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政府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1-04-28
  6. [發文字號] 懷政辦發〔2011〕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1-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農委關於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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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政辦發〔2011〕15號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區農委《關於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關於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規範本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根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市農委等7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計劃函》(京政農函〔2010〕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區域實際,現就推進本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的重要性

  近年來,在各鎮鄉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本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正在成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組織載體。但需要重視的是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也存在着發展思路不明確、組織制度不夠健全、運作品質不高、輻射帶動農戶能力不強、成員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及指導服務不夠規範等問題,影響了合作社作用的充分發揮和持續發展。因此,各鎮鄉、相關部門要把依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作為指導、協調、服務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手段,推進農村城市化與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重要抓手,落實各項促進農村産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重要載體,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由數量型向品質型、由松散型向緊密型轉變,促進專業合作優勢的充分發揮,進一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農業綜合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的基本思路和目標要求

  (一)基本思路。

  推進示範社建設必須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基本原則,緊緊圍繞本區發展現代農業和推進新農村建設的總體部署,依託區域優勢資源、主導産業、特色産品,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工作指導,加大扶持力度,切實搞好服務,規範和壯大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帶動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要求。

  力爭到2015年底,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達到70個,平均每個鎮鄉擁有5個産業特色突出、持續發展能力較強,實現標準化生産、規模化經營、規範化管理的示範社。示範社標準化生産率達到100%,商標註冊率達到100%,主要生産資料統一購買率達到80%以上,産品統一銷售率達到80%以上,成員收入比當地未入社的同類農戶高出20%以上。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標準

  (一)組織形式規範。一是依法登記註冊。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設立條件和程式進行工商登記,且運作時間在1年以上。登記的成員身份、人數以及出資額度要和實際情況相符。二是經營場所相對穩定。在經營場所和辦公地點的明顯位置懸挂合作社標識牌匾以及合作社章程、組織機構圖、財務管理和民主管理制度等。

  (二)經營管理民主。一是依法成立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依法設立理事會和監事會,投票選舉産生理事長和監事長(或執行監事)。二是組織機構活動正常。成員(代表)大會、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並有會議記錄。三是合作社章程符合本社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章程需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章程的討論記錄、會議紀要等要歸檔保存,正式文本要全體成員共同簽名或蓋章。四是重大事項決策方式民主規範,實行“一人一票”制度。

  (三)産權關係明晰。合作社為全體成員建立完整的個人賬戶,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與合作社交易情況、盈餘返還情況等資料記錄準確無誤。村集體等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有償或無償提供給合作社使用的房屋、設備、車輛等資産,應履行相應手續,明確産權。

  (四)財務管理完善。一是嚴格執行合作社財務制度、會計制度,財務、會計核算資料完整。二是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相關文件規定實行財務公開。三是稅後利潤按章程規定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基金,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能夠保證合作社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四是盈餘按交易額和出資額進行統籌分配。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基金後的盈餘,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成員,返還總額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的60%;剩餘部分按賬戶內記載的本社成員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五是依照國家規定合理使用財政扶持資金和他人捐贈資金,形成固定資産的部分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員賬戶。六是資産狀況良好,負債佔資産比例小於60%。

  (五)帶動農戶較多。合作社成員規模較大,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成員達100戶以上。同時,帶動一定數量的社外農戶。但是與社外農戶交易比例不高於合作社交易總量的50%。

  (六)産業基礎牢固。合作社具有較大的産業規模,涉及産業已成為當地優勢主導産業、特色産業。生産專業化、佈局區域化、産品商品化程度較高,對形成和擴大區域性産業具有積極的帶動作用。

  (七)生産標準化高。一是合作社成員能夠按照《農産品品質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完整的生産記錄製度,並取得綠色食品或有機食品認證。産銷專業合作示範社必須擁有本社的標準化生産基地,銷售的産品必須通過有關部門的産品品質認證。二是合作社成員主要生産資料統一購買率達到80%以上。向合作社成員供應生産資料的價格基本上以統一採購價格加運費等組成,以無償或低償服務為主,並確保無假冒偽劣生産資料。三是有比較健全的服務設施,能夠及時為成員提供生産技術、農産品運輸、儲藏和分揀(裝)加工等服務。

  (八)經營能力較強。合作社成員主産品統一銷售率達到80%以上。産銷專業合作社年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以上,種植專業合作社年銷售收入達到200萬以上,養殖專業合作社年銷售收入達到300萬以上。合作社主産品的市場佔有率較高,産品銷售半徑較大。

