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發〔2011〕24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西城區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西城區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全區安全生産狀況總體平穩、趨於好轉,但安全生産事故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全面提高全區安全生産工作水準,現結合本區實際,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10〕40號)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圍繞“服務立區、金融強區、文化興區”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依法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生産綜合監管、行業(領域)監管和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産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措施,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生産監管體制機制,實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監管措施,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著力推動安全生産科技進步,嚴格行業安全準入制度,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監管和隱患排查,加強安全生産宣傳和社會監督,推動安全生産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落實,實現全區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狀況進一步改善,公眾安全素質進一步提高,全區安全生産形勢根本性好轉。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
“安全第一”實行的是“安全優先”,強調的是“以人為本”,社會經濟發展和安全生産要同時抓,安全生産要放在首要位置。“預防為主”就是把安全生産要求納入生産經營活動的全過程,要嚴格落實各項事前防範和控制措施,確保生産經營安全。綜合治理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手段和方法,要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從發展規劃、行業管理、安全投入、科技進步、經濟政策、教育培訓、安全文化以及責任追究等方面著手,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有效解決安全生産領域的問題,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
(二)堅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原則。
企業是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産承擔主體責任,並對未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導致的後果負責。企業必須深化認識並遵守有關安全生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職責,通過嚴格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強化技術裝備、加強宣傳教育等措施,切實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産保障能力。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必須實行更加嚴格的安全監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三)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
有法必依,包括執行和遵守兩個方面,政府各部門的安全生産監管要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企業和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執法必嚴,要求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執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違法必究,就是對一切安全生産違法行為必須認真查處,依法懲處。
(四)堅持監管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政府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既要嚴肅認真地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出強化預防措施,處置和糾正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又要積極主動幫助企業進行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傳達有關資訊和指示精神,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安全生産工作,以實現安全與生産的統一。
四、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安全生産監管體制機制建設。
1.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的主要領導要對本部門、本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産工作負領導責任。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産工作的綜合監管,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街道履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各有關部門要依照職責,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産的監督、指導和管理,組織開展安全生産宣傳教育,指導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産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進一步優化安全生産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生産委員會統籌協調、議事決策和監督考核功能。運用聯席會議、約談函告、督導檢查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鞏固完善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産監管工作協調機制。積極推行建立企業安全生産分級分類監管機制。進一步理順關係,明確職責分工,形成“條、塊、面”有機協調、高效順暢的安全生産監管工作機制。
(二)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3.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西城公安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市政市容委、西城交通支隊、西城消防支隊、區商務委、區教委、區文化委、西城工商分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區體育局、區園林綠化局、區旅遊局、區民防局、區房管局等單位,要加強對相關行業(領域)企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産、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産的行為。強化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對轄區企業包括中央在京企業、市區屬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和管理,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各街道要加強協作配合,整合安全生産執法資源,形成聯合執法、部門執法和街道執法銜接配合的執法工作格局。
4.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産工作機構和執法檢查隊伍建設,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執法檢查人員現場執法能力。努力改善基層執法檢查辦公條件,充實配備檢查車輛及其他技術裝備。加強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管能力建設,健全或明確安全生産監管內設機構,落實監管人員、設備設施和專用經費,保障安全生産工作條件。建立基層執法檢查人員崗位津貼和工作補貼制度,穩定一線執法檢查隊伍。區安監局、區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等部門要積極推動實施。
5.建立企業安全生産信用評價和警示制度。實施企業安全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進行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並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嚴重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的企業,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在媒體上公佈名單,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三)強化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
6.健全企業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和規章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産工作負總責,依法保證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實施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逐級逐層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生産經營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産例會制度、安全生産檢查制度、重點場所和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制度、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制度、民主管理監督制度、安全生産承諾制度、安全生産獎懲制度等。
7.嚴格企業安全生産管理。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加強職工安全生産培訓,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各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由企業自主培訓。保證企業安全投入,要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急救援器材裝備、安全生産檢查檢測評估、隱患評估整改和監控、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等與安全生産直接相關的投入,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産費用。
8.實施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工程。企業要依據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安全生産標準體系,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每年進行一次自評,分步實現達標。到2012年底前,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部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到2013年底前,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領域)企業要達到市級標準;其他企業要在“十二五”期間全部達到區縣級標準。
(四)著力推進安全生産科技進步。
9.繼續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促進安全生産科技發展的扶持政策,落實安全生産科技經費。支援安全技術裝備産業發展,大力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準。鼓勵相關科研院所和社會仲介機構加強安全適用技術、先進技術的研究開發,大力培養安全科技人才。鼓勵企業圍繞安全生産進行技術改造,通過引進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項目,提高安全生産管理水準。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産技術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對在安全生産科技研發、安全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表彰和獎勵。
10.推進安全生産資訊化建設和應用。加強安全生産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創新安全生産監管資訊化手段,完善安全生産資訊網路平臺,實現互聯互通、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推進行政業務網上審批和執法流程網上管理,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準。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産資訊化建設工作,充分利用資訊化和物聯網技術手段,全面提升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努力提高安全防護水準。在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人防工程使用、市政公用、工業企業等行業(領域)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建設完善視頻監控、遠端監測、自動報警、智慧識別等安全防護系統。
