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2-08-06
  6. [發文字號] 京教辦發〔201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2-08-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教育系統“7.21”特大自然災害救災善後工作確保按時開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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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辦發〔2012〕5號

各區縣教委,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市教委直管直屬單位:

  “7.21”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教育系統特別是中小學校舍受災受損情況,要求迅速做好救災善後工作,確保9月1日按時開學。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迅速深入區縣實地查看教育系統受災受損及應急處置情況,指導制定災後恢復方案,了解資金需求。現將確保9月1日按時開學的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及時恢復損毀校舍

  (一)各區縣、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防大汛、防大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有針對性地完善防汛防災應急預案,加緊調集人力、物力,加快受損校捨得修復工作,迅速消除安全隱患。

  (二)積極開展校舍安全排查和檢測鑒定。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校舍要進行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確保逐校逐棟全覆蓋、無遺漏。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確保安全使用。

  (三)加快制定受損校舍修復方案,迅速組織設計、施工等力量開展搶修恢復工作。市教委將協調有關部門根據受災受損情況下撥修復資金。

  (四)集中力量修復受損基礎設施,特別是水電氣熱及因地面沉降造成體育設施、變電設施、技防監控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人員將低窪地帶的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教學儀器設備、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圖書資料、教育教學、辦公和後勤傢具等轉移到地勢較高的安全地帶。

  (五)及時將受損校舍照片和視頻上傳“中小學校舍資訊管理系統”,註明“XX樓7.21暴雨後受損照片(或視頻)”。

  二、做好食品衛生、食堂安全生産和衛生防疫工作

  (一)全面檢查學校食堂設施,嚴防發生飲用水污染及觸電、火災等安全生産事故。

  (二)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衛生防疫工作,開夥前要認真檢驗食堂庫房和冰箱內保存的食品原材料是否變質。

  (三)嚴把食品原材料採購關,嚴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園。

  (四)要在開學前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專題培訓。

  三、高度關注天氣及災害預警資訊,確保群體性活動安全

  各區縣、各學校要高度關注暑假期間組織的群體性活動的安全,取消到山洪、滑坡、泥石流、雷電等自然災害易發區組織的活動。若必須組織,要密切關注天氣及災害預警資訊,遇有易引發自然災害的天氣,立即通知參加活動人員及時撤離。高等學校要以適當方式提示離校返鄉、外出旅游、社會實踐、探親訪友的師生注意天氣及災害預警資訊,確保人身安全。

  四、排查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為按時開學做好準備工作

  (一)做好過水實驗室、電腦教室等專用教室的檢修工作,及時補充教育教學所需的設備設施、教學儀器設備、現代教育技術設備、圖書資料、辦公和後勤傢具等。

  (二)及時做好教材缺口的補充,確保學生在開學時領到教材。

  五、開展對師生員工防災自救培訓和應急演練活動

  (一)中小學校要按照市教委、市紅十字會《關於在全市中小學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活動的通知》(京教函〔2012〕185號)要求,開展應急演練和自救自護培訓。利用開學第一課、新生入學教育及軍訓、中小學課間操等方式開展安全教育、防災自救和應急演練活動。開展上述活動前要針對學生年齡和地區特點,認真選擇活動科目和內容,周密組織,落實各環節安全責任,活動完成後要進行評估總結,不斷增強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開學前要對自有校車、班車的車況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確保行駛安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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