  (九)品牌影響力強。合作社統一使用自主註冊的商標或根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確立註冊的集體商標和包裝。自主註冊的商標或集體商標在本地區有一定的知名度、影響力。

  (十)誠信、合作意識好。合作社要建立規範的信用管理制度,在當地享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在履行合同、信貸保險、産品銷售、産品品質等方面具有較好誠信和較高公眾評價。合作社內部能夠積極開展資金互助、生産互助以及生活互助活動,增強合作社成員合作意識和合作凝聚力。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的評定與管理

  (一)資格評定。

  區級示範社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分年初申報初選、年中督促指導和年底考評驗收三個階段進行。每年年初,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書面形式向鎮鄉政府提出評定申請,由鎮鄉主管部門組織初審後報區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提出初選名單,並按照初選名單會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時做好業務指導、督促檢查。11月底前,由區聯席會議按照《懷柔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評定監測辦法》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本年度區級示範社初步名單,報區政府批准後予以公佈、表彰和獎勵。

  (二)管理監測。

  1.對區級示範社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競爭和淘汰機制,做到堅持標準,可進可出。

  2.對區級示範社每年監測一次。經監測審核合格的,繼續作為示範社;不合格的,取消示範社資格,收回授牌,並在全區進行通報。

  3.在區級示範社運作和監測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的、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發現其經營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不按規定提供監測材料的、拒絕參加監測的,取消其示範社資格。

  五、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由區農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商務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經濟信息化委、區財政局、工商分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農業局、區園林綠化局、區旅游局、區經管站、區種植業服務中心、區農機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組成的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合作社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區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經管站,主要承擔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業務指導與管理服務等日常工作,並廣泛深入開展調研,準確掌握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按照各自職能做好協調服務、指導和扶持工作,共同推進以示範社建設為導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各鎮鄉也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主管領導與責任科室、負責人員,研究制定本鎮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規劃與具體推進措施,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導與服務。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綜合素質。區、鎮鄉經管部門要按照分類培訓、分級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落實業務培訓、輪訓制度。重點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財務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村能人進行免費培訓,組織業務交流學習活動,普及合作社知識和相關政策,提高其認識水準和服務能力,努力培養一支政策理論水準高、業務工作本領強、熱心合作社事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造就一批懂合作、善經營、會管理的合作社“帶頭人”。通過“專家進社、輔導員聯社”等方式,支援和鼓勵農業技術專家和各類優秀人才以諮詢培訓方式加強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作,指導開展標準化生産,提高經營服務能力。

  (三)堅持分類指導,努力培育典型。要圍繞全區農業農村産業發展方向,根據不同地區的主導産業、優勢資源和特色産品,因地制宜地引導符合區域産業發展規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不斷提高優勢産業和特色産業的産業化經營水準和農民組織化程度。要整合各方面的生産技術力量,適時、多層次、全方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探索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載體和支撐點,構建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辦社模式上,鼓勵興辦以入資和盈餘返還為標誌的利益緊密型合作社、以産加銷一條龍為特徵的經營緊密型合作社,以及以資訊溝通、技術服務、互幫互助為目的的服務型合作社。在辦社層次上,既要加快培育立足本鄉本土的合作社,也要積極鼓勵、引導打破行政區域界限,發展地區型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同類産品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更好地發揮合作效益,帶動産業健康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同時,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學習和宣傳活動;認真組織對示範社建設典型事例及示範社帶頭人先進事跡的總結和經驗交流,樹立起一批可學、可比、可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典型,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

  (四)強化政策扶持,建立激勵機制。一是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內容及實施效果,對聯席會議審定的區級示範社,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扶持。要把是否被評定為區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作為申報市級示範社和落實財政獎勵扶持資金、項目申報立項的基礎條件。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並組織落實。二是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作為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的工作經費。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用於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與服務,重點對相關人員進行免費培訓,組織業務交流和考察學習活動,宣傳普及合作社知識和相關政策、業務知識。同時定期開展優秀輔導員、優秀合作社法人等評選表彰活動,建立健全工作激勵機制。三是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工作作為對鎮鄉政府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要重點考核鎮鄉政府是否圍繞區域主導産業、特色産業發展積極扶持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推進示範社建設中組織領導、推進措施、政策扶持、業務指導等是否落實到位並取得預期成效;鎮鄉轄區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是否嚴格按照規範建設內容及標準落實相關措施,保證示範社的規模與效益不斷提升,示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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