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發〔2012〕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現將《密雲縣開展超限超載源頭治理試點示範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密雲縣開展超限超載源頭治理試點示範工作方案
全市治超“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在市領導的關注和支援下,我縣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了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從源頭上遏制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根據北京市治超辦《關於在密雲縣開展超限超載源頭治理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市治超字〔2011〕11號)精神,總結我縣開展治理超限超載“百日行動”工作的經驗,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密雲生態涵養發展區工作方略,牢固樹立“抓治超就是促進經濟發展、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堅持“政府主導、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的工作原則,積極探索,勇於實踐,努力實現源頭治理“措施有力、機制健全、效果明顯、形成經驗”的工作目標,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對密雲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充實,下設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指導。(調整後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
三、工作職能
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為更好地推進此項工作,強化協調配合,確保責任到位,明確各主要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交通局:牽頭負責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組建流動治超聯合組;對違法超限超載企業和車輛嚴格管理;召開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治超工作資訊;對貨運車輛擅自改裝、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縣公路分局:負責對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列印檢測結果,製作、填寫初檢、復檢通知單,對違法經營者依法處罰。
縣公安局:負責超限超載車輛攔截過磅檢查,對違章及違法車輛進行處理;對暴力抗法和駕駛員違法行為進行治安處理。
縣城管監察大隊:負責對貨運車輛路面遺撒等違法行為的監管、治理,維護城市超限超載管理秩序。
縣監察局:負責對各成員單位履職情況依法監察和問責。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宣傳報道。
縣國土分局:負責對礦山企業裝載場地進行源頭監管,配合縣交通局對源頭礦山企業超載裝車行為採取停産、停業整頓等措施,查處打擊非法盜採盜運作為。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經費保障,監督檢查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
縣法制辦:負責相關工作文件制定的依法審核和執法監督等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查處河道內非法盜採盜運砂石行為。
縣工商分局:負責查處全縣汽車非法生産和改裝企業,處罰取締各類無照經營的裝卸場站。
縣住建委:負責與本轄區工程業主單位、承建單位、建築工地簽訂不收購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物資的責任書,並進行監管;對本轄區建材生産企業裝載源頭進行監管與治理。
縣冶金礦山公司:負責對所屬礦山企業及廢礦石加工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從源頭上杜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
各鎮政府:完善“護水、護河、護山、護林、護地、護環境”的“六護”工作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對本轄區內貨運源頭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鄉級道路合理設置限高欄並進行巡查;建立監督舉報機制,配合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各司其職,準確、快速地進行聯動治超。
四、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2011年11月20日—2012年2月29日,動員部署、調查摸底。
充分利用“百日行動”宣傳的良好基礎,結合我縣超限超載源頭治理特點,進行快速、廣泛、深入的再宣傳,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針對本轄區內超限超載源頭單位進行拉網式調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整改措施,落實工作責任。
第二階段: 2012年3月1日—2012年10月31日,統一行動、集中整治。
組織實施專項整治行動,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對違法超限超載源頭單位依法進行嚴管重罰;加大檢查力度,點、線、面結合,全方位進行嚴抓嚴打;積極開展重點部位、重點問題的整治和優化改進工作,不斷深入,確保治超成效。
第三階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檢查驗收、建立長效機制。
市治超辦對密雲縣超限超載源頭治理試點示範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指導;認真總結經驗,固化成熟的工作方案,鞏固整治成果,促進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
五、具體措施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577號)和有關會議精神,鞏固全市開展的“苦幹一百天,消滅百噸王”治超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公安部開展整頓“三超一疲勞”整治行動,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各項措施,開拓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成效。
