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9年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畢業生離校前,須全部落實任教學校。教育部近日明確,取得學校推免資格並達到碩士研究生錄取標準的公費師範生,可免試攻讀本校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再履約任教。
每年3月起,培養學校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面向尚未確定任教崗位的應屆公費師範生強化就業指導與服務,一人一策制定方案,推動履約任教。畢業當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由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公費教育協議約定,統籌安排到中小學校任教,確保畢業生離校前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教育部鼓勵各地制定教師引進激勵措施,完善待遇保障,特別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積極改善農村任教辦公場所、周轉宿舍等必要條件,關心畢業生履約任教工作生活。各地要將公費師範生的專業發展納入各級培訓計劃重點支援,鼓勵他們持續提升教書育人能力,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各校要高度重視公費師範生就業工作,引導公費師範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成才觀,弘揚教育家精神,堅定從教初心,履行任教義務。同時,各校還要充分利用資訊技術手段,通過手機資訊、應用程式等有效途徑,及時公佈並有針對性地推送用人資訊及人事招聘政策,加強協同組織舉辦專場招聘等,集中提供任教崗位。(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