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退役軍人可逐月領取退役金
軍人退役後除了轉業、自主擇業外,又多了一種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組織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辦法》,對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安置去向、退役金髮放及調整、地區補助、養老醫療待遇等作出系統規範。
根據《辦法》,退役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可以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大校以下軍官擔任軍官滿16年,擔任軍士和軍官累計滿16年,服役滿20年或直接選拔招錄軍官、特招入伍軍官晉陞(授予)少校以上軍銜後達齡退役;軍士退役時需符合擔任軍士滿16年,服役滿18年或晉陞(授予)四級軍士長以上軍銜後在本銜級服役滿6年且服役累計滿14年。
退役金如何確定?退役金計發基數依據《辦法》出臺當年軍人工資、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綜合考慮軍官、軍士隊伍建設和退役軍人安置實際確定。2021年退役軍官退役金計發基數在10500至15500元之間,退役軍士退役金計發基數在8800至11850元之間。退役金則根據擔任軍官、軍士年限,按照計發基數一定比例確定。例如,擔任軍官滿16年或者擔任軍士和軍官累計滿16年的退役軍官,退役金按照計發基數的60%確定;超過16年的,每多1年計發比例增加2%。(代麗麗 王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