(一)層層宣傳動員,摸底建立臺賬。快速、深入地做好面向源頭企業、運輸經營者和社會群眾的宣傳工作,在貨物運輸源頭單位、混凝土攪拌站、尾礦點進出場地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牌,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加強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道路貨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和執法環境。由縣交通局牽頭,公路分局、公安局、城管監察大隊等各成員單位和屬地鎮政府全面配合,對全縣超限源頭(礦山、河道採砂、攪拌站)進行一次認真排查,摸清底數,分類研究解決辦法,制定階段性的工作目標,形成格式統一、內容完善的工作臺賬。
(二)創新工作措施,加強協調聯動。
1.落實市治超辦工作精神,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問題。
2.建立協商機制,將各貨物運輸源頭單位、攪拌站、尾礦加工企業一併納入超限超載源頭治理範圍。
3.適時建立完善源頭重點企業磅房電子管理系統,與市治超電子管理系統聯網,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實現資源共用,切實從源頭上遏制超限超載行為。
4.由縣交通局牽頭,各成員單位和屬地鎮政府全面配合,聯防聯控,以最有效的措施、最高限的處罰、最有力的保障,在短時間內打開工作局面。
5.建立“聯合執法、分類處理”機制,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涉及到的超限源頭企業、站點等,按各成員單位職責和程式進行檢查,開展有針對性的整治行動。
(三)責任到人,把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攔截在源頭。縣領導小組與縣礦山公司簽訂《密雲縣源頭治理責任書》,縣礦山公司對本系統源頭治理超限超載工作負總責,將制止超限超載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在此基礎上,縣礦山公司與所屬的首雲鐵礦、威克鐵礦、雲冶鐵礦、放馬峪鐵礦和建昌鐵礦等單位簽訂《源頭治理工作責任書》,明確礦長為第一責任人。
(四)築牢固定治超站點防線,加大流動治超力度。繼續保持依法嚴管態勢,充分依託現有的五個綜合檢查站,堅持24小時值班,嚴把進出京關口。加強對轄區內金鼎湖、穆家峪、太師屯、河南寨高速路口等路段治理;針對拒檢逃逸、聚眾闖卡、“車托”帶車、滯留嚴重等現象,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打擊,實施無節假日、無固定時間段、無定點、無定線的機動靈活的突擊行動,堅持採取高限處罰,確保治理效果。
(五)深化區域聯動機制,加強治超資訊共用。繼續推進《京津冀聯合治理超限超載運輸工作方案》,主動與河北省承德市和懷柔區建立聯繫,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聯合整治活動。認真做好違法運輸車輛的資訊抄報工作,對查處“雙超”車輛的違法事實、牌照、駕駛員資訊、運輸單位、貨源企業、行走路線、接收單位逐一調查取證,加快推進治超與運政、路政、交管管理資訊系統的數據交換。
(六)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制定源頭治理處罰措施。對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一查到底,倒查貨運源頭、車輛源頭和監管源頭;對出現一次超限超載違規的源頭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對出現兩次以上超限超載違規的源頭企業嚴肅查處。對因超限超載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縣監察局、縣政府督查室,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查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七)強化執法隊伍建設,規範執法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外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成立應急執法分隊,專門負責節假日和夜間執法,確保接到舉報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打擊超限超載現象。嚴格執行治超執法“五個不準”、“十條禁令”等相關規定,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對查獲的超限超載車輛,要依法按程式進行處理。
(八)加強資訊溝通,建立資訊通報制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相關情況以簡報形式及時報送市治超辦和縣委、縣政府,以及各成員單位。
(九)科學治超,建立治超源頭長效機制。不斷探索和創新工作方法,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保持源頭、路面、末端治超的高壓態勢。全面學習山西省治超工作經驗,做到組織有序、落實到位、資金保障、務求實效,充分發揮密雲縣超限源頭試點示範作用,為促進和建立源頭治超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協調配合。站在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産安全、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治理車輛違法超限超載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各成員單位要堅決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二)突出治理重點,堅持嚴管重罰。專項行動要重點瞄準“百噸王”和車貨總重55噸以上的貨車。路政、公安等部門要實施高限處罰,對因超限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産損失的車輛履行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應急預案。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專項行動中的創新手段、典型案例等,擴大治超行動效果。針對聯合執法中出現的新情況,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附件:密雲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