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優化受災市政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項目審批
為有序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近日發佈《關於優化北京市自然災害中市政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項目審批程式的意見》,聚焦受災地區市政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統籌考慮實際需求,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合理優化簡化審批程式,保障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生命線快速搶通恢復。
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委介紹,該《意見》適用於遭受自然災害中受到損毀的水利、交通、電力、通訊、供排水等基礎設施,且經各區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對需恢復重建項目進行審核認定納入恢復重建項目清單的基礎設施項目。
按照《意見》,為快速打通生命線,可先行搶通建設,後完善審批。由各區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對需恢復重建的市政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在加強設計方案和實施方案的綜合研究,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可直接組織實施,對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六個月內申請補辦審批手續的,不再查處及追究未批先建責任。
《意見》要求,按照簡化審批程式、分類完善相關規劃國土審批手續。其中,按原貌恢復重建的項目不再重新辦理規劃國土審批手續,對方案進行調整變更的應按照規定在不晚於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六個月內申請補辦相關規劃和用地審批手續。
《意見》提出,對恢復重建項目做好規劃銜接,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並按照突出重點、保障應急、近遠結合的原則,科學確定恢復重建方案和實施時序,近期有力支撐應急救災和災後重建,遠期不斷提升區域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和城市韌性。(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