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發佈了《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2021年的特級校長評審中,將探索建立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制度,設置本次特級校長評審指標的20%作為校長流動專項指標。經過評審認定後直接到本區對口合作交流的郊區學校、農村學校(鄉村和鎮區學校)或新建學校支援工作,須全職流動到郊區、農村學校工作3年。
北京市教委發佈了《關於做好2020年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2021年的特級校長評審中,將探索建立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制度,設置本次特級校長評審指標的20%作為校長流動專項指標。經過評審認定後直接到本區對口合作交流的郊區學校、農村學校(鄉村和鎮區學校)或新建學校支援工作,須全職流動到郊區、農村學校工作3年。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