定性。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和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補償範圍,統一政策標準,確保公開、公正、公平。

  (四)依法依規、確保穩定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行政,同時要耐心做好群眾思想工作,講明政策,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庫區138-155米高程範圍退耕禁種工作

  牽頭單位:縣生態辦

  主責單位: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和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鎮政府。

  協辦單位:密雲水庫管理處、農委、財政局、農業服務中心、園林綠化局、農業局、環保局、維穩辦、信訪辦、法制辦、綜治辦、城管執法監察局、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廣電中心、公安局。

  主要任務:

  1.禁止任何單位、集體或個人在庫區138-155米範圍內從事糧食種植、林果栽培、畜牧養殖等一切生産經營行為。

  2.以鎮為單位將該區域內的垃圾、農作物廢棄秸稈、雜草、私搭亂建全部清理乾淨,並做好巡查看護工作。

  3.研究制定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農民農業發展扶持政策。

  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底前制定庫區155米高程以下土地退耕禁種工作實施細則。

  2.2014年9月底前召開專題會佈置庫區155米高程以下土地全面退耕禁種工作。

  3.2014年10月底前,由生態辦、農委、密雲水庫管理處組成驗收組,對庫區高程138—148米退耕禁種情況進行驗收,兌現相應資金。

  4.2014年10月啟動相關宣傳工作,並持續到2015年5月底。

  5.2014年12月底前,由生態辦牽頭,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及相關鎮政府組建管護隊伍,制定完成巡查管護方案。

  6.2015年3月底前,由密雲水庫管理處對庫區高程155米劃線確界。

  7.2015年4月1日—8月底,對庫區高程155米以下區域實施全面巡查看護,嚴禁發生搶栽搶種搶建行為。

  8.2015年10月底前,由生態辦、農委、密雲水庫管理處組成驗收組,對庫區高程148-155米退耕禁種情況進行驗收,兌現相應資金。

  (二)庫區155米高程範圍內海拔高於155米的庫中島生態修復工程

  牽頭單位:縣農委

  主責單位:不老屯、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和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鎮政府。

  協辦單位:生態辦、維穩辦、信訪辦、法制辦、宣傳部、財政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經管站、園林綠化局、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農業服務中心、密雲水庫管理處、城管執法監察局、公安局、檔案局、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

  主要任務:

  1.清理承包、租賃合同,理清經營使用關係。摸清庫區155米以上庫中島生態林、經濟林面積和權屬,土地地類和面積,畜禽種類和數量,水、電、路、房屋等地上物數量和權屬以及相關審批手續,以鎮為單位統一登記造冊,對産權所有者進行補償清退,徹底消除庫區內一切生産經營行為。

  2.制定地上物補償、土地流轉具體辦法和村級補償資金使用指導意見,制定土地由承租戶流轉到村、由村委託到鎮、由鎮流轉到密雲水庫管理處的規範合同文本。明確補助資金由縣財政評審,經相關單位驗收合格後,撥付到各鎮,由鎮撥付到村、到戶的撥付程式,通過合理補償,島內人員全部搬出,實施封山育林,自然生態修復。

  3.對庫中島內違法建築和各种經營行為,按照《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全部予以拆除和取締。

  4.以鎮為單位,逐村逐戶做好宣傳發動、調查摸底,確定補助額度,簽署協議,停止一切生産作業活動,依法終止所有承包經營合同、遷出人員等相關工作。牽頭單位要組織好協辦單位和各鎮工作人員的培訓,安排人員全程參與,宣介政策、釋疑答惑、處置突發事件。

  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底前制定實施細則。

  2.2014年9月底前完成調查摸底,建立臺賬。測算具體數額,進行評審。

  3.2014年10月—12月進村入戶,逐一簽署協議,遷出庫區。

  4.2015年1—3月進行掃尾。4月組織對未按期遷出的依法強制執行。5月全面完成,組織驗收。

  (三)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內(160米高程以下)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關閉工程

  牽頭單位:縣農業局

  主責單位:不老屯、高嶺、太師屯鎮政府。

  協辦單位:密雲水庫管理處、生態辦、城管執法監察局、公安局、環保局、財政局、宣傳部、司法局、維穩辦、信訪辦、法制辦。

  主要任務:

  1.摸清該區域內16家規模養殖場底數,制定關閉拆除具體方案。對養殖場定性為違章建設、違法經營,應給予無償拆除、自行清退。對按要求關閉退出拆除的,給予適當補助。

  2.以屬地鎮政府為主,縣直相關單位全程參與,動員養殖場主按照《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自主關閉,退出養殖,自行拆除場內建築設施。對未按期關閉退出拆除的,依法給予強制拆除。

  3.以鎮為單位,根據養殖場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助額度。經縣財政評審,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各鎮,由各鎮撥付到養殖場。

