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現狀分析
當前,北京市正處於城市建設高峰期,奧運工程建設進入攻堅階段,房屋拆遷規模大。由於拆遷現場情況複雜,拆遷補償直接涉及拆遷各方的切身利益,在實施拆遷中較易引發矛盾糾紛,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因此,做好拆遷現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對維護拆遷各方利益,保障城市建設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首都社會穩定,構建首都和諧首善之區,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2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作戰、預防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區縣屬地優勢和市建委綜合協調優勢,快速、妥善處置拆遷突發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拆遷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維護首都社會穩定。
1.3編制依據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京政發[2005]17號)、《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應急辦發[2006]10號)、《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87號令)、《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24號令)及相關配套文件,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正在實施的房屋拆遷過程中,現場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執行強制拆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不在本預案範圍內。
1.5事件分級
根據可能産生的人員、財産損失以及對社會影響程度,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分為一般(IV 級)、較大(III 級)、重大(II 級)、特別重大(I 級)四個級別。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V 級):
(1)出現50人以下聚集、圍堵的;
(2)造成5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
(3)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4)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一般級別預案的情況。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較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II 級):
(1)出現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聚集、圍堵的;
(2)造成5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
(3)出現人員受傷情況的;
(4)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較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I級):
(1)出現10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聚集、圍堵的;
(2)造成2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
(3)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含)10人以下受傷情況的;
(4)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重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特別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Ⅰ級):
(1)出現300人(含)以上人員聚集、圍堵的;
(2)造成500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3)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和10人(含)以上受傷情況的;
(4)造成極端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被認為應當啟動特別重大級別預案的情況。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為快速、妥善處置拆遷群體性突發事件,成立北京市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建委主管拆遷工作的委領導
成員:
市建委應急工作處處長
市建委拆遷管理處處長
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主任
市建委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十八區縣建委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建委(房管局)主任(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委應急工作處。
2.2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研究制定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對措施和指導意見;負責協調、督促、指導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處置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分析總結;負責指導、檢查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和相關單位的專項應急管理工作。
2.3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工作處)職責
負責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公安等部門參與處置較大級別以上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負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發佈、管理、演練、修訂工作;負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資訊的動態監管工作;負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的預警發佈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4拆遷管理處職責
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區縣對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隱患的排查和化解工作;負責具體指導區縣建委(房管局)各類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負責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5新聞宣傳中心職責
在北京市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市建委新聞發言人的領導下,負責指導區縣建委(房管局)對一般、較大、重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組織落實特別重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的媒體應對工作,制定新聞發佈方案,撰寫新聞通稿、組織媒體接待和新聞發佈活動。
2.6行政執法大隊職責
負責依法對涉及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2.7各區縣建委(房管局)職責
負責定期排查本轄區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矛盾隱患,並及時化解;負責具體處置本轄區內各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負責根據本預案制定切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負責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8建設單位職責
各項目建設單位對所投資的拆遷項目負總責。負責&&組織拆遷企業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和及時化解工作;隨時了解掌握拆遷企業對拆遷糾紛矛盾隱患化解情況,指導督促拆遷企業對重大矛盾隱患的處理;會同拆遷企業對所負責拆遷項目中發生的各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進行一線處置。
2.9拆遷企業職責
負責定期排查所實施拆遷項目的不安定因素,並及時化解消除;對所負責拆遷項目中發生的各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進行一線處置;負責根據市和區縣房屋拆遷專項預案,制定符合拆遷項目實際情況的企業內部拆遷矛盾糾紛處置應急預案;負責完成上級(政府)拆遷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測預警
3.1預警級別
依據事件可能造成的後果和對社會影響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藍色預警。
(1)重大節日、國家或北京市重要會議或活動前;
(2)單片拆遷規模在200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啟動前;
(3)在一週內接到全市5次以上被拆遷居民投訴反映拆遷糾紛,並有過激行為傾向的情況;
(4)經研究認為可發佈藍色預警資訊的情況。
2、黃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黃色預警。
(1)發生1次較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或有明顯跡象表明將有可能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時;
(2)一月內,在同一項目發生2次一般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或全市發生5次一般級別群體性事件時;
(3)經研究認為可發佈黃色預警資訊的情況。
3、橙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橙色預警。
(1)發生1次重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或有明顯
跡象表明將有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時;
(2)全市一月內發生2次較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
件或10次一般級別群體性事件;
(3)經研究認為可發佈橙色預警資訊的情況。
4、紅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發佈紅色預警。
(1)發生1起特別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
(2)全市一月內發生2次重大級別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
或5次較大級別群體性事件;
(3)經研究認為可發佈紅色預警資訊的情況。
3.2預測措施
1、定期開展矛盾隱患排查和預警資訊分析。
2、建立資訊網路,定期溝通交流。
3、對國家和市重點工程建設拆遷項目進行重點監控。
4、針對存在矛盾隱患的拆遷項目實施重點督導。
3.3預警發佈與解除
1、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與市建委拆遷管理處根據情況會商決定,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向全市或局部範圍發佈和解除藍色或黃色預警。
2、經市建委應急工作處與市建委拆遷管理處會商,報請領導小組同意後,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向全市或局部範圍發佈和解除橙色或紅色預警。
3.4預警響應