(五)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監管和隱患排查。
11.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強化項目安全設施核準審批,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做到同時驗收合格投入生産和使用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並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對項目建設企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産整頓,並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12.強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作安全監管。要加強對保障城市運作的水、電、氣、熱、交通運輸及通信企業的安全監管。完善地下管線保護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落實工程建設各方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地下管線規劃、施工許可、佔掘路、安全品質、竣工歸檔等監督管理,防止建設施工對地下管線的破壞,嚴厲打擊各類破壞地下管線非法違法施工行為。在城市公共設施領域積極推廣使用先進技術,提高對公共設施安全運作的預測預警能力。
13.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健全職業健康監管體制,加強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建設。加大對汽修、印刷、醫療等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危害的監管力度,積極推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穩步推進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制度。推進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標準化工作。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加強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日常監測,落實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14.加大對地下空間、人員密集場所、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及文保單位的監管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地下空間安全監管制度措施,嚴格執行地下空間經營準入機制,嚴格審批許可制度,深入開展住人人防工程、經營性地下空間的打非治違專項工作,關停或整頓存在重大隱患的地下空間。貫徹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産管理規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加強日常檢查指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督促人員密集場所加裝客流監控預警裝置。加強對各類有形市場的安全監管,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改善安全生産條件,嚴防群死群傷等惡性事故發生。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監管,督促各加油站(含非經營性加油站)加裝阻隔防爆裝置或改裝撬裝式加油裝置。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監管,妥善處置存在安全隱患的文保單位,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準,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文物安全事故發生。
15.強化交通運輸和消防領域的安全監管。交通運輸監管(管理)部門要嚴格道路檢查執法,加大對交通事故肇事人、嚴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力度;嚴格執行租賃、旅遊、貨運等行業機動車輛的安全準入條件;完善機動車輛運作安全技術條件,推行衛星定位系統;加大重點路段的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消防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防範體系,加強城市重點地區火災風險的分析預測;實施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重點整治人員密集場所、地下空間、高層建築、“三合一”場所、“彩鋼板”建築火災隱患。
16.進一步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加強企業隱患自查自報工作,研發建立隱患自查自報系統。堅持隱患治理聯席會制度,各街道要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隱患問題,各責任部門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加以改進,對難以及時消除的事故隱患要做到逐級報告。安全生産監管部門要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堅持隱患通報制度,對因有明顯管理責任造成安全生産隱患的或拒不整改隱患的企業或部門,進行通報曝光,並追究相關責任。堅持重大隱患政府挂賬督辦工作機制,落實“動態分類排查、動態評審挂賬、動態整改銷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六)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17.加強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設。整合全區安全生産應急資源,建立以公安消防為主要力量,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補充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健全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並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管、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等相關制度。推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建設,統籌應急救援物資管理。依託國有重點企業,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扶持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建築施工、城市公共設施、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普遍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18.完善安全生産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安全生産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做好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備案工作。督促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救援措施,實現與政府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桌面推演、電腦模擬、實戰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各級應急協調指揮人員和救援人員的培訓與演練。
(七)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19.嚴格安全生産準入前置條件。負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要把符合安全生産條件作為企業準入的重要因素,對高危行業企業準入,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制度。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要在從業人員資格、安全生産標準化、生産規模、工藝流程、儲存條件等方面,嚴格執行安全準入標準;建設工程領域,要把安全生産許可作為建築市場準入的重要手段;交通運輸行業,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産準入標準,加強對專業運輸車輛,特別是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準入管理。嚴格企業日常監管,對降低安全生産標準,不再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企業,依法撤銷許可或降低資質等級,直至退出市場。
(八)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20.嚴格目標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對本區安全生産工作實施嚴格考核,考核結果與年度績效、評先評優和幹部晉級任用掛鉤。因履行安全生産政府監管職責不到位導致出現重大安全生産問題的,對打擊非法生産經營不力導致非法生産經營企業(單位)存在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把安全生産作為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建立健全綜合監管、行業(領域)監管、屬地監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評比考核制度,實行安全生産“一票否決”。
21.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特別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後逃逸等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依法給予嚴厲處罰,對隱患不整改而導致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
22.嚴格執行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産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發放。
(九)加強安全生産宣傳和社會監督。
23.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大力弘揚安全文化,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産文化宣傳教育體系,扶持、引導和發展安全文化産業。各企業要把安全文化作為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弘揚具有本企業特色的安全文化,培養和規範職工的安全行為,樹立與安全生産相適應的安全意識、安全規範、安全思維和安全價值,構建安全文化行為體系。加強城市安全社區建設,深化企業主導型安全社區建設,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和主題街道。
24.強化安全生産培訓教育。大力宣傳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將其納入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監管人員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每兩年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進行一次安全生産培訓,每年對安全生産監管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産業務培訓。依法組織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産培訓。宣傳安全生産領域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安全生産月”等各項群眾性的安全生産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增強群眾和職工的安全防範和緊急避險能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輿論氛圍。
25.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産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産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公眾積極舉報投訴各類安全生産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生産經營活動,有舉必查,查實必究,及時公開查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建立健全新聞發佈制度,及時向社會發佈安全生産資訊,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路等新聞媒體,加大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産知識的宣傳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各街道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於一切”和“安全生産重於泰山”的責任感,牢固樹立“首都無小事”、“西城無小事”的安全意識,切實把安全生産當作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和社會穩定工作來抓。
(二)加強領導,強化落實。各部門、各街道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安全生産工作實際,制定部署本行業(領域)、本地區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貫徹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區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行業(領域)和各地區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規定、措施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