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賬跨省共濟操作規程發佈 8類人群可共濟 未使用額度將返還

日期:2026-06-06 10:1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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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發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經辦規程(試行)》,對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跨省共濟的辦理流程作出規範。規程明確,共濟對象包括配偶等8類人群,共濟關係解除後尚未使用的額度將自動返還給共濟人。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是指依託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設立個人“醫保錢包”,設定共濟額度,實現職工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支付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以及參保繳費。個人“醫保錢包”實行虛擬額度管理。

跨省共濟的適用對象範圍為職工基本醫保參保人的近親屬,被共濟人應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外孫子女8類人群。

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省級醫保服務平臺、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窗口等多種渠道建立或解除共濟關係。建立共濟關係時,共濟人應簽署承諾書,對承諾事項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個共濟人可與多個近親屬建立共濟關係,一個被共濟人也可以接受多個近親屬共濟。

共濟人通過“醫保錢包”為被共濟人設定共濟額度後,共濟人不能再使用該額度的個人賬戶資金。被共濟人不得將獲得的共濟額度再共濟給第三人。通過醫保服務平臺解除共濟關係時,被共濟人尚未使用的共濟額度自動恢復至共濟人個人賬戶。

被共濟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符合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可使用共濟額度進行支付。此外,被共濟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使用共濟額度支付,且須全額支付。

藥品比價系統覆蓋全市定點機構

過去買藥,對比價格全靠跑腿。如今購藥前動動手指就能比價格、看庫存。6月5日,市醫保局介紹,依託全國統一醫保資訊平臺,本市醫保藥品比價系統已實現全市近4000家定點醫療機構、近1500家定點藥店全覆蓋。系統既可查詢藥店藥品價格,也可查詢醫院院內藥品庫存。

公眾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北京專區、“北京醫保”微信公眾號或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即可使用比價系統相關功能。在比價系統中輸入藥品名稱,系統會顯示該藥品在全市在售的定點藥店數量、均價及售價區間。市民可按照售價由低到高排序,也可根據行政區劃或距離範圍篩選。選定後還可撥打藥店電話,確認庫存及優惠情況。

比價系統還可查詢醫院院內藥品庫存資訊。系統會列出藥品的不同劑型産品,並分區域顯示備有藥品的定點醫療機構,標注醫院級別及藥品最新入庫時間。

市醫保局表示,下一步,本市比價系統計劃上線“紅黃綠”分級價格提示功能。綠色代表藥店售價合理;黃色代表藥店售價超出醫院售價一定範圍,建議全面比價後購買;紅色代表藥店售價高出醫院售價數倍,不推薦購買。此外,系統還將定期歸集全市醫保定點藥店結算數據,按照實際結算價格實時更新比價系統的藥品標價,方便公眾查詢最新藥品價格。(柴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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