  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底前制定實施細則。

  2.2014年9月底前完成調查摸底、登記造冊、數量數額測算以及財政評審。

  3.2014年10月底前逐村逐戶做工作,簽署協議,關閉遷出,自行拆除場內設施。

  4.2014年11月底前對未按期遷出的養殖場組織依法強制執行。

  5.2014年12月底前組織驗收。

  (四)庫區148-155米高程範圍內庫濱帶建設工程

  牽頭、主責單位:縣園林綠化局、密雲水庫管理處

  協辦單位: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鎮政府和發改委、生態辦、維穩辦、綜治辦、信訪辦、法制辦、國土分局、環保局、經管站。

  主要任務:

  1.園林綠化局在庫區148-155米高程範圍內,按照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困難立地造林標準,實施綠化造林。

  2.園林綠化局在綠化工程竣工後,經過相關部門驗收,將綠化成果産權及管護責任移交密雲水庫管理處,並做好文檔整理、存檔工作。

  3.密雲水庫管理處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優先安排水庫周邊群眾,實現綠崗就業。

  時間安排:

  1.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項目審批工作。

  2.2015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標、地上物處置等相關工作。

  3.2015年4—5月組織施工。2016年4—5月組織施工。

  4.2016年底前密雲水庫管理處組建管護隊伍,2017年4月園林綠化局將管護權移交密雲水庫管理處。

  (五)明確庫區界限,實施封閉管理

  牽頭、主責單位:密雲水庫管理處、縣水務局

  協辦單位: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鎮政府和發改委、農委、生態辦、維穩辦、信訪辦、法制辦、國土分局、園林綠化局、環保局、經管站。

  主要任務:

  1.密雲水庫管理處對庫區155米高程範圍內土地確權辦證,明晰産權關係。

  2.密雲水庫管理處沿庫區155米高程線(約398公里)設置法定標誌,明確管轄範圍。

  3.密雲水庫管理處新建內湖三角地、潮河(九松山副壩東,潮河主壩北)等3處封閉管理站。

  4.縣水務局沿庫區155米高程線(約398公里)構築永久性圍網,實現庫區封閉管理。

  時間安排:

  1.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內湖三角地、潮河(九松山副壩東,潮河主壩北)等3處封閉管理站建設工作。

  2.2015年3月底前完成庫區155米高程線以下土地確權辦證工作。

  3.2015年3—10月完成155米高程線法定標誌設定工作。

  4.2015—2016年完成155米高程線永久性圍網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後,將管護權移交密雲水庫管理處。

  (六)加強生物凈水能力建設。

  牽頭、主責單位:縣農業服務中心、縣農業局

  協辦單位:密雲水庫管理處、財政局、環保局。

  主要任務:

  1.開展密雲水庫漁業資源調查,根據蓄水量及水體主要理化指標、浮游生物、水生植物等定量、定性調查分析結果,確定放流魚類的品種和數量搭配比例,制定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2.開展密雲水庫凈水魚類增殖放流工作,進行生態修復,保持水體生物多樣性,建立水體生態系統良性動態平衡,防止水體富營養化。

  時間安排:

  1.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密雲水庫漁業資源調查工作,並根據調查結果制定2015年密雲水庫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方案。

  2.2015年2月底前完成密雲水庫增殖放流魚種招投標工作。

  3.2015年4—6月,開展密雲水庫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工作。

  4.2015年4—12月,開展增殖放流效果評估。

  (七)實施密雲水庫上游中小河道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村莊污水處理等生態工程

  牽頭、主責單位:縣水務局

  協辦單位: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古北口、新城子、北莊鎮政府和發改委、農委、財政局、環保局、園林綠化局。

  主要任務:

  1.完成中小河道治理第二階段任務,全面實施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工程。

  2.加強村莊污水處理建設,強化對運營企業監管,確保運作管護費用及時足額到位,確保污水處理設施運轉正常。

  時間安排:

  1.2014年10月底前修訂密雲水庫庫區及周邊地區村莊污水處理運轉經費補助辦法。

  2.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高嶺鎮芹菜嶺、石匣小流域治理工程。

  3.2015年完成不老屯鎮黃土坎、馮家峪鎮下營、古北口鎮河西、石城鎮四合堂、太師屯鎮南臺、新城子鎮蘇家峪小流域治理工程。

  (八)提高農村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水準

  牽頭單位:縣農委

  主責單位: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和古北口、新城子、北莊鎮政府。

  協辦單位:發改委、市政市容委、財政局、環保局、園林綠化局、農業服務中心。

  主要任務:

  1.摸清水庫周邊鎮村垃圾收集運輸設備運轉情況,因地制宜確定垃圾箱、保潔車及運輸車等設備的配備數量,足額配備。

  2.落實“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的各項措施,徹底治理垃圾亂堆亂放、隨意傾倒等現象。

  3.全面清理村內外環境,廣泛開展四旁植樹、庭院綠化等綠化美化活動,杜絕焚燒秸稈、垃圾等行為,建設美麗鄉村。

  時間安排:

