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9部門發佈《關於拓展跨境電商出口推進海外倉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要從積極培育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和物流體系建設,優化監管與服務,積極開展標準規則建設與國際合作等五個維度拓展跨境電商出口,優化海外倉佈局,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
在大力支援跨境電商賦能産業發展方面,《意見》提出,指導地方依託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跨境電商産業園區、優勢産業集群和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培育“跨境電商賦能産業帶”模式發展標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聚焦本地産業,建設産業帶展示選品中心,與跨境電商平臺開展合作,設立産業帶“線上專區”。
跨境電商的新技術、新方式被積極鼓勵。《意見》表示,支援依法合規引入數字人等新技術,通過網路直播等方式拓展銷售渠道,帶動更多優勢産品出口。此外,鼓勵高校通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開設“跨境電商+小語種”相關課程,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市場提供人才支援。
《意見》提出,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優化服務模式,為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電商企業提供金融支援。鼓勵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模式,為跨境電商國內採購提供保險保障。在優化跨境資金結算服務方面,《意見》表示,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外匯收支手續,進一步拓寬結算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按規定憑交易電子資訊,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
推動跨境電商供應鏈降本增效也被提上日程。《意見》提出,推動頭部跨境電商企業加強資訊共用,鼓勵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企業相關資訊,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更好賦能上下游産業鏈發展。鼓勵有實力的跨境電商企業在遵守國內外法律法規前提下,積極應用大數據分析、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工具,提高數據分析、研發設計、行銷服務、供需對接等效率。
在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和物流體系建設方面,《意見》表示,促進中歐班列沿線海外倉建設,積極發展“中歐班列+跨境電商”模式。
優化跨境電商出口監管成為優化監管與服務的重點。《意見》建議,探索推廣跨境電商出口拼箱“先查驗後裝運”模式。加強海關跨境電商通關服務系統資訊化建設並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提升企業通關便利化水準,研究擴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試點。
跨境電商出口占我國貨物貿易出口比重正穩步提高。根據各地初步統計,全國跨境電商主體已超12萬家,跨境電商産業園區超1000個,建設海外倉面積超3000萬平方米。商務部表示,接下來將依託我國165個跨境電商綜試區,結合各地的産業稟賦和區位優勢,帶動更多企業利用跨境電商參與國際貿易。
“跨境電商與海外倉等新型外貿基礎設施協同聯動,有利於促進外貿結構優化、規模穩定,已經成為我國外貿發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趨勢。”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袁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