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辦字〔2013〕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關於加強民政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16日
密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民政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會議精神,推動民政事業更好地服務於本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首都民政工作的意見》(京發〔2012〕13號)的要求,結合實際,現就加強本縣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民政工作的重要意義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黨委、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與傳統民政工作相比,新時期民政工作具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服務和促進國防軍隊建設的支援作用,改進和優化社會服務的支撐作用。近年來,縣委、縣政府把民政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加大投入,改善民生,統籌推動全縣民政工作,社會救助、社會服務、優撫安置率先實現城鄉統籌;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覆蓋人群逐步擴大,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民生福祉水準明顯改善;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實現重點突破,網格化服務管理、村務公開管理不斷健全,綜合協調、整體謀劃能力進一步增強。
當前,隨着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特別是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民政的職責不斷調整,內涵更加豐富,作用越發重要,迫切需要通過加強民政工作調節社會利益、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和諧。現階段民政工作對象從有限的特定人群向服務全體社會成員轉變,服務功能從兜底保障為主向適度普惠轉型,工作職能從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向社會建設各領域拓展,呈現大民政、大民生、大統籌、大發展、大穩定的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本縣民政工作肩負着更加繁重的任務,面臨着更加艱巨的挑戰。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應對挑戰,積極搶抓機遇,加快推進民政事業發展。
二、切實把握加強和改善民政工作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堅持改革創新、服務全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城鄉一體、統籌發展,立足職能、普惠民眾的原則,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幹作用,努力建設以城鄉統籌發展為目標的社會救助與保障體系,完善以社區建設為載體的城鄉基層服務與管理的民主自治機制,構建以適度普惠型為發展方向的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格局,形成以服務國防建設為核心的雙擁優撫安置法規與政策框架,強化以依法行政為手段的社會行政事務管理與服務功能,為推進密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發展目標。今後五年,全縣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明顯改善,救災儲備體系建設更加健全完善,福利服務對象的生活品質不斷提高,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完成,城鄉社區的公共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城鄉居民的民主自治權利得到切實維護,社會組織的發展日益規範有序,優撫安置保障更加堅實有力,社會專項事務管理和服務做到科學規範,全面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本縣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的社會管理和民生保障工作體制機制,使全縣民政事業發展位居郊區前列。
(三)總體要求。今後五年,要緊緊圍繞本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落實好民政工作在社會管理中的骨幹作用,確保民政工作産生良好社會效果。着力發揮民政工作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承接好隨着改革不斷深入從政府、企事業單位轉移出的社會職能,要在社會養老、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管理等工作中,大力開發服務性産業和新的就業崗位,拉動經濟增長,服務經濟發展。着力發揮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基礎作用。在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養老事業、社區建設等方面,更好地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好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政治民主權益。着力發揮民政工作在文化建設中的重要載體作用。把傳播慈善理念、提倡文明健康的婚姻新習俗和生態節地的殯葬新風尚以及宣傳英烈的愛國情懷等民政工作,打造成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群眾凝聚道德倫理、推進文明進步、促進文化繁榮的重要載體。着力發揮民政工作在社會穩定中的重要調節作用。發揮民政工作對社會分配的調節功能,特別是通過慈善、救助、養老等工作,有效促進社會物質財富的合理流動與分配,充分體現出社會的公正與公平,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貢獻。
三、積極推動民政工作實現創新發展
(一)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為重點,增強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逐步完善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採暖等專項救助為支撐,以臨時救助為輔助,以慈善捐贈救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覆蓋城鄉、項目多樣、功能整合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落實《密雲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密雲縣關於建立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三級聯評制度的意見》,確保應保盡保。嚴格執行《北京市民政局關於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和認定指導意見的通知》,建立跨部門、多層次、分類別的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健康檔案錄入以及資訊核對、共用機制,提高低收入家庭核對的準確率。
健全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完善縣、鎮(街道)社會救助一體化協調機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援力度,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並軌。加強專項救助能力,健全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的重點保障政策。以“支出型貧困”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為突破口,加強就業、保險、救助、慈善的相互聯動,促進社會救助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建立民政、殘聯、紅十字會、慈善協會等部門社會救助資訊共用機制,提高救助資源使用效益。
(二)以發展養老服務為重點,推進民生福利優先發展。
