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政府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4-03-17
  5. [成文日期] 2014-03-17
  6. [發文字號] 懷政辦發〔2014〕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4-03-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的通知

列印
字號:        

懷政辦發〔2014〕12號

各有關單位:

  近日,全區範圍內露天焚燒秸稈、垃圾的行為仍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城鄉環境和空氣品質。為進一步做好禁止焚燒秸稈、垃圾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源,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嚴格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樹枝樹葉、雜草的行為。

  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工作監督管理,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焚燒秸稈和垃圾的預防控制工作;要加強巡查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巡邏檢查力度,對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現象及時發現、及時處置、及時整改。

  三、區農委、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區環保局、區市政市容委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提高執法檢查頻次,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區委宣傳部要會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的危害,加強對居民、村民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環境保護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五、區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情況督查和資訊反饋工作。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17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