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4-01-01
  5. [成文日期] 2013-12-19
  6. [發文字號] 2013年第〔〕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3-12-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取消有獎發票的公告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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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7號

  為配合做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改革工作,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社會效益,現就取消有獎發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起取消有獎發票,即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新印製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取消布獎。

  二、2014年1月1日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已印製且布獎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卷式)按照兌獎規定繼續實施兌獎。

  三、取消布獎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卷式)原規格、聯次不變。

  四、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文件內容同時廢止:

  (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有獎發票兌獎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票〔2007〕233號)中的第一條“有獎發票新的布獎方案概況”。

  (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普通發票簡並票種統一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4號)第一條第一款第2項中的“(含兌獎聯)”及附件1、附件2中的相關內容。

  特此公告。

  附件:關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取消有獎發票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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