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修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年5月1日起實施 垃圾分類新規十大熱點詳解
禁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塑膠袋
修訂後的《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本市生産、銷售超薄塑膠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使用超薄塑膠袋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馬建驥解釋説,《條例》中所述的超薄塑膠袋,指的是單層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膠袋。現在很多商場和超市所使用的收費塑膠購物袋,以及蔬菜水果區提供的成卷保鮮袋,其實都已經是合規的了。《條例》正式實施後,將主要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超薄塑膠袋進行監管,加大檢查力度,違規的將進行處罰。鼓勵市民出行購物時,自行攜帶環保購物紙袋、布袋等可重復利用的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