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見2025特別版:5個案件速覽北京檢察工作報告

日期:2026-01-28 10:52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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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下午,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雅頻在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北京檢察工作報告。報告全面總結了過去一年全市檢察機關緊扣維護執法司法公正、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檢察使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法治擔當的履職成效。本期“直擊兩會”推出“案·見2025”特別版,通過5個案件帶您速覽北京檢察工作報告。

  01 報告原文:服務保障全國文化中心建設......聯動相關單位加強靈水村秋粥節等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

  案件速覽:秋粥節源於北京門頭溝靈水村,為紀念清代舉人劉懋恒父子在荒年賑災施粥的善舉,每年立秋村民共熬雜糧粥,漸成延續三百年的民俗,被列為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因缺乏資金支援,截至2025年,連續舉辦二十一屆的“靈水村秋粥節”已停辦三年,面臨失傳風險。同年6月,門頭溝區檢察院依法立案並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保護職責。行政機關高度重視,申請專項資金,推動秋粥節於2025年8月復辦,並擴展為持續四天的文旅活動,吸引游客1.5萬餘人次,帶動民宿、餐飲等産業增收。檢察機關進一步推動構建“活態傳承+産業融合”模式,助力非遺實現自我“造血”,為小眾非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治樣本。

  檢察官辦案手記:

  劉帥,門頭溝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負責人,二級檢察官

  田川,門頭溝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四級檢察官助理

  初見靈水村村口銹透的大鍋,聽村支書泛紅眼眶念叨“三百年習俗不能就這麼沒了”,我們的心瞬間被揪緊。這碗承載着劉氏父子善舉、藏着村民祈願的秋粥,不僅是區級非遺,更是村子的文化根脈,失傳之危讓我們深感責任重大。我們紮根鄉村走訪老人、核查臺賬,深夜梳理法條明確職責,只為用法律守住這份文化記憶。召開協調會時,我們力陳非遺保護責任與文化價值;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匯聚非遺保護的合力。看到行政機關申請專項資金、各部門聯動整改,更推動形成“政府主導+企業運營+村民參與”的“造血”模式,我們滿心振奮。當秋粥節復辦時,粥香混着煙火氣,民宿滿房、村民增收,孩子們捧着碗歡笑、老人們細説往事,我們深知所有付出都值得。

  02 報告原文:保障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豐臺院辦理一起虛假調解監督案,為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2690余萬元。

  案件速覽:2016年至2018年間,A公司總經理周某某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錢款,並指使挂靠外地某建築公司的施工人員偽造合同、虛增工程款,以向A公司索要欠付工程款為由提起虛假民事訴訟並獲生效調解書,借此掩蓋先前的非法侵佔行為。豐台區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周某某職務侵佔案中,發現該虛假訴訟線索,移送至民事檢察部門。民事檢察部門積極行使調查核實權,全面核實合同真實性、穿透式審查資金流向,厘清當事人關係網,構建完整證據鏈條,認定原被告惡意串通提起虛假民事訴訟,嚴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民事檢察部門依法向法院提出監督意見獲法院採納,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2690余萬元。刑事檢察部門以虛假訴訟罪與職務侵佔罪對周某某合併起訴,後周某某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檢察機關針對刑民交叉類涉企虛假訴訟監督痛點,突出綜合履職,強化跨部門協同,線上索移送、調查核實、聯合研判上強化協作配合,凝聚打擊虛假訴訟監督合力,維護公平誠信的市場秩序。

  檢察官辦案手記:

  謝江偉,豐台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

  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民營經濟組織與其他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法律地位。檢察機關切實擔起維護民營經濟組織合法權益的職責,既注重對刑事犯罪的打擊,也重視對企業合法財産權益的保護。我們一體履職綜合履職,通過刑事檢察與民事檢察的協同合作,不僅為涉案企業挽回經濟損失2690余萬元,更通過刑事追責與民事監督的銜接,讓違法者依法承擔責任。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涉企案件,就是對法治化營商環境最有力的守護!

  孫兵,豐台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針對本案反映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虛假訴訟案件存在“真實虛假交織、認定難、隱蔽性高、審查難”等特點,以“客觀證據為核心、資金流向為脈絡、實地核查為支撐”,充分行使調查核實權,強化證據真實性審查。針對刑民交叉領域案件,通過數據共用、專業互補,攻克案件難點,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可複製的協作範式。

  03 報告原文:西城院辦理全市首例虛構商品原料産地為貧困縣的涉公益性助農電商平臺虛假廣告案。

  案件速覽:某農業服務公司在某涉公益性助農電商平臺銷售自有品牌非轉基因大豆油。按照平臺要求,為精準服務脫貧地區發展,平臺商戶必須為註冊在原貧困縣的企業,且所售産品原料産地必須是該縣。經查,該公司係在某原貧困縣註冊,但所售非轉基因大豆油均是委託外地某糧油公司代加工,該糧油公司實際使用原料産地為境外的轉基因大豆油分裝貼標。

