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務外運字〔2014〕11號
各區縣商務委,北京海關各單位、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單位,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商務委、北京海關、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國稅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市政府口岸辦制定的《北京市推進京津冀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加強宣傳,依據各自職責做好京津冀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相關工作,積極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首都外貿高品質持續穩定增長。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2014年7月10日
北京市推進京津冀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京津冀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進一步提高本市乃至京津冀地區貿易便利化水準,根據海關總署《京津冀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和國家質檢總局《京津冀檢驗檢疫一體化建設方案》精神,按照市政府專題會提出的“推進機制創新,完善服務功能,加強工作銜接和相互配合,確保改革平穩運作”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戰略,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加快京津冀市場一體化進程為目標,積極穩妥推進京津冀通關業務一體化改革;建立三地口岸工作協調機制,共同推動三地通關協作,率先實現資訊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營造公平、公正、便利的貿易環境,促進京津冀三地生産要素合理流動,資源優化配置,推進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
二、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基本原則
尊重企業選擇。以方便企業辦理進出口通關業務為根本出發點,北京外貿企業在京津冀三地可以自主選擇通關模式和報關地點;除列入須在口岸實施檢驗檢疫貨物清單的進口貨物外,企業可以選擇口岸或目的地接受檢驗檢疫。企業在三地口岸通關享受“如同一關”的通關便利服務。
優化服務環境。加強北京與天津、河北兩地工作協調,共同推進區域貿易便利化建設,簡化行政審批,優化通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共同營造良好的外貿發展環境。
穩定外貿發展。充分發揮三地區位和資源優勢,積極支援本市外貿優勢産業發展,培育覆蓋三地的外貿産業鏈,增強首都外貿輻射能力,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二)發展目標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建設便捷高效的國際貿易環境為載體,以深化通關改革為核心,打破管轄區域界限,建設“一中心、四平臺”,實施海關通關全流程、一體化的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通過改革現有的檢驗檢疫工作模式,建立以“三通”、“四放”、“五統一”為主要內容的檢驗檢疫一體化新模式,進一步提升區域貿易便利化水準,加快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三、改革主要內容
(一)建立京津冀海關通關一體化作業機制。根據海關總署《京津冀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對京津冀三地的通關監管與服務實施優勢整合、資源整合,通過建立區域通關中心,打造統一的申報平臺、風險防控平臺、專業審單平臺、現場作業平臺(簡稱“一中心、四平臺”),打破現有的關區界限,允許三地企業自主選擇通關方式和報關納稅、貨物驗放地點,按照執法統一、專業分工、監管互認、資訊共用的原則,形成監管更加嚴密、通關更加便捷、流程更加科學、運轉更加高效,覆蓋京津冀通關全流程的一體化管理機制和運作模式,實現三地海關統一高效執法、無縫對接服務。
(二)建立京津冀檢驗檢疫一體化作業機制。實施“三通”、“四放”、“五統一”和貨物清單管理的一體化檢驗檢疫監管模式。通過實施通報、通檢、通放,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以在區域內選擇申報地點、申領相關單證地點、辦理放行手續地點;在屬地化監管的基礎上,對貨物的檢驗檢測結果區域內檢驗檢疫機構互認。通過實施申報放行、驗證放行、抽樣放行、檢驗檢疫監管放行等多種放行類別,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和貨物風險等級,對商品實施不同的放行模式,以監管抽查為主,減少批批檢驗,提高監管效能。通過實施統一的審單規範、業務規範、風險防控、信用管理、統計規則,實現京津冀三地檢驗檢疫統一的工作模式。建立須在口岸實施檢驗檢疫的貨物清單,清單外的貨物企業可選擇出口貨物産地直放和進口貨物直通目的地,減少通關環節,降低通關成本。
(三)完善京津冀三地口岸區域協作機制。積極爭取國家認定內陸無水港的口岸資質,完善口岸功能,推進我市口岸體系建設;推進我市口岸與天津港的深度融合,積極爭取將朝陽口岸和平谷國際陸港視為天津港的延伸,作為國際海運的“目的港”和“啟運港”,實現與天津港的一體化運作;積極爭取三地口岸優惠政策共用,將各自區域享受的優惠政策向三地延伸;開展口岸信息化合作,提升電子口岸服務功能,逐步實現京津口岸資訊交換和資源共用。
四、改革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4年6月30日前)。細化各項改革內容的具體操作辦法,抓緊做好業務對接、系統調試和模擬演練;召開外貿企業座談會,聽取企業對改革方案的意見;制訂外貿企業培訓方案,有重點、分批次推進企業培訓;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通關一體化整體方案及操作辦法。
(二)啟動實施階段(2014年7月1日-10月31日)。京津通關作業一體化正式啟動,北京海關啟動區域通關一體化作業模式,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同步啟動檢驗檢疫一體化作業模式,做好過渡期企業通關監管各項工作銜接,加強對企業利用一體化通關模式開展進出口業務的培訓和指導。
(三)評估改進階段(2014年12月底前)。密切跟蹤京津冀通關一體化改革運作情況,加強效果評估,不斷完善通關運作模式,提升服務水準。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領導機制。成立北京市推動京津冀通關一體化改革工作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辦、北京海關、北京國檢局、市國稅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為成員單位,按照海關總署和國家質檢總局京津冀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協調落實通關一體化改革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提出政策建議。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委,負責日常聯繫協調工作。
(二)加強部門聯動。構建我市推動通關一體化整體聯動格局,海關、國檢要做好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實施的銜接工作,實現海關、國檢通關一體化改革同步;商務、口岸、國稅、外匯管理等部門積極做好一體化改革的配合工作。
(三)推進區域協調。推動建立京津冀區域通關一體化協調機制,加強三地間區域通關合作,協調解決京津冀三地監管部門資訊不通暢、執法不統一等問題。
(四)擴大政策宣傳。加大對京津冀通關一體化改革的宣傳力度,做好政策整合工作,利用政府網站、進出口政策諮詢會、組織企業培訓、編制業務指南等多種方式,加強對京津冀通關一體化的政策宣傳;深入開展市場調研,根據企業需求及時調整管理流程和運作模式;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服務熱線、門戶網站和內網辦公平臺的作用,建立健全問題的發現、提交、解決機制;各部門設置專職崗位,統一受理、協調、解決一體化改革實施中的具體問題。
(五)完善應急預案。各部門要認真分析評估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通關一體化改革應急預案,及時協調解決運作風險或突發事件,實現過渡期順利銜接,幫助企業在過渡期順利開展進出口業務,確保通關一體化改革方案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