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源頭監管。建立健全各行業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對全區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逐一排查登記,每月按要求進行匯總,動態管理。2.強化排放檢測。使用不透光煙度計進行抽查抽測,確保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對於使用冒黑煙、排放不合格及未按照規定加裝和使用污染控制裝置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3.強化行業管控。行業主管部門依據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制度,推進在用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工作,鼓勵使用電動或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4.強化聯合執法。相關部門實行日常聯合執法監督管理,嚴禁在重點區域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作業,對轄區內建築工地、物流園區等企業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10餘人次,檢查非道路移動機械315台,對排放超標的29台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立案處罰,罰款1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