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秀領受市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
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共召開會議8次、安排議題79項;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7件,通過法規性決議決定8件;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和計劃預算報告22個,開展執法檢查6項、專題詢問2項;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12人次,組織憲法宣誓儀式5次。
1月23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會議中心召開。(和冠欣 攝)
過去一年主要工作
1 堅持黨的領導,確保人大工作正確方向
屆首之年,常委會把樹立講政治的鮮明導向、以理論清醒保持政治堅定、為五年履職奠定良好思想政治基礎放在突出位置。
第一次常委會會議就通過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市人大常委會學習工作的意見,結合開展主題教育,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常態化。
全年向常委會組成人員印送、領學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93篇。
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開展學習研討,大興調查研究。
研究制訂關於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的實施要點,提出守正創新、穩中求進做好本屆人大工作的具體思路和舉措。
2 積極踐行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理念,推動提高立法質效
認真貫徹新修改的立法法,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遵循“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立法工作格局,發揮立法工作專班、雙組長制和“四前四方”會商機製作用,制定反恐怖主義法實施辦法、建築綠色發展條例,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審計條例,就加強國有資産管理監督、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作出決定。
完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草案三次審議、提請本次大會審議。
新增市律師協會、市民熱線服務中心等10家單位為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繫點。
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則,編制本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初步確定82個立法項目,既包括綜合性、基礎性立法,也包含“小切口”立法,注重北京特色。
3 堅持正確、有效、依法監督,增強人大監督實效
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國資、審計等報告,審查批准市級預算、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支援災後恢復重建。
完善預算初審機制,加強財經聯網監督平臺建設,推進預算審查監督向前端延伸。
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十四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中小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就業促進創業、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林下經濟發展等情況的專項報告,就綠色交通發展、貫徹中央推進義務教育領域“雙減”決策部署開展專題詢問。
聽取和審議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金融審判工作情況、市人民檢察院關於經濟犯罪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就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定、中軸線文化遺産保護條例、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等法規的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開展種子法、安全生産法執法檢查,就監察機關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財政文化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集體協商、建立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僑務工作等專題開展監督性調研。
與天津、河北人大常委會建立協同監督機制。
辦理群眾來信來訪近1.5萬件次。
推動備案審查全覆蓋,完成56件規範性文件審查,堅持有錯必糾,強化剛性約束,切實維護法治統一。
4 積極服務代表依法履職,更好發揮代表作用
常委會75名組成人員與496名市人大代表建立了直接聯繫,常態化地通過到府走訪、邀請座談、電話聯絡等方式,徵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
按照應編盡編原則,將1.6萬名各級人大代表全部編入各區人大常委會建立的345個代表之家和2590個聯絡站,推動家站活動經常化。
建立健全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對口聯繫相關領域代表工作機制,組建14個專業代表小組。
深化代表對常委會立法、監督等工作的參與,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121人次,參與相關視察、調研、執法檢查、進家站等閉會期間活動6814人次。
面向所有新任基層代表,舉辦輪訓班4期、小班制履職議題培訓14場,建設“北京人大網上課堂”、代表網上履職服務平臺。
5 加強協調督辦,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品質
本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們提出的123件議案,47件合併為4項監督議題、年內開展了監督檢查,6件法規案交有關專委會審議,70件轉為代表建議辦理。
727件建議和閉會期間提出的47件建議已經全部辦復,並公開建議原文760件、答復意見571件。
關於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城市更新、鄉村振興、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基礎教育“雙減”、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建議的辦理,關於公交專用道優化利用,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改善航太城社區交通擁堵狀況,強化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和專門審判機構建設,精準落實司法政策、杜絕過度執行和超標查封,優化財産執行和執行案款管理,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和執行積案清理、再審案件辦理,完善訴訟費用退費制度等建議的辦理,都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6 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夯實五年履職基礎
修訂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落實政治責任,樹立鮮明導向,明確紀律、作風要求。
加強常委會機關能力、作風建設,着力激發精進不怠、勤勉盡責的精氣神,弘揚求真務實、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不斷改進學習調研、改進文風會風。
聘請20位專家擔任新一屆常委會法治建設顧問、17位專家擔任財經監督顧問,每次常委會會議後安排經濟社會治理前沿領域理論與實踐專題講座。
完善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聯繫區人大常委會工作機制,促進三級人大上下聯動。
今後一年主要任務
市人大常委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中共北京市委領導下,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市委部署安排,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眾所盼與人大職能緊密結合,堅持首善標準,以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形成更多生動實踐,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更好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和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立法方面
完成外商投資條例草案、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的接續審議。
擬安排可再生能源利用、自動駕駛汽車、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民辦教育促進、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動物防疫、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等9個立法修法項目。
擬安排供熱用熱管理、永定河保護、噪聲污染防治、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以及通州區與北三縣一體化高品質發展示範區管理體制等14個立項論證項目。
擬安排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管理等10個調研論證項目。
監督方面
做好計劃、預算、國資、政府債務、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等13項例行監督。
擬安排對反電信網路詐騙法、非物質文化遺産“一法一條例”、城市更新條例、養犬管理規定、京津冀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決定,開展執法檢查。
擬聽取和審議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醫療服務信息化便民惠民、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分園改革提升發展、農村人居環境品質提升、申訴信訪案件評查、民商事案件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等專項工作報告。
根據全市工作總體需要和市委部署安排,及時做好重大事項決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部署加強“四個機關”建設,以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市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為契機,深化對人大工作規律和特點的認識。
今後一年工作初步安排
法規審議項目(9項)
1.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結轉項目)
2.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結轉項目)
3.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
4.北京市消防條例(修改)
5.京津冀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相關立法(京津冀人大協同立法項目)
6.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
7.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例
8.北京市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
9.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修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進程,適時修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執法檢查(5項)
1.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實施情況
2.檢查《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實施情況
3.檢查《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實施情況(市區聯動)
4.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和《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實施情況(市區聯動)
5.檢查《關於京津冀協同推進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決定》實施情況(京津冀人大協同監督項目)
專題詢問(1項)
結合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作出決定(2項)
1.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2.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決定
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
2024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經歷近70年的發展,隨着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適應新時代新征程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新要求,人大工作進入高品質發展的新階段。
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要以求真務實、注重實效為導向,堅持穩中求進,把高品質:
落實在科學、民主、依法立法,進一步提高立法促發展、保善治的能力和水準上;
落實在正確、有效、依法監督,進一步增強監督效能上;
落實在密切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的聯繫、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上;
落實在提高會議議決和議案、意見、建議品質,進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能力上;
落實在準確反映民意、有效匯聚民智,進一步提高民主集中的水準和品質上;
落實在充分發揮代表家站等各類平臺、載體和體制機製作用,進一步夯實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礎上;
落實在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工作隊伍,進一步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水準和專業水準上;
體現在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各工作機構和代表工作的方方面面;
體現在會議議決、執法檢查、家站活動和視察調研等所有履職行為中;
體現在每件法規、每項決定、每份議案和意見建議裏。(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