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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2-09-21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2〕4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2-09-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密雲縣2012年度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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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2〕42號

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相關部門:

  《密雲縣2012年度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實施方案》已經第16次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密雲縣2012年度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實施方案

  為確保老舊小區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現根據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

  (一)工作任務

  2012年,全縣計劃完成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3萬平方米。其中,鼓樓街道7棟住宅樓,總面積2.04萬平方米,包括花園小區28號樓、29號樓、30號樓,車站路小區14號樓、16號樓,東斜街7號樓、9號樓;果園街道2棟住宅樓,總面積0.58萬平方米,包括果園新里北區21號樓、果園新里中區1號樓;華德液壓公司2棟住宅樓,總面積0.38萬平方米,包括新北路31號院1號樓、3號樓。

  (二)部門職責

  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制定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實施方案,指導有關鎮街、房屋産權單位實施改造工作,提供工程技術支援;負責改造工程組織、協調、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品質、施工安全、竣工驗收等行業監管工作。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項目審批立項。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改造資金,對改造項目進行財政評審,及時撥付資金,監督資金使用。

  縣審計局:負責審計監督改造工程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縣市政市容委:負責改造工程中市政工程設施的協調和指導工作。

  縣公安局:維護正常秩序,依法處理妨礙改造工程正常進行的行為。

  縣國土分局:辦理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項目土地審批手續。

  縣規劃分局:辦理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項目規劃審批手續,認定違法建設。

  縣城管大隊:對縣規劃分局確認的違法建設依法組織拆除,查處、清理違法廣告牌匾、亂停車輛、亂堆雜物等。

  縣法院:對拒不履行拆除違法建設決定的單位和個人,經縣城管大隊申請,依法給予強制執行。

  縣委宣傳部:負責宣傳報導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

  園林綠化、消防、有線電視、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

  鼓樓街道、果園街道、華德液壓公司:落實屬地職責,開展入戶宣傳和居民搬遷工作,做好問題協調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配合施工,確保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順利實施。

  (三)項目預算及資金來源構成

  經密雲縣建設工程諮詢中心測算,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平均單價2989.62元/平方米。其中:工程建設估算單價2498.62元/平方米,居民周轉費及相關補助費平均單價413.67元/平方米,自行車棚拆除和恢復費平均單價77.33元/平方米。

  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估算共需建設資金8968.86萬元。其中:工程總造價7495.86萬元,居民周轉費及相關補助費1241萬元,拆除車棚及恢復費232萬元。

  按相關政策規定,市級財政每平方米補助建設資金1100元,共補助建設資金3300萬元,其餘部分建設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共計5668.86萬元。

  果園新里中區1號樓底層10戶商戶拆遷補償具體數額由縣財政評審。

  (四)項目主體

  按照《密雲縣2012年既有建築抗震節能及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密政發〔2012〕26號)規定,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項目立項主體為密雲縣房屋改建工程處,工程建設主體為密雲縣房地産開發總公司。

  (五)房屋裝修標準

  既有房屋建築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翻建式加固)工程房屋裝修標準為普通裝修,達到居民入住條件,裝修費標準為295元/平方米。具體裝修標準為地面鋪裝600mm×600mm規格的普通地板磚,墻面、頂棚粉刷內墻塗料,安裝普通木門、潔具、洗菜盆、開關插座、吸頂燈。

  (六)進度安排

  1.搬遷時間: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2.拆除時間:2013年1月1日-3月15日。

  3.施工時間:2013年3月15日-11月15日。

  4.竣工驗收:2013年11月15日-12月15日。

  5.回遷時間:2013年12月15日開始居民回遷工作。

  二、新增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程

  (一)調整情況

  2012年7月4日,《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建築節能綜合改造項目調度會議紀要》規定:“部分2012年抗震節能綜合改造項目如改為拆除方式實施,或者經鑒定不需要抗震加固的,按照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公室2012年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總任務不變的要求,各區縣要安排新的建築節能綜合改造項目,並在8月底前開工,10月底竣工”。按照此項規定,全縣需新增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任務3.09萬平方米。

  (二)項目安排

  根據任務調整情況,全縣計劃新增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樓房14棟,總面積3.7萬平方米。其中,鼓樓街道北源裏小區1-8號樓,共8棟住宅樓,建築面積1.95萬平方米;鼓樓街道賓陽裏小區7號樓、11號樓,共2棟住宅樓,建築面積0.96萬平方米;果園街道果園新里北區7號樓、15號樓、24號樓、25號樓,共4棟住宅樓,建築面積0.79萬平方米。

  (三)項目資金

  經密雲縣建設工程諮詢中心測算,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程預算單價501.82元/平方米。按照相關政策,中央財政給予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程獎勵45元/平方米,剩餘資金由市級財政、縣級財政按照1:1比例承擔。

  本縣新增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工程共需要資金1856.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獎勵166.5萬元,市級財政補助845.1萬元,縣級財政承擔845.1萬元。

  (四)改造內容和實施主體

  1.改造內容:外墻保溫、外窗、單元門、樓棟熱計量表及分戶熱計量裝置、防雷接地、屋面保溫及防水工程等。

  2.實施主體:管理小區的物業公司。

  (五)時間安排

  2012年8月底前開工,10月底竣工。

  三、方案説明

  《密雲縣2012年度既有建築抗震節能及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密政發〔2012〕26號)中關於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工程的規定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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