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發〔2011〕12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西城區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北京市西城區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好學前教育對於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提高人口素質,保證首都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10年來,我區學前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學前教育品質提高較快,全區幼兒園中有三分之二被評為北京市一級一類幼兒園,滿足了家長對高品質學前教育的需求。但是隨着人口高峰來臨,第一代獨生子女進入生育期,出生人口急劇增加,同時由於國家缺少學前教育相關法律保障,托幼園所數量逐漸減少,城鎮地區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就是入園難。我區學前教育總體數量與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不相適應。
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學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根據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精神,現就加快西城區學前教育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正確處理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關係,努力提高全區學前教育總體水準。將學前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完善學前教育服務體系,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多樣化學前教育的需求,促進西城區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加快幼兒園建設,不斷增強學前教育資源。積極發展公辦幼兒園,大力扶持社會力量辦園,形成以教育部門辦園為示範、公辦園為基礎、民辦園為補充,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種形式的學前教育服務格局。
學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名師隊伍不斷擴大,施教水準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管理機制更加完善,學前教育品質進一步提升。構建以社區為依託的0-6歲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滿足轄區內人民群眾對高品質、多樣化的學前教育需求。
(三)具體目標。
——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大力推進0至3歲兒童早期教育。確保0至3歲兒童及其看護人受教育率達到90%以上。
——擴大學前教育資源,通過新建、改建、擴建幼兒園,增加幼兒學位供給,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今後各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由政府舉辦。各類幼兒園中政府辦園比例達到50%以上。
——將學前教育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保障範圍,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要佔合理比例,並逐年提高。建立學前教育專項獎勵資金,加大對部門辦園、街道辦園、民辦園的扶持力度。多渠道籌措經費,加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保證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幼教師資隊伍。各級各類幼兒教師培訓工作全部納入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確保95%的幼兒園園長和90%的幼兒教師達到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各崗教職員工均達到北京市規定的任職資格要求,做到持證上崗。市區級骨幹教師佔全區幼兒教師總數的10%以上。各類幼兒園要按照《北京市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核定編制。
——托幼園所辦園水準和保教品質有顯著提高。北京市級示範園佔全區幼兒園總數的25%以上,一級一類幼兒園佔全區幼兒園總數的70%以上。
——大力推進0至3歲早期教育工作。新增6個市級社區兒童早期教育示範基地,面向社區散居兒童開放。開展對學齡前兒童家庭看護從業人員的培訓,向學齡前兒童父母和看護人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定期舉辦親子教育活動。做到每個社區散居兒童早期教育示範基地配備早期教育專業教師2名。
——積極開展特殊兒童隨班就讀工作。以幼兒園為依託,新增2個特殊兒童隨班就讀康復資源中心,基本滿足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加強信息化建設。以幼兒園為依託,新增6個學前教育信息化基地,提高幼兒教師信息化水準及幼兒園科學管理水準。
二、工作職責和要求
(一)明確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切實履行政府職責。
堅持實行地方政府負責,教育部門主管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學前教育的規定,依法保障學前教育健康發展,形成推動學前教育發展的合力。
1.區發展改革委要將學前教育納入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推進學前教育機構網點佈局的優化和公辦幼兒園的建設。要依法審核學前教育機構制定的成本收費核算方案,規範學前教育機構收費行為。同時,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使用配套設施的學前教育機構收取國家及北京市規定以外的費用進行監督檢查。新建和改擴建幼兒園應參照中小學校建設減免相關費用。
2.西城規劃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要把幼兒園基本建設工作納入西城區總體規劃建設,統籌安排。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幼兒園建設用地。建立與教育部門之間的資訊溝通機制,加強對幼兒園規劃建設項目的審查和監管,保證新建、改建居住區規劃建設配套的學前教育設施符合市政府有關規定和建設標準,並保證其竣工後及時交付區教委。同時,幼兒園建設項目實行優先優惠政策。
3.區教委要把學前教育納入西城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扶持民辦幼兒園建設。在教育佈局調整中優先考慮幼兒園建設問題,鼓勵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指導和管理。認真做好學前教育的教研活動、人員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
4.區人力社保局要保障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類幼兒園教職工的社會保險。同時,要密切配合區教委認真做好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的表彰獎勵、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等工作。保證社會力量辦園與教育部門辦園享有同等待遇與權利。
5.區編辦要加強幼兒園教師編制的管理工作,確保幼兒園教師編制供給。附設0—3歲兒童社區早期教育和特殊兒童隨班就讀示範基地的幼兒園要適當增加師資力量,滿足0—6歲兒童一體化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需求。
6.區財政局要在財政預算中對學前教育經費單獨列項,保證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佔有一定比例,並逐年提高。嚴格執行《北京市基礎教育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按照標準足額安排。設立社會力量辦園專項獎勵資金,對部門辦園、街道辦園、民辦園等在擴大規模、品質達標、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援。
