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是動物疫病高發期,為做好我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現將動物無害化處理政策和我區動物無害化處理委託收集暫存點資訊公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相關規定,“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以及動物産品生産、經營、加工、貯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産品的無害化處理,或者委託動物和動物産品無害化處理場所處理。從事動物、動物産品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做好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産品的無害化處理,不得在途中擅自棄置和處理有關動物和動物産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加工、隨意棄置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産品。在城市公共場所和鄉村發現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收集、處理並溯源。”
洪澇災害後,因災死亡的畜禽屍體,疫源地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暴露,都極易造成病原感染擴散。從事畜禽養殖、運輸、屠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動物屍體,需對病(淹)死畜禽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具備無害化處理條件的,可送往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委託收集暫存點進行處理。在運輸動物屍體時應當採取防滲措施,車輛駛離暫存、養殖等場所前,應對車輪及車廂外部進行消毒,應儘量避免進入人口密集區,卸載後,應對轉運車輛及相關工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門頭溝區現有動物無害化處理委託收集暫存點一家,具體資訊如下:
名稱:北京首鋼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魯坨路1號院1號樓
聯繫電話:69860968、6086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