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新修訂的管理辦法 嚴肅處理人籍分離、空挂學籍

日期:2025-02-08 09:24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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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春季新學期將至。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教育部2月7日印發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明確凡在依法依規設立學校就讀的學生均須建立學籍,嚴肅、及時處理人籍分離、空挂學籍等問題。跨省轉學將實現“一網通辦”。

  新修訂的《辦法》包括學籍建立與更新、學籍變動管理、保障措施等5章。突出教育公平,對跨省轉學、省內轉學等學籍變動條件做了進一步細化規範。教育部要求,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的核辦工作,轉出學校須對電子學籍檔案備份保留,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複印件。學校應至少每學期核準一次學生學籍,確保人籍一致、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礎學籍資訊和學籍變動資訊準確。

  教育部還明確規定了特殊教育學生、高中階段職普融通項目學生等類型的學籍管理,適度放開了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變動許可權,情況特殊的可以允許其降級就讀。獲得當地入學資格的境外學生或中國居民的外籍子女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所接收學校登記資訊、辦理入學並註冊學籍。

  數字化給學籍管理帶來了新變化,《辦法》也對學生的教育數字身份、學籍管理移動端建設、減證便民等作出明確規定。教育部要求,推進基於學生基礎學籍資訊的“學生可信教育數字身份”建設與應用,在不同應用系統間實現學生教育身份資訊的可信識別與安全共用。進一步簡化跨省轉學材料,實現跨省轉學“一網通辦”。(何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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