7.區衛生局要對西城區各類學前教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對學前教育機構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同時做好學前教育機構保健隊伍的規劃、培訓、考核和資格審定。負責對0—6歲兒童家長進行兒童衛生保健、營養、生長髮育等方面的指導工作。
8.各街道辦事處要在社區內積極開展學前教育,努力挖掘併合理利用社區內的公共資源,採取“方便就近”的原則,依據相關標準舉辦符合居民需求的0—6歲兒童學前教育機構(托幼中心或者幼兒園),積極促進社區內親子家庭教育,不斷提高學前教育水準。
9.區婦聯、區婦兒工委要對區教委、區人口計生委、區衛生局、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開展的0—6歲兒童監護人和看護人的教育培訓工作予以協助。加強社區家庭教育的科學指導,積極推動家庭教育建設,深入宣傳科學育兒的教育知識和方法。
10.區統計局、西城公安分局、區人口計生委、區流管辦等要負責提供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的出生數據,為預測幼兒入園人數提供依據。同時,區人口計生委要大力開展0—3歲兒童的家庭科學育兒服務,並協調有關部門,整合社會資源,逐步將其納入公共服務的範疇。
11.區民政局、區民宗僑辦、區殘聯等要重視少數民族和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工作。制定傾斜政策,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和有特殊需要的地區積極發展和扶持學前教育機構建設。
12.西城公安分局、區綜治辦要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安全穩定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周邊環境的清理整治,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13.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採取督政和督學相結合原則,積極開展西城區學前教育督導評價。建立督導結果與各部門獎懲的問責機制,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督指導,依法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二)合理規劃佈局,形成學前教育發展的新格局。
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的統籌規劃,認真做好今後規劃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要從西城區人口出生數量和實際情況出發,加大學前教育的建設力度。
強化政府責任,整合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優質的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者合作辦園,為社會提供“廣覆蓋、保基本、高品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在教育佈局調整過程中,優先考慮幼兒園的建設。“十二五”期間,新建和改建15所公辦幼兒園,其中包括1所國際幼兒園,以適應西城區作為首都中心城區現代化、國際化的形勢,滿足轄區對學前教育的多元需求。
積極引導和扶持街道、駐區單位及社會力量辦園,為居民提供就近方便的學前教育服務。各街道要挖掘社區內的公共資源,建設0—6歲托幼中心,滿足社區內適齡兒童接受公益性學前教育的需求。對街道、公民個人和社會團體舉辦的小規模幼兒園給予正面的引導和積極的扶持。將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的主要渠道和規範管理的重點,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不流失。鼓勵、支援中央及地方部門繼續辦好幼兒園,保證現有園所不撤銷,穩定學前教育資源。
(三)加強管理,促進學前教育品質再提高。
西城區學前教育發展總體水準較高,但與西城區現代化、國際化的建設步伐存在差距,辦學規模、辦學形式、辦學內容、辦學品質有待進一步豐富和提高。
區教委和各級各類學前教育機構要堅持貫徹教育部《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端正教育思想,轉變教育觀念,堅持保教集合,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關注個體差異,促進學齡前兒童身心健康和諧發展。
幼兒園要與家庭、社區密切合作,充分利用自身和社區的資源優勢,向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早期教育宣傳、指導與服務,促進學齡前兒童家庭教育品質不斷提高。
幼兒教育研究及科研部門要抓住當前幼教改革的重大課題進行深入研究,為幼兒園開展教育改革,形成園所文化提供支援和服務。要加強對幼兒園教育實踐、教科研工作的指導與管理,做好幼兒園骨幹教師、教學幹部的培養和培訓工作。
區教委要進一步加強示範幼兒園和0—3歲兒童早教示範基地的建設,發揮其示範輻射作用。要在現有基礎上,扶持一批辦園方向端正、管理嚴謹、保教品質好的幼兒園,作為示範性幼兒園和示範基地。同時,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年檢和分級分類品質考核工作,逐步提高全區幼兒園辦學水準,滿足家長對高品質幼兒教育的需求。
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兩名”(名園長和名教師)隊伍建設。區教委要按照《北京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意見》的要求,對各級各類幼兒園教師培訓經費給予充分保證。通過挂職、交流、評優等多種形式提高教師專業素養。同時,加強名園長和名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辦學理念,培養有思想、勇創新、會實踐的幼兒園教師。
現階段,我區要新建一批幼兒園,對幼兒園教師的需求量較大。區人力社保局要採取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方式,招聘一批優秀師資補充到新建幼兒園。教師進修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採取集中培訓和挂職示範園實踐鍛煉的方式,做好非師範專業教師的上崗培訓工作,保障幼兒園師資培訓工作的品質。
(四)加強領導,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把學前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解決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擔負起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把學前教育工作作為考核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各職能部門要深入調查,準確掌握本區學前教育基本狀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區域適齡人口分佈狀況、變化趨勢,科學測算入園需求和供需缺口,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年度任務,制定行動計劃,確保在2013年之前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
建立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由主管教育的副區長牽頭,區教委具體執行。區教委聯合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物價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局、西城公安分局、區人口計生委、區統計局、西城規劃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民政局、區殘聯、區婦聯等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有效解決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學前教育聯席會議要及時通報、協調有關事項,保證學前教育事業穩步健康發展。
完善學前教育督導制度,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建立學前教育督導評價的獎懲問責機制,對重視學前教育工作、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同時,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定期對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辦學品質進行督導,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更好地推動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