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已於2024年6月底結束。數據顯示,2023年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後,減稅規模超過700億元,每人平均減稅超1000元。在各項政策紅利下,個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近年來的個稅申報數據顯示,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人員中,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佔申報人數的1%,但這部分人申報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五成以上,申報收入位居全國前10%的個人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九成以上。“以綜合所得繳納個稅情況看,低收入群體在享受稅改紅利後基本無需繳稅或只需繳納少量稅收。”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介紹。
為何低收入群體基本無需繳納個稅?李平解釋,2018年,我國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七次修訂,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這個標準相對於每人平均國民收入而言,在國際上已處於較高水準,能夠大體覆蓋當前的每人平均基本消費支出並且還有一定的空間。同時,設立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大病醫療6項專項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根據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數據,2023年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後,全國約6700萬人享受到了該項政策紅利,減稅規模超過700億元,每人平均減稅超1000元。
“這些扣除覆蓋面廣、額度高,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稅收數據顯示,納稅人每人平均享受兩項專項附加扣除。”李平舉例説,對於“上有老、下有小”的納稅人,若他有一個小孩,與妻子分攤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即可扣除1000元/月;若他有一兄弟並與其分攤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即可再扣除1500元/月,兩者合計將扣除2500元/月,也就是3萬元/年。如果納稅人有兩孩,或是獨生子女的,那扣除金額更高。加上6萬元/年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扣除“三險一金”(按年工資收入10萬元計算,理論上可扣除1.5萬元左右)等,個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稅收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在剩餘不到三成的實際繳稅人員中,60%以上僅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繳稅金額較少。(陳雪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