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層高不低於3米 四層及以上設置電梯 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落地

日期:2025-04-01 09:36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3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促進住宅建設高品質發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住宅項目規範》要求,城鎮住宅項目建設、使用和維護必須執行本規範。住宅項目建設應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為目標,遵循“經濟合理、安全耐久,以人為本、健康舒適,因地制宜、綠色低碳,科技賦能、智慧便利”的原則。

  新規範對建築規模與要求、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室內環境、建築設備等都做出了詳細的技術規定。

  套內空間方面,新規範規定,新建住宅建築層高不低於3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低於2.6米,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2米,且局部凈高低於2.6米的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三分之一;使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起居室時,室內凈高不低於2.2米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室內使用面積的二分之一。

  公共空間方面,《住宅項目規範》規定,新建住宅建築最高入戶層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9米的住宅建築,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1台電梯。

  此外,新規範還提高了住宅臥室、起居室與相鄰房間之間的墻、樓板的隔聲性能;提高了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凈寬;提高了陽臺等臨空處欄杆高度;要求公共行動通訊信號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袁璐)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