啟動“幸福晚年工程”。實施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提高老年人物質保障和精神關愛水準。在政策創制、土地供應、資金引導、信貸支援、市場准入和人才配給等方面提供優惠和便利,加強縣級養老服務機構、失能和失智老年人護養機構以及鎮街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到2015年,增加床位1700張,總床位達到5000張,每百名老年人擁有床位5.5張。落實《密雲縣養老機構規範化建設管理意見》,做好養老服務機構星級評定和規範化建設工作。推進養老機構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創新,推進用人、用工、分配等制度改革,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專業社會組織進入為老服務領域,將公辦養老機構積極穩妥地推向市場,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供養服務專業化水準。
構建“9064”養老服務體系。圍繞“9064”養老服務格局,健全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體系。依託網格化管理服務體系,通過網格化服務的幫助,充分發揮家庭的功能,鼓勵家庭養老。整合城鄉社區資源和志願組織,充分發揮養老(助殘)餐桌、托老(殘)所及養老(助殘)員的作用,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和助殘服務,引導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提供家務料理、家庭保健、送飯到府等服務,完善社區養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培育發展老齡服務産業,實現機構養老目標。
完善老年福利政策。認真落實“九養”政策和老年優待辦法,全力做好老年優待卡、老年優待證辦理和養老(助殘)券、高齡津貼發放工作,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部分公園、景區、文化活動中心、博物館等免費或優惠服務。加強老年人精神和生活“雙關愛”,建設一批養老管理服務中心和精神關懷服務站(室),結合“96156”社區服務熱線、心理慰藉服務隊,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電話諮詢、到府服務。動員和組織城鄉社區(村)志願者等社會力量,通過多種方式為老年人(殘疾人)居家開展精神關懷服務。繼續招收養老(助殘)員,覆蓋到村居。大力弘揚孝道文化,做好孝星評選。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和有關服務。
落實孤兒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孤兒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孤兒經費自然增長機制。規範集中供養和兒童家庭寄養,引導心理輔導機構和志願組織走進孤兒生活,助力孤殘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推進縣級兒童福利中心建設。
推進福彩和福利慈善事業發展。不斷擴大福利彩票發行規模,拓寬銷售渠道,加強福彩公益金的監管。推進建立公益慈善組織公開透明機制,支援發展社會互助團體和組織,鼓勵企業、團體、家庭及個人開展社會互助和慈善活動。發展慈善事業,加大慈善組織培育力度,創新慈善項目運作機制。建立規範、公開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打造規範、透明的慈善品牌,提高慈善組織的公信力。落實福利企業稅收減免和殘疾人就業崗位補貼,推動社會福利企業穩步健康發展,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
(三)以加快城鄉社區建設為重點,增強民政社會建設能力。
加快推進社區管理與服務創新,把城鄉社區建設作為社會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努力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幸福家園。
強化社區居民自治。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區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豐富居(村)民會議、議事協商會、民主聽證、民主評議、居(村)務公開為主要形式的民主實踐活動,完善城鄉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制度。完善城鄉居民自治組織體系,健全社區居委會下屬委員會,完善鄰里互助機制,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機構、駐區單位作用,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志願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形成社區多元主體共同治理格局。加強新建住宅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流動人口聚居地等社區居委會建設。進一步推廣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經驗,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
增強社區綜合管理效能。加快推進以乾淨、規範、服務、安全、健康、文化為主要內容的“六型社區”創建工作,制定建設標準,完善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全力打造環境整潔、管理規範、服務完善、安全穩定、健康幸福、文化繁榮的和諧社區。推動政府管理重心下移,推進社區網格化建設,把民政社會服務管理任務落實到網格。以居民需求為導向,依託各級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通過集中建設和組合配置,整合人口、就業、社保、民政、衛生、文化以及綜治信訪等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構建跨部門的社區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適應本縣城市化進程加快和新農村建設深入推進的要求,健全農村社區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城鄉社區管理服務一體化。
打造便民社區服務。加大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力度,縣、鎮(街道)兩級社區服務中心、城鄉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面積全部達標,切實增強社區服務和管理功能。優化社區商業結構佈局,支援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興辦居民服務業,培育新型服務品牌,鼓勵社會力量運用連鎖經營等方式設立便民網點,引導駐區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各類服務設施,形成政府公共服務、居民志願互助服務、商業性便民利民服務有效銜接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範並整合社區資訊的採集和應用,建立以街道為單元的綜合數據庫和資訊網路,加強以社區為單元的服務資訊資源開發與利用,推進社區服務的數字化和智慧化建設。建立服務商准入和退出機制,依託96156、電子保姆、小幫手伺服器,推進城市一刻鐘服務圈向零距離服務圈轉型、覆蓋。
大力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簡化社會組織審批程式,推進四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增加社會組織總量。建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長效機制,加強政府財政扶持力度,擴大稅收優惠種類和範圍,重點購買社區服務、培訓教育、就業援助、養老助殘等公共服務,做大做強一批具有密雲特色的社會組織品牌。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優勢互補的合力,逐步去除社會組織行政化參與、依賴型發展,增強社會組織自我完善、自我發展、自我創新能力。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和委託職能,開放更多公共資源和領域,引導社會組織分擔行業管理和服務民生等部分政府職能,減輕政府負擔。強化社會組織監管,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等級管理制度、分類監管制度、退出制度,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完善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監管體系,確保社會組織成為依法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不斷培育壯大社工隊伍。成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主抓、民政部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會工作格局。加強社工培訓,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兒童收養、婚姻登記、康復、殯儀等服務機構,城鄉社區、司法、醫療、學校等基層單位,以及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民辦社會服務機構開發設置社工崗位,配備社工人才。
