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失能、高齡等重點人群 家庭病床服務有了指南

日期:2026-05-15 09:12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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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從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家庭病床服務指南(試行)》,明確家庭病床服務總則、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與要求、管理與監督等5方面內容。

  本指南所稱家庭病床服務是指醫療機構在患者居住場所(包括家庭、養老服務機構等)設立病床,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連續治療,但因行動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到醫療機構就診確有困難的患者,經評估符合條件,到府提供診療、康復、護理等,並在病歷上記錄服務過程的一种醫療服務形式。

  本指南適用於提供家庭病床服務的醫療機構,主要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鼓勵醫聯體內的上級醫院對家庭病床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援和指導。

  家庭病床服務應遵循“安全適宜、自願參與、屬地管理、動態調整”原則,保障失能、高齡、慢性病、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居家醫療需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優先為家庭醫生簽約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務,尚未簽約的,同步與家庭病床患者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做好家庭病床服務與家庭醫生服務銜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表示,各地要以指南為基礎,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當地群眾服務需求,確定本地區家庭病床服務的具體收治病種和服務項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家庭病床服務納入個性化服務包。要明確服務流程、規範服務行為、防範執業風險,保障家庭病床服務品質。要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將家庭病床服務納入醫保報銷範疇,明確到府服務收費標準。(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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