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仲做出全國首例臨時措施決定並由法院裁定保全並實際執行的仲裁案件

日期:2024-10-31 16:00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分享:
字號:        

  近日,在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仲”)受理的一起技術開發與服務糾紛國際仲裁案件中,仲裁庭根據申請人提出的臨時措施申請作出了臨時措施決定,並獲得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保全裁定與實際執行,成為全國首例由仲裁庭作出臨時措施決定並由法院裁定保全並實際執行的仲裁案件。

  國際仲裁中的臨時措施(Interim measure),是指為保障仲裁程式的順利進行和仲裁裁決的有效執行,由仲裁庭或者法院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對對方當事人的財産、證據、行為等採取的臨時性強制性措施。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規定,仲裁庭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臨時措施決定,並由法院進行執行。該規定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關注的重要指標之一。

  作為全國首例由仲裁庭作出臨時措施決定並由法院實際執行的仲裁案件,該案件充分彰顯了北京法院打造友好型司法環境的主動擔當,有力推動了本市仲裁製度與國際先進、通行的仲裁製度及理念的相互接軌。

  自2022年黨中央部署開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以來,北京市司法局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着力支援北仲創新發展,充分利用“兩區”建設契機,吸納國際仲裁領域的先進制度和理念,推動本市仲裁製度深化改革,進一步與國際通行理念相接軌;同時,加強與人民法院等部門的交流合作,不斷深化營造友好型仲裁環境的共識和舉措,推動創新政策落地,促進本市仲裁公信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持續提升,共同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