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出租、出售個人身份證給他人,想給朋友“送人情”,順便賺點“好處費”,這些想法不靠譜,更有可能埋下“禍根”,一起學習。
出借身份證是違法行為
身份證是證明持證人中國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上面載有身份證號等唯一且特定的重要資訊,從出生起跟隨自然人一生。確定身份、接受教育、享受醫療、結婚買房等都需要用到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貿然將身份證借給他人,他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後果,可能需出借人承擔。
冒用他人身份證涉嫌違法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出借身份證可能出現的不良後果
個人資訊洩露:身份證資訊被他人獲取後,可能會被用於不法活動,如開設銀行賬戶、申請信用卡、手機卡註冊等,導致個人資訊洩露。
經濟損失:身份證被他人用於詐騙、借貸等活動,可能給身份證所有者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訴訟風險:如果身份證被用於犯罪活動,身份證所有者可能面臨被訴訟的風險。
信用受損:身份證資訊被濫用可能會影響到個人信用記錄,給今後出行、就業等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