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21家法院齊聚平谷 共商生態保護協同發展

日期:2023-08-20 09:22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原標題:京津冀21家法院齊聚平谷 共商生態保護協同發展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座談會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京津冀三地四級21家法院日前齊聚北京市平谷區,共商生態保護協同發展工作。這也是三地法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又一次生動實踐。

  京津冀經濟發展的互補性、整體性以及水、大氣、土壤自然環境保護的整體性、不可分性,決定了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司法協作的必然性。早在2016年,三地高院就共同簽署了《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構建了三地高院資訊共用、協調聯動機制。近年來,北京各中基層法院圍繞重點區域、流域,持續與毗鄰津冀法院開展有針對性的跨區劃司法協作工作,通過會簽備忘錄等形式,初步構建了西山—永定河文化帶自然生態區、大運河流域、密雲水庫、官廳水庫等上下游各層級法院之間的司法協作機制,推動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一體化體系建設。

  北京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安鳳德表示,近年來,北京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通過對環境資源案件的公正審判,不斷提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水準。天津法院與河北法院在審判組織專門化建設、環境資源審判區域合作、探索創新生態環境修復履行執行方式等方面,有很多值得北京法院學習的經驗做法。

  “天津高院與北京高院針對環境公益信託基金項目的運作達成共識,確定了統一適用的生態環境公益信託設立和運作機制。”天津高院民一庭負責人段昊博談到,2023年6月,天津高院制定《關於為天津市綠色低碳高品質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推動完善與京冀法院之間在環境審判查詢、調查、送達等司法措施及案例研討、司法宣傳等方面的常態化協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燕山區域、大運河流域的山水林生態保護司法協同機制,凝聚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合力。

  河北高院環境保護庭副庭長趙向鴻説,生態環境治理具有系統性、整體性,要求治理主體具有協同性、融合性。開展司法協作是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選擇。京津冀三地法院具有良好的協作傳統。“河北法院將以此次研討和簽約為契機,更加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與京津法院進一步統一司法理念和司法尺度,推進資訊共用、履職融合、相互促進,凝聚司法護航區域生態保護的強大合力。”

  “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環境資源審判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對環境資源審判的重要性認識,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強化協同發展、協同共治理念。”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表示,除傳統的涉水、大氣、土壤污染治理案件外,要加強對噪聲、輻射、碳匯等各類新類型案件的審判探索,讓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在司法活動中得到充分貫徹落實。

  活動中,北京延慶法院與河北懷來法院,北京平谷法院與天津薊州法院、河北三河法院、河北興隆法院,北京房山法院與天津靜海法院、河北固安法院、河北易縣法院、河北涿州法院、河北淶水法院等三地12家法院分別舉行了三場司法協議簽約儀式。這也是京津冀三地法院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集體簽約儀式,標誌著京津冀法院司法協同工作進一步深化,邁上新臺階。隨後,與會的17家中基層法院負責人圍繞京津冀生態保護協同發展主題,結合各院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和經驗做法展開交流、研討。(張蕾)

相關推薦

圖集推薦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