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思凡、白麗龍、姜佳宜、索煥璽
單位:北京冬奧組委
跳臺滑雪運動起源於挪威。相傳,古時的挪威統治者想出一種處罰犯人的刑法,就是把犯人兩腳各縛一塊雪板,從有雪的高山往下推,讓他自行滑下,當通過斷崖的凸處時,身體就會拋向空中,有些勇敢而聰明的犯人從斷崖處騰空飛起後,下落時巧妙地借助山坡下滑減震,從而免於一死。後來,這種跳下滑雪的動作就逐漸地演變成現代的跳雪運動。
1860年挪威德拉門地區的兩位農民在奧斯陸舉行的首屆全國滑雪比賽上表演了跳臺飛躍動作,後逐漸成為一個獨立項目並得到廣泛開展。1879年在奧斯陸舉行了首屆跳臺滑雪比賽。1883年被列入霍爾門科倫滑雪大獎賽。19世紀末,先後傳入瑞典、瑞士、美國、法國、義大利和波蘭等國家。1972年首屆世界跳臺滑雪錦標賽在南斯拉伕舉行。該項目從第一屆冬運會即被列為比賽項目。在1964年以前的8屆冬季奧運會中,由於跳臺規格不統一,只能以主辦國的跳臺為標準進行比賽。從1964年第九屆冬季奧運會開始才統一跳臺級別,分別規定為70米級臺和90米級臺兩種。而1992年第十六屆冬季奧運會取消了70米級臺和90米級臺改為90米級臺和120米級臺。
比賽從資格賽開始,世界盃賽排名前15名的選手不需要參加資格賽,直接晉級決賽。剩下的選手都要在資格賽爭奪35個決賽名額。決賽共有2跳,第一跳50個人全部參加,取成績最好的35人參加第二跳。第二跳的順序是按照第一跳的成績從低往高倒着進行。比賽時運動員不用雪杖,不借助任何外力,以自身體重從起滑臺起滑,經助滑道獲得110公里/小時的高速度,於台端飛後,身體前傾和滑雪板成銳角,兩臂緊貼體側,沿自然拋物線在空中滑翔,在着陸坡着陸後繼續自然滑行到停止區,然後根據從台端到着陸坡的飛行距離和動作姿勢評分。跳臺滑雪有5名裁判員。裁判員根據比賽選手兩次(飛行)姿態判分,姿態得分與距離得分相加,距離分以飛行的米數來行算。飛躍姿勢裁判共5名,每人打分佔2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滿分為60分。距離計算採取“2舍3入法”。姿勢的最高分為20分,在評姿勢分時,跳躍得分佔重要比例,成功的可得6-20分,失敗則得0-12分。
顧拜旦説過“奧運會最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參與;正如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成功,而是奮鬥;但是最本質的事情並不是征服,而是奮力拼搏。”正如視頻中的飛鷹艾迪一樣,他雖沒有傲人的成績但他憑藉努力拼搏一樣贏得了所有人的尊重,這就跳臺滑雪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