  1.2014年9月底前提出關於垃圾收集、運輸相關設備配備、人員管理以及檢查、處置等相關辦法。

  2.2014年9月底前,結合2015年相關項目,制定密雲水庫周邊及上游地區村莊整治環境、開展綠化美化、治理焚燒秸稈、垃圾,建設美麗鄉村的具體方案。

  3.2014年9月1日起,加強對水庫周邊及上游地區村莊環境衛生狀況的巡查、檢查,保持常態。

  (九)完善扶持政策

  牽頭、主責單位:縣農委

  協辦單位:發改委、商務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園林綠化局、農業局、民政局、農業服務中心、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中心、密雲水庫管理處。

  主要任務:

  1.研究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群眾生産生活困難補助、水庫移民口糧補貼等政策,提出修改意見,爭取市相關部門支援。

  2.支援密雲水庫周邊鎮、村調整農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制定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農民農業發展扶持政策,大力發展養蜂、食用菌、有機小雜糧,實施低效果園改造,發展有機果品。開展實用技能培訓,落實崗位補貼、保險補貼,鼓勵二、三産業就業,支援引導庫區群眾轉産、轉崗、轉變生産方式,增加收入,實現保水與富民協調發展。

  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底前,制定鼓勵水庫周邊地區群眾産業發展、轉移就業的扶持辦法。

  2.2014年9月底前,研提現有相關政策修改完善意見,並徵求市相關部門意見。

  (十)體制機制建設

  牽頭單位:縣生態辦

  主責單位: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石城、馮家峪、不老屯、高嶺、太師屯、穆家峪、溪翁莊和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鎮政府。

  協辦單位:密雲水庫管理處、環保局、農業局、公安局、工商分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城管執法監察局、園林綠化局、綜治辦、維穩辦、廣電中心、縣政府督查室。

  主要任務:

  1.完善密雲水庫聯合執法相關機制,構建縣、鎮、村三級保水隊伍,形成專群結合的保水工作網路。進一步強化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及鎮、村兩級管護隊伍建設,增加人員、增配裝備,實行網格化管理,縣、鎮、村三級實現人員、設備、資訊資源共用,形成科學系統的管理體系。

  2.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將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納入鎮及相關單位的年終綜治考核。完善監督制度,充分發揮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及社會組織的監督作用,建立權力監督、行政監督、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監督體系。

  3.開展經常性保水、護水法律法規宣傳。在密雲水庫重點區域、周邊鎮村常年開展保水、護水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設置宣傳欄(牌),印製宣傳材料,提高群眾和游客保護水源、愛護環境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

  時間安排:

  1.2014年9月底前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制定縣、鎮、村三級聯動保水工作方案。

  2.2014年12月底前完善監督考核相關規章制度。

  3.常年開展保水、護水法律法規宣傳。

  (十一)維護庫區及周邊地區良好的社會秩序

  牽頭、主責單位:縣維穩辦、綜治辦

  協辦單位:公安局、城管執法監察局、環保局、水務局、農業局、國土分局、工商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委、生態辦、信訪辦、密雲水庫聯合執法隊、庫區及周邊地區鎮政府和密雲水庫管理處。

  主要任務:

  1.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水庫及周邊地區環境的違法行為。

  2.協助相關牽頭單位處置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搶栽搶種搶建、阻撓拆除等行為。

  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底前制定破壞庫區及周邊地區環境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2014年10月1日起按新的保水工作方案全面加強對庫區及周邊地區的管護,保持良好的環境秩序和社會秩序。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4年8月1日—8月31日)

  1.制定總體實施方案,明確部門工作任務與要求。

  2.制定《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程項目實施保障方案》,起草《進一步加強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作的通告》。

  3.做好項目實施前期調查研究工作,掌握基礎情況。

  4.匯總梳理國家、北京市、密雲縣關於密雲水庫水源保護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

  5.籌備密雲水庫水源保護項目實施工作部署會。

  (二)啟動階段(2014年9月1日—9月15日)

  1.召開工作部署及動員大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各項工作進行部署,全面啟動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程建設項目。

  2.成立各專項實施工作組,落實人員和責任,做好項目實施基礎工作。

  3.制定具體項目實施細則,明確重點,細化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

  (三)實施階段(2014年9月16日—2016年12月31日)

  各有關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及職責分工要求,把握時間節點,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倒排工期,全面推進各工程項目實施。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1月—3月)

  對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全面總結。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程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縣生態辦,辦公室主任由生態辦主任兼任。各有關單位、各相關鎮要成立相應機構,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實施細則,落實人員和責任,提前介入,主動作為,選好配齊工作隊伍,科學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確保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資金保障

  縣發改委、縣財政局加強與市級有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跟蹤督促項目審批進度,確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整合現有政策資金,強化部門聯動、政策整合、資金聚焦,形成合力。

  (三)機制保障

  建立快速處理機制,按照《密雲水庫水源保護工程項目實施保障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堅持“特事特辦,快速處理”的原則,及時排除阻力,消除不利影響,為項目實施提供安全保障。完善監督考評制度,將項目建設任務納入縣委、縣政府重點督查內容,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全程監督工程項目的執行情況,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四)宣傳保障

  各單位、屬地鎮政府要充分利用電視、電台、村村通廣播、櫥窗、展板、條幅等形式,進村入戶,積極開展政策宣講、法制宣傳工作,在全社會積極營造保護水源、建設生態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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