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長期大額補貼擾亂市場 外賣平臺新規公開徵求意見

日期:2026-06-18 09:23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外賣平臺“內卷大戰”要被叫停了!為規範外賣平臺補貼行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起草的《外賣平臺補貼行為規範十條(徵求意見稿)》自即日起至7月17日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平臺不得以開展長期、大額補貼的手段和方式,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不得強制平臺內經營者參加補貼活動或者承擔補貼成本,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開展外賣行業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發現,目前我國外賣平臺利用資本優勢搶佔市場、裹挾平臺內經營者參加補貼、導致行業非理性競爭等問題突出,嚴重損害平臺內經營者利益,加劇行業低價內卷,擠壓實體經濟發展空間,亟須規範外賣平臺補貼行為,引導外賣平臺通過提升服務水準、提高産品品質、強化技術創新開展良性競爭。

針對外賣平臺補貼活動中存在的強制促銷、杠桿補貼、交叉補貼、低於成本銷售等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外賣平臺應當通過提升服務水準、提高産品品質開展良性競爭,不得通過長期、大額補貼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不得利用平臺規則、流量、演算法、技術等,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參加平臺開展的補貼活動,不得要求或者變相要求平臺內經營者、外賣騎手承擔補貼成本。

外賣平臺開展補貼活動,應當利用自有經營利潤等合法合規資金,不得利用資本優勢實施壟斷、不正當競爭等行為。此外,開展補貼活動不得導致平臺內經營者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正常價格秩序。開展補貼活動應當堅持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確保公平對待平臺內經營者、外賣騎手、消費者等各方主體。

為了加強對外賣平臺補貼活動的監督,徵求意見稿提出,外賣平臺開展補貼活動,需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開補貼的主要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其中,向社會公開的資訊包括:補貼資金來源;補貼的金額、類型和實施方式;實施補貼的開始和結束時間;補貼對市場競爭影響的自評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對其他平臺以及平臺內經營者、外賣騎手、消費者等可能産生的影響等等。補貼活動結束後10日內,外賣平臺還需形成實施情況評估報告,並向社會公開。(張楠)

評價建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