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拆遷管理處隨時保持聯絡,及時向有關區縣建委(房管局)通報矛盾糾紛相關情況,必要時派人深入區縣建委(房管局),指導應急和拆遷業務工作。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要建立領導幹部在崗值(帶)班制度,隨時收集動態資訊,並及時將重要資訊上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涉及矛盾隱患的區縣建委要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應對準備。
各建設單位和拆遷企業(無項目的企業除外)要建立拆遷現場24小時值班制度,企業主要負責同志要在崗應急值守。凡涉及群眾投訴的企業,要深入群眾,立即開展矛盾化解工作。
1、藍色和黃色預警響應: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加強應急值守工作,保持通信暢通,做好拆遷應急資訊的收集工作,並將重要資訊2小時內報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矛盾隱患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要督促相關企業制定有針對性的化解工作方案並立即開展工作。
2、橙色和紅色預警響應:在藍、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區縣建委(房管局)立即開展本轄區內拆遷項目的矛盾隱患排查,及時化解,必要時,主管委(局)領導要赴現場解決問題,防止矛盾激化。
4 應急響應
當出現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時,事件所在企業、事件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和市建委拆遷管理處要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平息事端。
4.1一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V 級)
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將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通知拆遷管理處關注事態,必要時向公安機關通報相關情況。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通知事件所在企業領導立即趕赴現場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化解矛盾。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要立即將情況報知本單位主管領導,必要時,派人到現場指導督促企業化解矛盾,平息事端,並及時將動態資訊報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注意收集匯總相關資訊,對重要資訊經請示領導後報市政府。
4.2較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II 級)
在一般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響應的基礎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經請示有關領導後,立即向市政府報告,並及時向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拆遷管理處密切溝通事件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實施異地協調指揮,必要時,派人赴現場指導督促區縣建委(房管局)進行處置,並隨時向應急工作處反饋處置進展情況。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對區縣建委(房管局)新聞宣傳及應對媒體工作給予指導。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要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相關情況,主管委(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會同事件所在企業共同處置,控制事態,平息事端,同時將處置進展情況隨時報告市建委應急處。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在處置過程中要高度關注社會輿論,做好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
4.3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I級)
在較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響應的基礎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經請示有關領導後,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報請市應急辦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置。市建委拆遷管理處主要負責同志立即赴現場指導區縣建委(房管局)進行處置,必要時,領導小組組長實施異地協調指揮,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指導督促區縣建委(房管局)及相關部門進行處置。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密切溝通拆遷管理處和事件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陪同領導小組組長實施異地協調指揮,必要時派人到場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處置。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要高度關注事態發展,及時溝通、指導區縣建委(房管局)做好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必要時,以市建委名義及時組織新聞發佈。
4.4特別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I 級)
在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響應的基礎上,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經請示有關領導後,立即向市政府報告。領導小組組長立即趕赴現場,協調社會相關方面力量,指導督促區縣建委(房管局)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置。市建委應急工作處負責同志陪同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一同赴現場,協調相關單位到場,提出處置建議,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動態資訊。市建委新聞宣傳中心到現場,隨時收集掌握處置動態資訊,組織新聞發佈,關注媒體反應,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5擴大應急
因事態發展,應急事件已超出市建委控制範圍,需要其他部門提供援助和支援時,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報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准後,啟動擴大應急響應。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應急辦支援。
4.6響應結束
一般(IV級)和較大(III級)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事件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報請市建委拆遷管理處同意後,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全部結束後,由市建委拆遷管理處提議,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報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批准後,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賠償
如應急事件涉及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事件所在區縣建委(房管局)要督促事件責任企業積極做好善後安撫和賠償工作。
5.2調查處理和總結
1、一般和較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由屬地區縣建委(房管局)&&,立即展開事件調查分析,對事件主責企業違反政策法規的行為,限期立案處理。撰寫較大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報告,7日內報市建委拆遷處。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件基本情況、處置情況、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拆遷處審核把關後2日內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
2、重大和特別重大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由市建委拆遷處&&,立即開展事件調查分析,對事件主責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限期移交委監察執法大隊立案處罰。同時,市建委拆遷管理處撰寫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報告,于15日內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件基本情況、處置情況、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應急工作處審核後5日內報市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6 資訊報告
應急事件發生後,相關區縣建委(房管局)及企業要在事發2小時內將事件資訊上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在處置過程中要隨時將事態進展情況續報,直至應急響應結束。如出現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等情況,市建委將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7 保障措施
應急事件發生後,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和事件所在企業應當提供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的經費、車輛、場地、餐宿、通信設施等後勤保障,當拆遷應急預案啟動後,可隨時調用。
8 宣傳教育與演練
8.1宣傳教育
1、市建委拆遷管理處會同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及時督促、指導拆遷企業開展對被拆遷居民房屋拆遷政策的宣傳教育。
2、市建委應急工作處定期組織各區縣建委(房管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系統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8.2培訓與演練
1、北京市建委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工作。
2、適時進行應急預案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準。
9 預案的制訂修訂
本預案由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會同拆遷管理處起草制訂。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及相關單位應當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本轄區相應的內部應急預案。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其他特殊情況,以及在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或應急演練時發現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會同拆遷管理處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本應急預案為北京市建委部門內部預案,由北京市建委應急工作處會同拆遷處組織撰寫,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10 附件(略)
1、北京市房屋拆遷糾紛群體性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市建委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