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城市副中心明確推動數字經濟等産業發展

日期:2025-07-25 08:0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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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將有法治保障。7月24日,《北京城市副中心條例(草案)》提請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內容涵蓋了城市副中心規劃、建設、管理及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明確推動數字經濟等六大産業發展,提升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準,並在産業發展、空間資源複合利用、綠色低碳技術應用等方面,鼓勵優化創新。

  草案為城市副中心勾畫了産業發展藍圖和路徑,提出,本市支援城市副中心産業轉型升級,推動發展數字經濟、現代金融、先進製造、商務服務、文化旅游、現代種業等六大産業,支援培育未來資訊、未來健康、未來能源等未來産業。同時,推動科技創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試,支援具備條件的中關村先行先試改革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同步試點實施,佈局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支援城市副中心圍繞文旅消費、科技創新、城市建設、社會治理等重點領域,強化場景供需對接,推動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應用。

  此外,草案特別提出,城市副中心重大産業項目所需土地的出讓或者租讓年期可以適當延長;建立健全多元化股權投資體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特色産業培育,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拓寬企業銀行信貸、資本市場等融資渠道;支援建設企業友好型城市,優化招商引資機制,向經營主體提供政策推送、政策解讀、政策兌現等便利化服務,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辦理。

  城市副中心發展的“綠色”底蘊將愈加濃厚。草案提出,在綠色生産方面,支援綠色交易,鼓勵建築綠色發展。綠色生活方面,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加強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建立健全碳普惠等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大型活動組織者通過購買碳配額等方式抵消溫室氣體排放量。

  同時,生態保護措施也更加嚴格。草案提出,支援城市副中心制定實施更嚴格的移動源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化,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生態環境信用評價、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等制度。在綠色能源方面,拓展綠色電力應用範圍,逐步實現市、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綠色電力全覆蓋。

  草案從醫療、教育、住房等多方面為城市副中心優化公共服務提供了保障。具體包括:支援城市副中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發展網際網路診療、遠端醫療等多種服務形式,引進高水準國際醫院;支援中心城區優質辦學主體在城市副中心跨區域集團化辦學,完善多方協同的優質學位資源均衡供給機制和多層次教育服務體系;支援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重點保障城市運作服務保障人員、新畢業大學生等群體住房需求,推進職住平衡。

  在加強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方面,草案細化規定,提出,支援城市副中心與雄安新區健全多層級工作對接機制,實現錯位發展,共同形成服務首都發展的新的兩翼。中心城區方面,推動市屬行政事業單位有序遷入城市副中心,承接符合發展定位的央屬、市屬資源和總部企業,服務保障首都功能。與北三縣方面,推進通州區與北三縣一體化高品質發展示範區建設,重點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聯控聯治、産業發展協同協作、公共服務共建共用等方面加強協同。

  瞄準規劃建設中的實際問題,草案在空間規劃、土地利用、城市更新等方面進行了創新設計。水綠空間複合利用方面,草案規定依法加強河道管理範圍內濱水岸線地上地下空間的統籌利用和公園綠地複合利用,推動與文化、體育、交通、商業、市政等功能融合,為解決地下通道、地上連廊利用問題,規定已經建成、確需增加經營性用途且不可分割進行公開交易的,可以按照協議方式供地。

  城市更新方面,草案提出,支援城市副中心創新存量用地盤活利用路徑,合理確定更新模式,探索低效土地盤活利用機制;制定城市更新專項規劃,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城市更新。(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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