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和礦山企業強降雨天氣防範應對工作提示

日期:2025-08-04 21:45    來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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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8月04日13時00分,本市升級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預計8月4日午後開始,本市將出現強降雨天氣,最強降雨集中在4日18時至5日05時,該期間部分地區6小時降雨量可達150毫米以上,個別點200毫米以上。為切實做好工貿和礦山企業安全防範,特提示如下:

  工貿企業

  加強高溫熔融金屬作業安全管理。強化入爐原料防水防潮檢查,嚴防潮濕物料入爐引發噴爆;高溫熔融金屬噴濺影響區域嚴禁出現非生産性積水;加強臨水和地勢低窪區域生産設施的巡查檢查,備足備齊沙袋、水泵等防汛物資,統籌做好儲備、管理和調配,確保關鍵時候“用得上”“應得急”。

  加強涉爆粉塵安全管理。要嚴格落實粉塵清理制度,及時清理除塵器灰鬥等部位,防止粉塵在除塵系統內受潮板結;金屬粉塵存放場所保持乾燥且通風良好,防止雨水浸入,避免粉塵爆炸事故發生。

  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高度防範強降雨可能造成的危化品庫房、存儲場所侵入雨水發生事故,要落實防水防潮措施,妥善保管遇水發生化學反應,引發火災、爆炸或産生有毒物質的危化品。

  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嚴格落實作業審批全程監護,嚴格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程式;配齊配全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裝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嚴禁盲目施救。強降雨期間非必要不作業,防止雨水迅速流入各種井、池、槽等有限空間引發淹溺、中毒窒息事故。

  加強汛期風險研判和應急處置。各有關企業,尤其是地處山區、臨近河道等易受暴雨洪水影響的企業,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氣象災害預警資訊,及時研判水勢,針對性落實防範措施;發生超預期洪水時,要果斷採取緊急避險措施,堅決停止生産,該停電停電、該撤人撤人,確保作業人員生命安全。

  非煤礦山企業

  一是非煤地下礦山要全面檢修防排水系統,強化井口防洪封堵,嚴密監測井下涌水量變化。礦山企業要牢固樹立“水害可防可控”理念,務必查清礦山及周邊地面裂縫、廢棄井巷、封閉不良鑽孔、採空區、水力聯繫通道並採取有效治理措施,務必查明礦區水文地質情況,按照設計開展超前探放水作業,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露天轉地下開採的務必做到按照設計建設坑底和邊幫防滲工程。

  二是尾礦庫企業包保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要上庫進行安全檢查,全面查驗幹灘長度、防洪高度、浸潤線等關鍵參數,確保尾礦庫安全穩定。做好儲備應急物資、安裝應急廣播、修建應急道路等應急準備。對停用尾礦庫要堅決排空庫記憶體水,做好壩面保護維護、排洪設施清淤、強降雨期間值班值守等管理工作。受強降雨影響尾礦庫要第一時間採取進一步降低庫內水位、增設臨時截洪設施、加大排水能力等應急措施,及時開展汛後安全檢查,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産、不安全不生産。

  三是非煤露天礦山重點做好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工作,防止洪水直接衝擊作業面,對風險邊坡採取支護加固措施,暫停高風險區域採剝作業。礦山企業務必查明露天採場、排土場邊坡是否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災害隱患,務必檢查露天採場、排土場截排水溝等防排水設施是否存在堵塞、破損情況並及時整改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礦山周邊環境是否存在危崖、塌陷區、崩落區,是否易發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災害風險,是否涉及辦公區、生活區等人員集聚場所。針對極端氣象條件,要建立動態研判機制,實時跟蹤氣象預警。授予現場作業人員緊急撤人權,遇極端情況時堅決果斷停止作業,撤出現場和周邊影響範圍內人員。

  五是嚴格落實汛期應急“叫應”“回應”“響應”工作機制,形成有預警、有行動、有反饋、有核實的工作閉環。密切關注尾礦庫庫內情況變化和尾礦庫安全,在出現事故徵兆等緊急情況時,及時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有關部門在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指導排除險情,防止災情擴大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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