(四)以加強社會事務規範化管理為重點,提升民政公共服務水準。
以為民、便民、利民為導向,加強服務設施建設,創新服務管理模式,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功能齊全、便捷高效的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更加滿意的民政公共服務。
健全綜合防災減災服務。從風險管理、監測預警、應急指揮、技術保障、科普宣教和社會動員等入手,加強綜合防災減災建設,提高應對突發災害尤其是特大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結合市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建立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實現物資儲總量可應急保障全縣1%的常住人口。結合網格化服務管理,創建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加強社區救援隊伍建設,由縣政府出資為全縣人民免費上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提高社區居民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深化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完善婚姻檔案電子資訊數據庫,建立民政、公安、法院、計生等部門資訊共用機制,創建國家4A級婚姻服務中心。推進殯葬管理服務,加快殯儀設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設,落實“零百千萬”等殯葬惠民工程,規範殯儀服務市場,完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穩步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建立數字化界線管理系統,加強平安邊界建設。由縣政府出資為全縣人民免費上見義勇為救助責任險,完善見義勇為權益保護政策,健全評選表彰機制,建立社會舉薦、政府認定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制度,弘揚社會正氣。
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務。建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完善集中救助、跨省救助、社會參與救助管理機制,注重源頭防治,抓好主動救助,做好教育矯治和安置幫扶,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現象。推進信訪接待工作,完善源頭預防、積極解決、教育感化、穩控結合的防控體系,促進社會穩定。完善徵地超轉人員生活、醫療等服務保障政策,不斷提高待遇水準。
(五)以推進優撫安置制度改革為重點,發揮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支援作用。
創新雙擁共建模式。認真踐行新時期“軍民融合”發展理念,不斷拓寬共建領域,探索軍民融合式發展新途徑。進一步推進雙擁工作社會化,着力構建黨政主導、社會支援、全民參與的雙擁工作格局。加強富有密雲特色和時代精神的雙擁文化建設,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國防和軍隊建設的良好氛圍。
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提高優撫保障能力。完善優撫政策和優撫經費科學增長機制,確保優撫對象生活不低於本縣平均生活水準。將優撫對象基本生活、醫療、住房等優先納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城鄉保障並軌步伐。提高優撫醫療保障能力,全面實現“一站式”服務。
實施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深入貫徹《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完善以扶持就業為主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健全安置工作部門聯動機制,落實退役士兵退役金制度和扶持創業優惠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就業、發放退役補助金、國家供養等多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辦法。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和教育培訓,建立安置服務支援體系。
做好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按計劃完成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任務,落實軍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服務相結合,進一步滿足軍休幹部個性化、人文化服務需求。加強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和保護工作,為紅色密雲提供實踐載體。
四、進一步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責任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把目標責任分解到各鎮(街道),具體到項目,落實到崗位,量化到個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進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健全資訊反饋、情況通報機制,做到“五個及時”,即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傾向性問題、及時找出薄弱環節、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績效評估和獎勵機制,將工作落實情況與幹部考核評價、任用掛鉤,努力營造崇尚實幹、恪盡職守、勇於奉獻的工作氛圍。
(二)實行部門聯動,落實民政政策保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健全協作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對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和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社區建設等民政事業資金投入,強化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實行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制度,制定支援社會力量提供社會服務的優惠政策。推進民政服務機構公辦民營、民辦公助,廣泛集聚社會資源,形成多元並存、有序競爭、共同發展的社會服務供給格局。
(三)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民政服務社會能力。進一步規範民政執法行為,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推進政務公開,規範民政行政權力運作。推進養老、殯葬、婚姻等服務的標準化建設,實行規範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全縣民政公共服務平臺,充實基層民政特別是社會救助力量,着力改善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辦公條件。加強民政幹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深入開展“創新、創業、創優”活動,切實提高民政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能力,促進全縣民政事業在新時期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