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政辦發〔2012〕5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區民政局《關於做好2012年全區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關於做好2012年全區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中關於“居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的規定,全區第七屆社區居民委員會任期屆滿,應當舉行換屆選舉。為做好第八屆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根據《關於北京市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精神和《北京市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以下簡稱《選舉辦法》)的規定,結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0〕27號,以下簡稱中辦發27號文件)、《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11〕26號,以下簡稱京辦發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組織領導
為做好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區委、區政府成立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委組織部、區委社會工委、區民政局相關同志組成,作為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具體組織、指導和協調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區居委會)選舉在區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具體指導和監督本街道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要抽調一部分幹部參加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確保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各社區居民會議要推舉産生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主持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並接受街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的指導。各社區黨組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
二、換屆選舉工作各階段內容及時間安排
(一)選舉準備階段(2012年2月至3月)
各街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要深入調查了解社區居委會工作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選舉工作實施方案。認真做好選舉前的調查摸底和矛盾排查工作,摸清社區居委會選舉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問題,了解掌握本轄區重點難點社區、新建小區、外來人口聚居區、外國人居住區等基本情況,對於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矛盾和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工作預案,提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全區統一組織各街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社區選舉工作指導員及資訊系統選舉數據錄入人員培訓。各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好本轄區選舉工作人員和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掌握換屆選舉工作的法定程式和相關規定,確保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嚴格依法進行。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重點宣傳《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選舉辦法》等選舉法律法規以及市、區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的有關文件。宣傳選舉的目的、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方法以及建設和諧社區的重要意義,動員居民廣泛參與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
(二)選舉實施階段(2012年4月至6月)
全區第八屆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全面展開。全區將選取一個採用居民代表方式選舉的社區和一個採用戶代表方式選舉的社區進行試點。各街道辦事處根據實際,可確定1-2個試點社區,先行開展選舉工作。重點做好推選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選民登記、提名候選人、投票選舉、居委會班子工作交接等環節的工作。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組織專門力量,入戶進行選民登記,做到不重、不錯、不漏,特別是要做好“人戶分離”人員的核實和長期外出人員的登記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7月中旬至8月)
各街道辦事處依法對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並認真做好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數據匯總和分析總結工作。同時,區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採取聽取彙報、驗看選票和入戶徵求居民意見的方式,對選舉情況進行抽查。7月下旬,將召開全區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大會。
三、嚴格依法進行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
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要依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和《選舉辦法》及《北京市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規程》和市、區政府有關規定進行。
(一)社區居委會的設立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京辦發26號文件精神,結合東城區人口密集、地域狹小特點,社區規模原則上按照2000戶設置,同時適度推動建立3000戶左右、規模適度、半徑合理、功能完備、覆蓋全面的現代化新型社區。條件成熟的危改回遷小區要及時建立居委會,入住居民超過50%的,應及時組織社區居委會選舉;條件暫不成熟的成立籌備組,在街道辦事處指導下開展工作,納入居委會管理,實現對社區居民的全員管理和無縫隙管理。按照便於管理、便於服務、便於居民自治的原則,各街道可在選舉前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社區規模。社區居委會的設立、調整,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區政府決定,報市民政局備案。
(二)社區居委會的組成
社區居委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員若干人,共5至9人組成。1500戶以下設置5人,1500至2500戶設置7人,2500戶以上設置9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居委會成員人數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報區政府批准。社區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實際管轄戶數每500戶配備1人的比例配置。多民族居住地區,社區居委會中應當有少數民族的成員。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居委會成員、業主委員會成員、社區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可交叉任職。
社區居委會設立社會福利、綜合治理、人民調解、公共衛生、人口計生、文化共建等6個下屬委員會。各委員會由3至9人組成,主任由社區居委會成員兼任,副主任由社區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兼任,並配備若干兼職人員。
(三)社區居委會成員的條件
1.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2.一般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女一般不超過55周歲、男一般不超過60周歲(以所在社區投票選舉日為限)。兼職委員不受本條規定的條件限制。
3.戶籍一般應在東城區且居住在本街道。
(四)社區居民代表的産生
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前,民主産生新一屆社區居民代表。1000戶以下的社區居委會,原則上15至50戶設立一個居民小組;1000戶以上的社區居委會,原則上30戶至100戶設立一個居民小組,每個居民小組推選産生1名居民小組長,選舉2至3名居民代表。
(五)社區居委會的選舉
要按照法律規定做好推選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選民登記、提名候選人、召開選舉大會等項工作。各街道要根據實際,積極擴大基層民主,提高全體有選舉權居民選舉和每戶派代表選舉的比例。