  該農業服務公司以“産品詳情頁面圖”形式在平臺展示銷售産品。經查明,這些圖片是公司銷售部門負責人李某某按照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某指使,讓公司員工從網路下載或者拍攝後精修上傳,原料産地、原料、生産車間等內容均係虛構。上述大豆油被銷往全國29個省份,銷售金額6980余萬元,違法所得430余萬元。

  西城區檢察院以虛假廣告罪對本案提起公訴。該公司及王某某、李某某均認罪認罰,退繳違法所得200余萬元,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檢察官辦案手記:

  栗英會,西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

  張莊子,西城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三級檢察官助理

  電商平臺商戶虛構産品功效、成分、原料産地等虛假宣傳行為亟待依法治理,但在法律適用上存在諸多爭議。針對這一新型疑難複雜案件,我們走訪市場監管部門、召開多級公檢聯席會、舉辦專家論證會,結合梳理相關文獻,明晰商業廣告的特徵是直接或間接的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是權利行為而非義務行為,是間接傳播行為。虛構資訊達到足以使消費者産生購買意願的程度,才需要以虛假廣告罪來規制處理,由此解決該罪適用難點。該案的成功辦理,明晰了虛假廣告罪的適用標準,以保障助農平臺所售産品原料産於脫貧縣有力服務鄉村振興大局,同時,依法打擊電商平臺商戶虛假宣傳行為,助力凈化電商經濟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04 報告原文:服務保障提振消費......聚焦部分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設置最低充值額度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推動案涉公司在全國的7萬餘個充電終端實現自定義充值,破除該領域不合理規則壁壘。

  案件速覽:充電消費是新能源汽車全産業鏈中的重要環節,與消費者生活聯繫緊密。順義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中發現,部分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存在設置最低充值額度問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新能源汽車充電行業市場秩序。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加強履職,將102家新能源充電企業222座充電站納入臺賬管理,同步推動相關企業取消3座充電站126個充電設施限制最低充值額度。同時,檢察機關強化聯動協同,依託企業平臺信息化整改條件,推動企業平臺升級,將整改成效輻射至全國,在北京市3000余個、全國7萬餘個充電設施實現消費者自定義充值,以系統治理延伸履職成效,實現從“一地”到“一域”的倍增效果,有力助推行業治理良性迴圈,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檢察官辦案手記:

  胡古月,順義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

  蘇飛,順義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四級檢察官助理

  辦案中,我們實地調查走訪、親身體驗、傾聽車主心聲,發現設置最低充值額度這看似不起眼的消費限制,不僅悄然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在無形中擾亂了新能源充電行業的健康生態。我們精準錨定問題,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建立臺賬化監管機制,推動企業靶向整改轄區問題充電設施。同時,堅持從“個案糾偏”到“類案共治”,推動案涉企業技術升級迭代,讓整改成效跨越地域邊界輻射至全國,用檢察履職為群眾美好生活保駕護航,讓公平正義在每一個細微之處落地生根。

  05報告原文:深化檢察履職方式創新......懷柔院在辦案中識破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的職務侵佔“案中案”,追加認定犯罪數額8億余元。

  案件速覽:王某某是某公司財務人員,負責管理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的多個銀行賬戶,賬戶內錢款來源為該公司收取的經銷商預付款。

  2011年4月,該公司實控人汪某授權王某某使用上述賬戶內資金購買特定理財産品。後王某某以汪某等名義將賬戶內資金陸續進行銀行及其他各類理財投資,因部分投資到期後未能兌付,在汪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王某某將到期未兌付的資金轉投王某公司並陸續向王某公司追加投資7.83億元,在王某公司不能兌付本息的情況下,又向其出借1.1億元,收受王某公司業務人員給予的好處費150萬元。此外,2018年至2022年,王某某分多次從上述銀行賬戶內向親友等關聯人員轉賬2000余萬元,用於個人投資、銀行理財、消費等。

  經懷柔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王某某因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檢察官辦案手記:

  鄭瑩瑩,懷柔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

  本案案情重大複雜,辦案中我們以“三個善於”為引領,以高質效辦案為追求,在市檢察院的專業指導下,充分發揮技術輔助辦案作用,在案件“零口供”的情況下全面破局。辦案伊始,面對賬戶不清、資金流向錯綜複雜的情況,我們堅持資金證據和通信證據“兩必審”,通過審查通信數據發現遺漏涉案賬戶,通過資金數據交叉篩查不斷擴大資金池範圍,最終追加認定挪用資金犯罪數額7.83億元。同時,通過對資金流水的深度追蹤與分析以及對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的逐一挖掘,識破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的職務侵佔“案中案”,另發現涉案金額1億余元的關聯職務侵佔案,定罪量刑意見均獲判決認可。該案的成功辦理是綜合運用技術性輔助、穿透式審查、實質性監督方式的具體體現,是我們以檢察履職新形態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有力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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