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8年3月3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詳情]
為彰顯憲法權威,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詳情]
為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職盡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北京市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制定本辦法。[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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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