1.參加選舉的範圍。全區社區居委會除因拆遷而無法組織換屆選舉的社區居委會外,均應參加全區統一換屆選舉。對擬不參加本屆選舉的社區居委會,由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居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區政府批准。
2.選民資格確定。具有選民資格,戶口所在地與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參加選舉;具有選民資格,戶口所在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可參加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的選舉;非本市戶口但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人員的選民資格及候選人條件,由居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意見,經居民會議討論通過,在社區顯著位置張榜公佈。已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記參加選舉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社區居委會選舉。
3.選舉的方式。按照《選舉辦法》,選舉可以有三種形式:一是全體有選舉權居民選舉方式;二是戶代表選舉方式;三是居民代表選舉方式。各街道要根據實際,積極擴大基層民主,提高戶代表選舉比例。各街道採用全體有選舉權居民選舉方式或戶代表選舉方式的社區比例不低於35%。
4.候選人提名。社區居委會成員實行差額選舉,正式候選人應當多於應選名額1至2人。提倡居民將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年富力強、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較高文化水準和較強工作能力的人提名為候選人;支援到社區就業的持證社會工作者、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和退休黨員幹部、群團組織負責人通過民主選舉程式擔任社區居委會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條件,可由各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意見和中辦發27號文件規定的條件,結合實際提出建議,經居民會議討論確定後,向社區居民公告。
5.依法投票選舉。選舉社區居委會,應召開選舉大會,設立投票會場。無論採取哪一種選舉方式,過半數的選民參加投票,選舉有效;正式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5人,不能組成新一屆社區居委會的,應當在10日內就不足名額另行選舉。
6.同期選舉社區居民會議常務會成員。按照《東城區關於進一步推進社區居民會議常務會建設的意見》(東民發[2011]13號)要求,選舉産生社區居民會議常務會成員。
7.基層婦聯同期改選。按照市婦聯《關於社區婦聯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要求,社區婦聯換屆要與社區居委會換屆同步進行。
(六)社區居委會工作的交接
新一屆社區居委會班子産生後,應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下,7日內做好新舊社區居委會班子工作交接,並召開新一屆社區居委會會議和居民會議,推選産生各下屬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保證社區居委會組織健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同時,將各工作委員會成員名單在區民政局、區社會辦、街道辦事處進行備案。
四、選舉經費保障
將社區居委會選舉經費列入區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保障社區居委會選舉所需經費。對採用全體有選舉權居民選舉方式或戶代表選舉方式選舉的社區居委會,區財政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和保障。
五、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要求
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是全面推進東城區社會建設、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途徑。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各街道要從建設和諧社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確保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依法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開例會研究選舉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選派、培訓社區選舉工作指導員,加強對各社區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各級選舉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全區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嚴格依法有序開展。
(二)發揮社區黨組織作用
在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中,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的領導,堅持依法辦事。提倡和鼓勵按照民主程式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提倡將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民主程式選舉為社區居委會主任,將社區黨組織成員選舉為社區居委會成員。在換屆選舉前,要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群眾的優勢,廣泛宣傳發動。在換屆選舉過程中,要組織動員黨員積極參加社區居委會選舉,帶頭參加選民登記併發揮黨員在組織發動群眾中的作用,確保選舉工作順利完成。
(三)認真做好培訓宣傳工作
按照分層培訓、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選舉培訓工作。全區統一組織各街道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社區選舉工作指導員培訓。各街道要組織好本轄區選舉工作人員和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掌握換屆選舉工作的法定程式和相關規定,確保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嚴格依法進行。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好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宣傳周”活動,重點宣傳選舉相關法律法規、中辦發27號文件和京辦發26號文件,以及全面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加快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真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鼓勵落選人員通過加入社區志願者隊伍、加入社區居委會下屬委員會等方式繼續為社區居民服務。對於國(境)外機構或個人採訪社區居委會選舉活動的,要履行有關程式。
(四)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對於換屆選舉中出現的各類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給予必要的幫助指導並研究解決;對於社區居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採取有力措施,提前化解矛盾。各街道要將問題比較突出的難點社區作為指導選舉工作的重點,制定相關的工作預案,對選舉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區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選舉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五)認真做好信訪接待
要充分尊重群眾的申訴權、信訪權,妥善處理居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本着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和思想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信訪登記和復信制度,妥善處理居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要做到件件有回復,並及時溝通、總結信訪情況,避免居民群眾越級訪或集體訪的發生,確保選舉期間首都社會穩定。
(六)加強資訊報送工作
建立選舉工作資訊報送制度,各街道辦事處要隨時向區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選舉情況,每週上報選舉工作資訊2條以上。同時,通過社區管理資訊系統,及時填報選舉數據。並以此為契機,在全區建立日常工作資訊錄報長效制度。
(七)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的換屆選舉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驗收,區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區社區居委會選舉情況進行抽查,本着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街道辦事處於2012年7月1日前將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報送區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